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成员的通知
各村(社区)、站所室:
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体系建设的意见》(渝安委〔2020〕8号)、《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巫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巫山县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的通知》(巫山府办发〔2020〕53号)、《巫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设立巫山县安全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的通知》(巫山安委〔2020〕8号)、《巫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加快实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8项重点任务的通知》(巫山安交办发〔2022〕21号)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调整抱龙镇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简称“道安办”)成员,明确机构和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镇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陈常明 副镇长
副 主 任:任 杰 抱龙派出所所长
吕 丹 平安办主任
交通安全协管员:向文保 平安办副主任
王 意 平安办副主任
刘智明 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谭开平 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汪国军 平安办工作人员
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是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设立在镇平安办,由平安办主任吕丹负责统筹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镇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镇领导和职能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制定本辖区镇村道以下(不含省道、县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和普及率,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三)深入分析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定期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其中主要负责人每旬带队检查交通安全不少于1次,分管负责人每旬带队检查交通安全不少于2次,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四)定期与村、企业、学校等单位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并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五)协助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车管业务,建立本辖区机动车及驾驶人员信息台账,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善后调解处理和警保联动快处工作。
(六)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委托执法权限,组建组织“6+5”支力量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纠执法工作,对农村道路上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制止、纠正和处罚。
(七)负责辖区劝导站建设、路长制建立,监督、指导劝导站做好农村道路的“看、查、劝、宣、纠、封、报”,职责履行、路长巡查,综合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农交安”APP录入等工作。
(八)完成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抱龙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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