笃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笃坪乡农业防灾减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各办公室、站(所):
现将《笃坪乡农业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笃坪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0日
笃坪乡农业防灾减灾应急预案
为加强农业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坚决遏制农作物病虫害灾害发生,尽最大努力减轻自然灾害对农作物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干旱、洪涝、低温冻害、风雹、雪灾等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做好农作物病虫草害、暴雨、洪涝、干旱、强降温、风灾、冰雹等引发的突发性重大农业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的快速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保证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农村农业防灾减灾的复杂形势,牢固树立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杜绝麻痹松懈思想,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抓好农业防灾减灾各项工作,千方百计保障群众对农业的需求。最大限度减少灾害影响和损失,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行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利的农业保障。
(三)工作原则
1.树立农业灾害可持续治理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所属各办公室及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四)编制依据
制定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业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范围内突发性农作物病虫害、暴雨、洪涝、干旱、强降温、风灾、冰雹等农业重大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的快速恢复。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农业服务中心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设立了乡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李孝权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 易美祥 党委副书记、副乡长
成 员: 吴 陶 党政办负责人
罗 荣 应急办负责人
罗远亮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吴金坤 经发办负责人
任茂林 社事办负责人
廖桂梅 财政办负责人
各村支部书记
主要职责:安排部署农业防灾减灾有关工作;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指导灾区农业结构调整、旱作农业节水等防灾减灾技术示范、推广应用;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和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救灾种子的储备和调剂,协调化肥、农药等物资供应。
(二)职责任务
1. 研究提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计划;筹备领导小组办公会议。
2. 密切与气象、水利等有关自然灾害预测预报部门联系,及时收集、反映自然灾害,收集、整理、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动态。根据灾情及时启动或申请启动应急预案。
3. 协调救灾资金和抗灾救灾有关工作,安排值班人员与救灾车辆及后勤保障工作。组派农业抗灾救灾工作组、专家组,进行抗灾、减灾技术培训,督导各村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做好对抗灾、减灾农资物资质量的监管。做好农业防灾减灾技术示范、推广应用,组织实施有关防灾减灾技术项目。针对灾情提出农业救灾技术意见,做及时开展农业生产自救的技术培训,指导灾后恢复生产。
三、工作举措
(一)预警信息
县气象局灾害预警信息,县水务局水情、汛情信息,乡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及成灾信息。
1.信息采集
(1)采集途径:农业服务中心向县农业、气象、水利等部门定期、不定期报告灾情;农业服务中心与乡应急办信息网络联系。
(2)采集内容:降水、降雪、水文、汛情等资料;气温、光照、风雹等情况;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和损失程度;大棚设施、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损毁程度;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2.灾情报送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由农业行政主管办公室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应24小时内报告详情。
3.灾情发布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需要对外发布的,报乡政府领导同意,由乡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其它部门不得自行发布。
4.预警报告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立即发出农业自然灾害预警。
(1)收到气象、水利等部门的灾害预测预报。
(2)旱、涝等自然灾害趋重。
(3)大到暴雪,可能造成大棚倒塌、农产品市场供应困难。
5.预防控制
(1)组织、思想准备。不断完善农业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农业部门和农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工程准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田设施、棚室建筑的加固和防护,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3)预案准备。根据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规律,修订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确定防御重点;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灾害的规避能力。
(4)物资、技术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种子、农药,协调其它农业救灾物资。广泛宣传农业防灾减灾技术,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
(5)适时防控。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没有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防护措施,接到低温冻害、干热风等灾害预报后,立即组织、指导农民采取熏烟、覆盖以及喷灌、喷药等相应防范措施。
(二)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
农业服务中心根据农业灾害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面积,分四级启动应急响应。
1.一级应急响应
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响应:
(1)受灾面积(指因灾害造成田间农作物产量损失 10%以上的面积)占全乡耕地总面积的 20%以上。
(2)病虫害发生面积占作物种植面积的 50%以上。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一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如为一级响应,应采取以下行动:
(4)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启动突发农业灾害应急预案,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抗灾工作,并报告乡政府。
(5)领导小组派出技术组,深入灾区调查了解受灾情况,指导灾区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6)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
2.二级应急响应
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响应:
(1)受灾面积占全乡耕地总面积的 15—20%。
(2)病虫害发生面积占作物种植面积的 35—50%。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二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如为二级响应,应采取以下行动:
(1)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会议,研究部署抗灾应急工作,向领导小组和乡政府报告灾情,申请启动应急预案。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决定是否派出技术组深入灾区调查了解灾情,指导帮助灾区开展农业救灾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
3.三级应急响应
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级响应:
(1)受灾面积占全乡耕地总面积的 10—15%。
(2)病虫害发生面积占作物种植面积的 15—35%。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三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如为三级响应,应采取以下行动:
(1)立即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启动应急预案。
(2)根据灾区抗灾工作的要求,派出技术指导组,调查灾情,指导灾区救灾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
4.四级应急响应
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四级响应:
(1)受灾面积占全乡耕地总面积的 10%以下。
(2)病虫害发生面积占作物种植面积的 15%以下。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四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如为四级响应,应采取以下行动: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受灾地区派出技术组了解灾情,加强农业抗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的指导。
5.应急解除
当灾害结束,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由领导小组报请乡人民政府宣布应急解除。
(三)善后处置
1.主动与水利部门沟通,随时掌握农田灌溉、农田排涝,修复损毁农田和各类农业基础设施情况。
2.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农民及时修复棚室,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及时抢种、补种、改种各类应时农作物。
3.根据灾区需求,及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区域间种子、化肥、地膜、农药等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
积极协商银行、信用社,落实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所需贷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农业损失、农业设施装备财产损失的保险赔付。
(四)应急保障
1.资金保障
积极向上级申请专项救灾资金。按乡政府的有关救灾资金管理要求,落实恢复生产所需资金。
2.信息保障
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上下畅通,达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加强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证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
3.职责保障
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保证自然灾害应急工作有专人负责,并定期组织培训救灾应急工作专门技术人员。
4.宣传保障
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和各类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部门,加强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
四、附则
(一)名词术语
本预案中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是指干旱、高温热害、干热风、洪涝、低温冻害、雪灾、寒露风、台风、寒潮大风、龙卷风等农业生产的自然灾害。
(二)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笃坪乡农业服务中心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作相应修改,报笃坪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办公室备案。
(三)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笃坪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四)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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