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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586860656N/2022-0005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人民政府龙门街道办事处
[ 发字文号 ]
龙门街道办发〔2022〕22号
[ 标  题 ]
巫山县龙门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龙门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05-07
[ 发布日期 ]
2022-05-07
[ 有 效 性 ]

巫山县龙门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龙门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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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龙门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龙门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村(社区)、辖区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确保创建工作任务落地见效,特制定《龙门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巫山县龙门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门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确保创建工作任务落地见效,根据《中国巫山县委 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见》(巫山委发﹝2022﹞10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突出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工作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民共创共享,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促进我辖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及实施步骤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促进龙门街道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社区建设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载体功能明显增强,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明显提升,城市面貌明显改观,社会风气明显改善。

(二)实施步骤

1. 动员部署,全面推进(2022年3月)。出台创建工作方案,分解测评指标,完善创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建立高效运转的创建工作机制。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大会,组织开展创建测评体系专题培训,营造人人知晓、入心入脑的浓厚创建氛围,推进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2. 提档升级,重点突破(2022年4月—2022年12月)。对照意见和“两体系一措施”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实施,全面做好创建资料收集建档工作,在交通秩序、城乡环境、市民素质、常态管理等方面提档升级,形成全面提升、良性向好的态势。

3. 攻坚克难,查漏补缺(2023年1月—2023年7月)。继续围绕创建工作要求全面整改落实。委托第三方机构模拟测评,强力攻坚克难,完善创建档案资料,全面完成“两体系一措施”指标任务。

4. 巩固成果,迎接验收(2023年8月—2023年12月)。进一步巩固创建工作成果,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对照测评标准,开展全面自查和梳理比对,做好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各项迎检工作,力争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三、主要任务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22年版)》《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22年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简称“两体系一措施”)标准,全力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打造积极浓厚的创建环境

1. 用共同的梦想凝聚人心。利用各类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广泛宣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重大意义,更好凝聚市民创建热情。编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小知识》手册,印发宣传单,定制宣传品。利用公交出租车、LED屏、T型牌、橱窗、宣传栏等载体,制作发布一批导向鲜明、内涵丰富、形式新颖、富有特色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引导市民积极参与文明创建,营造“从我做起,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浓厚创建氛围。

2. 用互动的方式激发动力。争取主流媒体,宣传报道龙门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态、先进经验、成效等,利用好抖音《今日龙门》、小红书、巫山发布等新媒体,制作发布H5、小视频等宣传作品。广泛开展群众性互动活动,在社区开设直通车专区,吸引广大市民参与创建讨论,反映创建问题,提高市民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积极性、知晓率和支持率。

3. 用榜样的力量引领民风。利用网格化分片区开展创建工作先进典型评选,动员市民参与评选,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引导市民学榜样、做榜样。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等组织作用,开展文明劝导、爱心帮扶等志愿服务活动。

4. 用群众的办法解决问题。发挥党员干部带头引领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常态化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带动市民积极参与,形成党员干部带头、全民参与,“人人都是创建者”的浓厚氛围。在街道和各社区推行网格化分片管理模式,调动市民积极性,组织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社区)管理,推行大城细管、大城众管。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细化“三包”目标要求,积极引导市民参与文明城市建设之中。

(二)打造文明健康的人文环境

1.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运用“静下心学、请进来讲、走出去看、坐下来谈”等多种形式,不断抓好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突出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工作,结合实际做好理论宣传宣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站,做到学懂弄通做实,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不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结合龙门实际讲好“龙门故事”,助力公共品牌营销。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注重关键时间、关键节点、关键人员,加强敏感舆情的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健全意识形态领域重大情况分析研判和定期通报制度,筑牢意识形态安全屏障。

2.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提高市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构建诚信宣传教育体系,实施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桌、网络文明行动,开展文明村、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评选巫山好人、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健全关爱礼遇先进典型工作机制。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深化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教育,打造“行走的思政课堂”等思政教育平台。

3.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保护传承龙门特色文化,提档升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全面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建设全覆盖。

(三)打造公平高效的发展环境

1. 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用好“四种形态”,常态化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全面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个监督”融合。坚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在全社会营造尊商、亲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

2. 营造阳光的政务环境。抓好依法行政,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增强广大干部主动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改革的获得感。

3. 营造诚信的市场环境。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提供文明优质服务。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统筹推动构建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

4. 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家安全、禁毒、反诈骗、反恐怖和反邪教极端思想宣传教育。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建设。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部门协作机制、社会共治机制,设立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

(四)打造和谐靓丽的城市环境

1.着力整治城市环境。加强社区环境综合治理,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消除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泼乱倒、乱堆乱码、乱涂乱画等“十乱”现象。专项整治游摊、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现象,实现坐商归店、行商归市,游摊归位。常态化整治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加强清扫保洁,保持城市干净整洁。整治车行道、人行道及消防通道违停行为。加大黑车载客、摩的拉客违法营运整治力度。加强垃圾收运管理,保持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公共卫生间设施干净。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引导,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2. 着力开展社会治理。加强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治安巡逻防控网、武装应急处突网、群防群治守护网“三张网”建设。预防和打击传销、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预防和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打击“两抢一盗”犯罪、防范和打击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网络犯罪、防范和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挂牌整治,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涉诈重点人员、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建立健全减灾、防灾、抗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开展减灾、防灾及应急宣传教育,开展自救互救及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培训。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五)打造美丽宜居的社区环境

1.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在“江村”、宁江渡和神女庙等重点项目建设上,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保护好辖区河流水域、筑牢生态屏障。实施守好山、治好水、育好林、理好田、净好湖、植好草、护好鱼等“山水林田湖草鱼”七项主要任务。严格落实河长制、湖(库)长制、林长制责任体系。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开展“文明交通绿色出行”行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和实践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2.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在5年过渡期内保持帮扶政策措施总体稳定。持续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落实和完善兜底性政策,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发展壮大特色产业,有效改善产业发展基础条件,促进内生可持续发展。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多渠道促进就业,强化社会治理,促进社会融入。深化劳务对接,畅通就业信息,拓展就业渠道,助推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稳岗就业、稳定增收。

3.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深入实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进厕所革命,全面改善水电路气房、防汛抗旱等条件,推进5G、物联网等新基建覆盖延伸。深入实施“无事酒”大操大办专项整治,倡树“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宴席不办”的文明新风。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成立以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调集班子成员和专项工作组。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一把手”是本单位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形成党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协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将创建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各责任单位要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每月确定工作任务清单,逐项落实。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配合街道政府自觉履职,主动组织开展好本职工作,积极承担属地职责,落实好本辖区的创建工作,积极参与共建共享。广大干部职工要带头争做创建标兵,践行文明公约,参与创建活动,争做文明市民。

(三)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街道创文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步骤,分析研究重大事项,作出指导和决策。

(四)加强投入保障。街道每年安排专项经费,保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的文明素质提升、氛围营造、典型示范、志愿服务、活动教育、档案管理。要整合各类专项资金,保证社会事业和城市建设需要。积极引入市场投资,建立有效的创建工作筹资机制。切实保障创建重点项目资金投入,各村(社区)、街道所属单位要统筹安排创建工作专项经费,确保创建活动和各项创建工作顺利高效推进。

(五)加强监督考核。将创建工作纳入各村(社区)、街道所属单位考核,作为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和纪检人员开展专题视察调研、督查暗访,通过组建群众监督员队伍,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加强工作监督。实行“周通报、月督查、季考核、年评分”督查考核模式,科学运用督查考核结果,对创建成效突出、措施有力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创建不力的单位予以问责通报,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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