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人民政府龙门街道办事处
关于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根据《巫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设立巫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的通知》(巫山安委〔2020〕8号)文件要求,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决定成立龙门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谭发勇
副 主 任:朱德祥
成员单位:龙门派出所、应急办、平安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经济发展办、司法所、退役军人服务站
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下设办公室于应急办,与应急办合署办公。
附件:龙门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工作职责
巫山县人民政府龙门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龙门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辖区所在地、乡村道以下(不含县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和普及率,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三)深入分析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定期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四)定期与村、企业、学校等单位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并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五)协助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车管业务,建立本辖区机动车及驾驶人员信息台账,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善后调解处理和警保联动快处工作。
(六)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委托执法权限,组建组织“6+5”支力量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纠执法工作,对农村道路上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制止、纠正和处罚。
(七)负责辖区劝导站建设、路长制建立,监督、指导劝导站做好农村道路的“看、查、劝、宣、纠、封、报”,职责履行、路长巡查,综合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农交安”APP录入等工作。
(八)完成龙门街道和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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