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峡府发〔2024〕20号
巫峡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巫峡镇2024年防汛抗旱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各内设办公室(中心、所)、镇属各事业单位:
为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水旱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涝灾害损失,确保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巫峡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巫峡镇2024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原则及依据
(一)编制目的: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镇经济持续发展,保持社会稳定,为我镇提供安全保障。
(二)编制原则:按照防汛抗旱工“作全面部署,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要求,全面贯彻“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抗洪方针,突出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动员全镇人民和社会力量积极防御洪(涝)灾害。
(三)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巫山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四)本预案适用于巫峡镇行政区域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人为破坏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损毁、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二、基本情况
全镇幅员面积172.5平方公里,辖16个行政村3个社区、137个村(居)民小组,户籍人口12687户32263人,常住人口近6万人。
三、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及单位
镇人民政府成立防汛抗旱预案抢险领导小组,具体组织镇内所有单位、部门及农村的防汛抢险工作;协调防汛抢险工作中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做好镇内防汛抢险的所有事项。安排部署平时的防范工作,做到汛前有检查、督促,出现问题限期整改,并认真做好灾情的上传下达工作。
镇防汛指挥部由镇长李孝权任指挥长,副镇长李敬海、安世杰、代兴尧、卢国大任副指挥长。成员单位应急办、经发办、党政办、财政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综合执法大队、平安建设办、退役军人服务站、派出所、学校、供电所、卫生院、各村(社区)等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急办。
(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洪灾和旱灾统计、核查、上报等日常工作,负责协调防汛抗旱应急救援协调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参加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主要由镇机关干部、职工中的年轻人及农村中思想、体力、水性较好的青年、民兵组成。同时以村(社区)为单位成立防洪抢险应急分队,确保出现险情时能及时抢险救灾,减少损失。)
应急管理办:负责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救灾物资,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各项安全保障。
党政办:负责上下联络,应急安全人员组织。
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灾情险情中违法施工违法建设情况的执法工作。
平安建设办:负责协调矛盾纠纷,稳定信访。
派出所:负责组织民警、治安巡逻人员迅速赶赴各自责任辖区,组织救灾和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协助农作物开展灾情核查,负责指导灾后农业生产自救,负责掌握灾情,加强技术指导,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轻洪灾旱灾损失;
卫生院:负责镇重大疫情防治工作,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传播蔓延。
财政办:负责洪灾旱灾救灾期间的后勤保障,筹集安排救灾资金,储备救灾物资。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防灾预案,建立群测群防监测体系,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协助抢险救灾,特别是负责地质灾害点上的人员转移安置。
学校:负责洪灾转移受灾学生,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供电公司:负责电力抢修维修,确保电源畅通。
村(社区):负责信息报送,组织抢险队伍和本辖区人员转移。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或下传,归口处理,同级共享。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本着尽早发现,及时处理的原则,加强对险情排查,属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处理。凡经市政府或市防指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组织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四)信息发布机制
防汛抗旱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重要信息发布应按相关规定由专人负责,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汛情、旱情和灾情信息。
(五)应急联动机制
当发现重要雨情、水情以及发生洪、涝灾害时,各村(社区)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由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整理后上报,由镇防指统一组织抗洪抢险。
四、防汛抢险准备方案
防汛抢险期间应以预防为主。一是根据市、县启动的预警级别,结合本镇实际汛情,相应立即启动本镇的Ⅰ、Ⅱ、Ⅲ、IV级预警,采取不同程度的转移、避险行动。二是镇内及农村根据所处地段、地形及距河流的水位高度,做好防洪抢险工作,将重要物资和人员安排在安全地点,确保物资存放和人民群众安全的可靠性。防汛抢险的主要内容:人民生命、国家财产、文件、档案、重要设施、生活日常用品、个体经营货物、农户的大牲畜、输电线路、地质灾害等。上述抢险以人民生命、国家财产、文件档案、重要设施等为重点抢险目标。
(一)救援人员的组成
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受灾地区的干部群众组成。重大灾情经请示上级领导同意后,可调动部分物资和装备。卫生院组织卫生组调集全镇医疗救护力量,在灾后1小时内,初步建立起伤员救治网络,紧急救治伤员;在灾后2小时内,派出防疫人员进入指定区域,检查、监测饮用水源、食品等,进行疫情调查,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的暴发和流行。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建立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安排值班人员24小时监测汛情及地质灾害易发点。
(二)救援物资的储备
紧急救援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和救助物资两大部分。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水利设施、道路、电力、通讯等紧急抢险所需的物资和抢救伤员的药品,抢险物资由镇辖各部门储备和筹集;救助物资包括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由民政办、粮站等部门储备和筹集。
(三)转移安置和组织
突发性灾害发生后在防汛抢险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责立即开展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和上级对口部门报告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做好受灾群众所急需的食品、饮用水、日用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根据核实后的灾情数据,制定受灾群众吃、穿、住、医等总体方案,报县应急办、防灾指挥部审定后,分步落实,在灾后2小时内,政府组织救援人员抢救遇险群众,对其进行转移安置。安置工作采取借住工房、搭建简易棚、调拨帐篷、对口接收、投亲靠友等多种形式,并在24小时内基本安置就绪。
五、旱灾灾害预案
发生干旱灾害,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当按照统一调度、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对水源进行调配,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合理安排生产用水。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力量,向村(居)民宣传节水抗旱知识,协助做好抗旱措施的落实工作。
六、做好全镇防汛抗旱救援工作的措施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防汛抗旱工作的认识。
(二)积极开展防汛抗旱安全知识的宣传,增强群众防汛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开展防汛抗旱演练,为汛期人员安全疏散撤离打下基础。
(四)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小组组长负责制度,领导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段、小组长包户和联系村干部包社,分组通知,分散撤离群众。
(五)切实加强值班制度,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
(六)各小组负责人随时向指挥长报告情况。
(七)加强气象应急平台监测,如有天气异常变化立即转发到各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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