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抱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抱龙镇2024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抱龙府发〔2024〕1号
各村(居)、机关各办公室、镇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履行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监督管理职责,我镇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和《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监管职责,制定了《抱龙镇2024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已经镇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定同意,现予以印发。请各村(居)委、办公室、镇属各单位、企业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特此通知
巫山县抱龙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抱龙镇2024年安全生产
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深化平安抱龙建设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人为本”的方针,围绕市、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进一步提升我镇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事故预防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管理水平,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控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全镇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0人,不发生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切入点,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为主线,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为目标,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重大违法行为依法处罚率100%,直接执法企业复查率100%,案卷归档率100%。
三、主要任务
以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继续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着力构建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监管和保障体系,通过各项执法工作的有序展开,有效提升平安办的依法监管、依法履职能力。
(一)完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进一步明确镇党委政府与各村(社区)、内设机构以及镇属各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工作目标和任务,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加强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执法检查,采取“先重点后一般”、“边试点边推进”的方法着力推进企业自主规范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查处力度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整治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危化品等重点领域,切实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秩序。
(四)具体执法检查工作任务如下:
1.对列入重点监管的非煤矿山(桃花铁矿、中润德胜、江昱)、危化生产经营(带储存)单位、燃气领域、重大危险源构成单位以及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等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2.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检查;
3.对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化等行业进行专项检查;
4.对各关闭煤矿企业、探矿进行检查;
5.对农村道路进行常态化检查;
6.对辖区内建设施工安全进行专项检查;
7.对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检查;
8.加强对校园安全的检查;
9.开展春节、五一、十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1.深入开展各项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参加市、县组织的安全文化宣传活动。
2.加强各类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的安全资格培训。
3.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常态宣传力度。创新形式、创新内容、创新手段,做好安全生产宣传的正面舆论引导工作。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向社会广泛传播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做好安全生产重要会议、重大决策、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
(六)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00在高危行业和重点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努力做到应急机构、人员和经费全面落实;协助本镇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应急资源,建立与本行政区域产业结构相适应的应急救援队伍,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在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和台风、汛期来临前,加强预测预报和预警信息。
四、执法工作量及任务分配
(一)执法工作量安排
1.工作要求
(1)镇党委、政府应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集中研究解决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每半年不少于1次;主要领导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当前本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提出针对性工作措施,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不少于1次。
(2)镇主要领导应带队检查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每月不少于3次。各分管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带队检查本辖区所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每月不少于5次。
(3)对查处的每一个事故隐患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形成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做到踏石留印,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2.人员安排
目前镇平安办执法在岗行政执法人员总数4人(含领导1人)。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365-双休日-法定节假日=250天/人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在岗行政执法人员总数=250天/人*3人=750天
执法工作日按国家法定工作日的80%计算,执法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在岗行政执法人员总数*80%=600天
(1)监督检查工作日(476个工作日)
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144个工作日)
道路交通安全计划每月6次检查,计划全年检查率为100%,需安排6*2*12=144个工作日
关闭煤矿执法巡查(96个工作日)
非煤矿山4处,计划每年巡查率为100%,每月1次,一次一天,需安排4*2*12=96个工作日
水上交通执法检查(24个工作日)
水上交通1艘客渡船、34艘自用船舶,计划每月1次检查,检查率为100%,需安排1*2*12=24个工作日
危险化学品、燃气、液化气企业执法检查(84个工作日)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7家,计划全年检查率为100%,每季度检查1次,需安排4*3*7=84个工作日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执法检查(120个工作日)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10家,每季度检查1次,计划全年检查率为100%,需安排4*3*10=120个工作日
非煤矿山及安全生产企业执法检查(8个工作日)
非煤矿山企业4家,计划全年检查率为100%,全年检查1次,计划全年检查率100%,全年检查1次,需安排4*2=8个工作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124个工作日)
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需安排24个工作日
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需安排20个工作日
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需安排20个工作日
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需安排20个工作日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需安排20个工作日
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需安排20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的确定(150个工作日)
