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当阳乡养老服务办理指南
一、高龄津贴
补贴内容和标准:具有巫山县户籍的,健在的、年满100周岁的老人。高龄津贴从审批的次月开始享受,发放标准为300元/月·人。
补贴方式:按月打卡发放
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高龄津贴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辖区内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以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长期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办理流程:1.本人申请
2.乡镇(街道)初审
3.县民政局审批
办理部门:当阳乡民政办
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办理时间:3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巫山县当阳乡高桥社区
咨询电话:023-57857002
二、高龄失能补贴
补贴内容和标准: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中年满60周岁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具体包括: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四类一、二级重度残疾失能老年人和因病瘫痪卧床不起6个月以上的重病失能老年人;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中的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不含前述失能老年人)。
补贴标准: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200元。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
申请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的对象须提交以下材料: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农村五保证、城市“三无”人员证)、区县级以上(含区县级)医院诊断证明、残疾人证(第二代)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重庆市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
申请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的对象须提交以下材料: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农村五保证、城市“三无”人员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重庆市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
2.乡镇(街道)审核和公示
巫山县当阳乡高桥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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