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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380B/2021-00091
[ 主题分类 ]
社会事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笃坪乡人民政府
[ 发字文号 ]
笃坪委发〔2021〕106号
[ 标  题 ]
中共笃坪乡委员会笃坪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笃坪乡治理“无事酒”工作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10-22
[ 发布日期 ]
2021-10-22
[ 有 效 性 ]

中共笃坪乡委员会笃坪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笃坪乡治理“无事酒”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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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笃坪乡委员会

笃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笃坪乡治理“无事酒”工作方案》的通知

笃坪委发〔2021〕106号


各村(居)、乡属单位、各办站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移风易俗为抓手,传播正能量,弘扬时代新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巫山县“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提升群众满意度”十大行动》统一安排,特制定《笃坪乡治理“无事酒”工作方案》且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笃坪乡委员会   

笃坪乡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笃坪乡治理“无事酒”工作方案


为营造健康文明的社会风气,有效遏制乱办酒席,促进乡风文明,按照《巫山县“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提升群众满意度”十大行动》统一安排,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以中央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为准则,本着以人为本,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无事酒”不办,努力营造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二、工作措施

(一)“无事酒”界定

凡除婚丧嫁娶外,邀请至亲及其他人员参与并收受礼金而举办酒席借机敛财的行为。主要包括:满月酒、升学酒、生日酒、乔迁酒、开业酒、征兵酒等各种名目的酒席。

(二)组织领导

为加大对辖区内“无事酒”的治理力度,提升乡风文明建设水平,乡党委、政府决定成立笃坪乡乡风文明建设(“无事酒”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笃坪乡乡风文明建设(“无事酒”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张天玺(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孝权(乡长)

员:肖劲冬(党委副书记)

     袁孝威(政法书记、副乡长)

     兵(纪委书记)

     曹春让(组织委员)

  林文军(武装部长、副乡长)

  鹏(副乡长)

  詹冠军(副乡长)

  杨永灏(派出所所长)

笃坪乡乡风文明建设(“无事酒”专项治理工作)工作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袁孝威(党委委员、政法书记)

成 员:民政、综合行政执法队、平安办、应急办、信访办、派出所、各村(居)驻村干部、村(居)全体干部。

职责:负责监督、处置不符合规定办理酒席和参与酒席的行为。

    领导小组下设“乡风文明建设”(“无事酒”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由任茂林担任办公室负责人。

(三)强化宣传力度,依法规范行为

各村(居)要及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表决通过。通过《村规民约》将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酒席现象予以约束或禁止。探索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新模式。充分利用群众会议、大喇叭、宣传栏、标语等多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努力营造勤俭节约、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无事酒”不办,移风易俗、和谐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规范与处置方法

1. 各村(居)干部和党员,正常办理酒席的,须提前申报。单位职工、村(居)干部向乡纪委申报,农村党员向支委申报。按规定批准后,方可办理。单位职工、村(居)干部与党员未经申报批准举办酒席、参加“无事酒”者按违纪处理。

2. 办无事酒人员(尤其是贫困户、低保户等),由村(居)“两委”予以劝诫、制止,若不听劝告,村(居)及时向乡风文明建设(“无事酒”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上报,组织民政办、综合行政执法队、平安办、应急办、信访办、派出所等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坚决制止。

3. 建立联动防控治理机制。乡党委、政府充分运用食品、交通、消防安全监管等措施对操办“无事酒”行为进行综合治理,并建立工作台账。乡“无事酒”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监督举报电话:57519297.

4. 各村(居)与村(居)民签订承诺书等工作,第一时间对拟操办“无事酒”的村(居)民做好教育劝阻工作。

5. 建立月报告机制。各村(居)、各单位要及时报告排查“无事酒”信息和处置情况,每月25日前向乡“无事酒”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辖区内治理有关情况。

6. 建立定期督查机制。将治理“无事酒”工作与“十大行动”相结合,由乡纪委牵头定期不定期对各村(居)“无事酒”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通报“无事酒”治理动态,曝光正反典型。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村(居)要成立无事酒”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治理操办“无事酒”和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摆上重要日程,并将其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来抓。

(二)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乡党委、政府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督查,对宣传不到位和落实不力的村(居)在全乡通报批评;并将治理“无事酒”工作纳入年终综合考核内容之一,严格考核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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