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尺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指南

日期: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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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尺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指南


一、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一)补贴对象

用于补贴一般农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原则上补贴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

(二)补贴依据

全县统一按第二轮土地承包确权颁证面积计算。对部分移民村社尚未重新确权颁证的未淹没土地,按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核定的现有土地面积作为申报总额,由乡镇(街道)主导、村社组织、申报农户参与,对该地块农户种植面积进行实地核实,并造册公示,无异议后分户上报。

(三)补贴标准

根据市级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资金总额扣除种粮大户补贴资金后,与历年结余补贴资金打捆测算确定。

(四)补贴程序

1.农户申报:村社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将补贴政策宣传到每家每户,由农户向村社申报第二轮土地承包确权颁证内实际耕种面积,凡土地确权颁证农户必须交证书复印件,原则上无土地确权证书复印件的农户不予申报;部分移民村社尚未确权颁证农户,只能在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核定的现有土地面积总数内按实际耕种面积申报。

2.村社审核公示:各村社对农户申报的数据进行核实,原则上农户申报面积只能等于或者小于土地确权颁证面积,确保无误后填写补贴面积审核清册,并将农户申报资料在政府公开栏张榜公示7天,同时告知广大农户进行监督。对申报数据有异议的,村社须重新核实后再公示,直至群众认可。公示无异议后,由村汇总,经驻村干部、村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公章后,附上公示照片,上报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

3.乡镇审核公示: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需及时集中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各村社上报的补贴面积审核清册进行核实,审核无误后,将补贴面积清册内容上传至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平台建档保存,并在政府公开栏张榜公示7天,以告知广大群众监督。对有异议的,乡镇(街道)须重新核实后再公示,直至群众认可,若上报的农户清册中出现超土地颁证面积、无证虚报面积、调剂解决农户问题的虚假面积等问题,由乡镇有关领导和业务主管人员担负一切责任。

4.乡镇汇总上报:公示结束且群众无异议后,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将农户补贴信息即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从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平台导出汇总表和明细表,完善汇总表和补贴面积审核清册,并经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财政办主任、农服中心(或经发办)主任签字后加盖政府公章,同时写出本乡镇(街道)公示情况说明(应写明公示的时间、地点、结果,并附公示照片),汇同申报面积大于20亩的农户面积佐证资料、实地核查说明等资料的纸质件和电子文档一并报县农业农村委农经站、县财政局农财科审核备案。

5.县级审核上报:县农业农村委、县财政局应对乡镇(街道)报送的农户补贴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联合县级相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补贴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数据进行锁定,数据锁定后原则上一律不得更改,并将农户补贴面积等补贴明细数据报送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备案。

二、资金管理和兑付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资金兑付,及时足额通过一卡(折)通(农商行)直接兑付到农户手中。

三、受理单位及咨询电话

受理单位:巫山县曲尺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严克美

咨询电话:023-5763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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