学习、培训、考核、会议,需安排60个工作日
参加党群活动,需安排20个工作日
病、事假,需安排30个工作日
法定年休假,按实际计算需安排40个工作日
(三)执法工作任务分配
1.对直接监管行业(领域)现场检查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执法工作计划进行执法,具体检查方案由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1)对镇辖区危险化学品、燃气、液化气企业的安全监管,每季度检查1次。
责任单位:抱龙镇平安办
(2)对关闭煤矿的执法检查,每月检查1次。
责任单位:抱龙镇平安办
(3)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执法检查,每季度开展执法检查1次。
责任单位:抱龙镇平安办,抱龙镇派出所
(4)对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每季度检查1次。
责任单位:抱龙镇平安办
(5)对非煤矿山企业工作,每年检查1次。
责任单位:抱龙镇平安办
2.对其他安全领域综合监管的现场检查
(1)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每月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排查1次,交通纠违查处不少于60起。
责任单位:抱龙镇派出所,抱龙镇平安办
(2)水上安全检查。每季度对辖区内自用船、客船等水上交通进行安全检查1次。
责任单位:抱龙镇平安办
(3)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检查。开展“打违”专项检查,包括乡镇域内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教育、民政、文化类建筑工程),农村建房等建筑行业。每月开展1次安全执法检查。
责任单位:建设规划管理环保办,抱龙镇国土所
(4)消防安全检查。包括超市、餐馆、学校、烟爆专卖店等单位,每月开展执法检查1次。
责任单位:抱龙镇派出所,抱龙镇消防队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1)对从事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客运车辆等行业管理人员进行为期1天的安全教育培训。
责任单位:抱龙镇平安办,建设规划管理环保办,派出所,国土所,消防队
(2)对全镇机动车驾驶人进行专题教育培训1次。
责任单位:抱龙镇平安办,派出所
(3)开展职业安全健康培训1次。
责任单位:抱龙镇平安办
(4)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医院、进各单位等“五进”宣传教育活动,分5次开展。
责任单位:抱龙镇平安办,相关科室及站所
4.综合监管事项执法工作
(1)承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跨区域在抱龙镇外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核实、查处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并实施处罚。
责任单位:抱龙镇平安办,相关科室及站所
(2)牵头或参与重大节假日的执法检查工作,并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
责任单位:抱龙镇平安办,综合执法大队,相关科室及站所
(3)办理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相关行政执法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以及对重大隐患、突发事件的查处。
责任单位:抱龙镇平安办,综合执法大队,相关科室及站所
(四)重点工作任务分配
1.一月、二月继续加强,《安全生产法》及《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强化宣传安全教育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村(居)民的安全意识;加大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严厉查处酒驾、醉驾、疲劳驾驶、超载、超员的违章行为,打击非法营运、农用车载客等违法行为。
2.三月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治。重点排查露天矿山和绝壁开采等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齐全、制度完善、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安全隐患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3.四月开展建筑施工及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监管,整治用电、脚手架、塔吊、跳板、桩机坑等作业环境的安全隐患。
4.五月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燃气安全整治。重点整治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安全隐患。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罐装液化气销售点、天然气供气点和辖区内2个加油站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非法设立加油点等行为。
5.六月开展消防安全及水上交通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农贸市场、超市、学校、三合一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重点防火单位排查整治率达100%。培训各村、社区义务消防救援力量,开展消防演练。
6.七月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地灾防治工作。加强码头的安全监管和客渡船只的安全管理。对辖区内的所有地灾防治点进行24小时监控。
7.八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农村宴席的管理,严格实行宴席申报制度。辖区餐饮单位、药店排查率100%,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切实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8.九月开展校园及电力安全整治。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环境整治和校园安全管理水平,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9.十月开展环保、水利、电力等行业安全隐患整治。安全隐患整治率均达100%。
10.十一月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工作协调机制和重大事项通报机制。
11.十二月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三无”船舶,自用船违章载客、不穿救生衣、夜船等违章行为。
(五)重点领域、行业任务分配
1.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点,以解决1-2个突出问题为原则,今年在全镇继续开展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燃气、职业卫生、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政策和法律等角度研究深化提高专项整治效果的思路和办法,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好牵头作用,制订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相关配合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牵头部门,履行好自身职责,确保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2.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做到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制度化、经常化。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消防、建筑施工、校园安全、职业卫生等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形成工作合力。对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严肃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惩处到位。
3.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坚持政府牵头、派出所主抓、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每季度一次,全年不少于四次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按照“政府领导、属地为主、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方针,加强对摩托车以及驾驶人的管理,提高摩托车的登记率、年检率、参保率,在周末、节假日以及农村婚丧嫁娶、学生返校等重点时段加强巡查,严防超员和违法载人车辆、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加强对机动车无牌无证上路、报废车辆上路、非客运车辆载客车、客运车辆超员、客运车辆违规载货、农用货运车辆、货运车辆载客、酒后驾车、摩托车超员和载客、货运及低速载货汽车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并针对农村道路特点,分阶段、有重点、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落实“一对一”的监管责任,把“人盯人、人盯路、人盯车”落实到人头,形成严管重治的高压态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开展“除隐患、防火灾”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全年开展一次以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四个能力”为重点的专项整治。特别是针对辖区的“九小场所”、“三合一”建筑、学校,开展“除隐患、防火灾”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坚决消除各类致灾隐患,提高乡镇辖区消防安全系数。同时,组织消防人员走进企业、社区开展防火减灾宣传,不断提高社会防范、应对火灾和灾害的能力。
附件:1.2024年度抱龙镇安全工作执法检查计划表
2.2024年抱龙镇重点检查企业名单
3.2024年度抱龙镇监管企业及监督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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