巫山县县城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加强县城新区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的通知
新建管委发〔2023〕2号
县城新区各项目建设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县城新区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保障县城新区运行安全。按照《转发关于落实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巫山安办〔2023〕13号)和《关于印发巫山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巫山府办发〔2022〕93 号)要求,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清严峻形势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坚决克服麻痹松劲、厌战懈怠、等待观望等思想,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对新区建设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坚持早筹划、早部署、早落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管理人员到位、教育培训到位、安全检查到位、审批核查到位”,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二、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
(一)开展开工复工条件核查。各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复工前,要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展三方联查,确保项目开复工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防治保障措施全部达标,安全隐患问题全部排除。
(二)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各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项目安全日检、周检、月检制度,以及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公司领导要深入基层一线,深入细致的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赶工期、抢进度现象,严防超定员、超强度加班带来的安全风险。要按照“五个到位”要求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不存盲区不留死角,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分门别类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制定有力措施,认真抓好整改。
(三)开展防汛救灾减灾排查。每年5月至9月我县将进入汛期,降雨和强对流天气偏多,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对低洼地带工地、深坑工地等风险较高场所,提前预置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针对山洪易发区、低洼易涝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点防范区域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实施动态管理,实行专人盯牢、每日研判、及时上报。如遇重大水情雨情,在日常检查巡查的基础上对风险隐患点、薄弱环节及重点防范区域进行再检查、再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快速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强化自身管理,落实安全责任
一是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抓好岗前培训和教育,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二是要落实专人管安全、带队检查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三是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交纳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加强项目标准化和施工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作业环境及安全条件。
四、做好应急值守,严格信息报送
一是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关键岗位专人值班和外出报备等制度,确保值班值守人员通讯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二是要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按照既定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置办法,第一时间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并按程序处理,确保科学施救,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巫山县县城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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