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尺乡人民政府
关于制定《曲尺乡2024年安全生产年度监督
检查计划》的通知
曲尺府发〔2024〕11号
各村(社区)、乡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站、所):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切实增强监管监督效能,更好地落实2024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巫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制定2024年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巫山安办〔2024〕1号)文件要求,制定了《曲尺乡2024年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曲尺乡2024年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2.曲尺乡2024年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表
曲尺乡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曲尺乡2024年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切实增强监管监督效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以及《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安委〔2018〕3号)等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我乡2024年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讲话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全乡安全生产中心工作,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有力地促进全乡各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确保现场检查计划执行率100%,隐患整改复查率100%。通过严格、有序的监督活动,争取将全乡各类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严格控制在县政府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坚决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编制计划
结合全乡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的相关内容。
(二)分级履行职责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综合监管、行业监管相互衔接,落实具体监督检查任务。
(三)依法严格处罚
按照“严字当头、落实到位”要求,依法严厉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抓铁有痕,确保监督检查的严肃性。
(四)注重检查效果
对查处的每一个事故隐患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形成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做到踏石留印,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四、监督检查方式
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现场监督检查的方式分为:
(一)日常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状况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情况的综合性全面检查。
(二)专项检查:为解决阶段性突出安全问题,在一定时间内针对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专项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三)随机检查: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定监管对象,按照工作需求安排监督检查。
五、监督检查内容
安全监管和自然灾害防治执法机关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职业卫生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包括:
(一)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六)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等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
(七)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技术交底情况。
(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九)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十)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一)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二)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四)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十六)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十七)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八)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九)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十)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六、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概算
1.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平安建设办(维稳组):现有在编在岗人员6名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办):现有在编在岗人员2名
派出所:现共有在编在岗民警3名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规资所):现有在编在岗人员3名
农业服务中心(特色产业发展中心):现有在编在岗人员2名
民政与社会事务办(卫健办):现有在编在岗人员1名
据统计:
曲尺乡涉及安全监管工作的单位为6个,工作人员为17名。
各办公室职责分工及工作内容见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文件。
2.总法定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498日):
全站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
= 251日/人、年×2人=498日。
注: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365-116=249日
3.非执法工作日估算(192日):
其中含学习、培训(2人×15日=30日);考核(2人×10日=20日)、会议(2人×20日=40日);值班补休日、公务员法定年休假、病、事假、探亲假、婚(丧)假(2人×21日=42日);参加党群活动(2人×30日=60日)。
4.执法工作日估算(326日):
其中含实施行政许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受理查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各类专项整治、执法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检查等。
执法检查工作日=498-192=306日
七、监督检查对象及各行业具体监管计划
(一)执法工作量安排
1.乡党委、政府应召开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专题会议,集中研究解决本辖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每半年不少于1次;主要领导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当前本辖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形势,提出针对性工作措施,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每季度不少于1次。
2.乡主要领导应带队检查辖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各分管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带队检查本辖区所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
3.对查处的每一个事故隐患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形成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和自然灾害防治效能,做到踏石留印,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二)执法工作任务分配
1.对直接监管行业(领域)现场检查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执法工作计划进行执法,具体检查方案由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1)对乡辖区加油站的安全监管,每季度检查1次。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办)
(2)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执法检查,每季度开展执法检查2次。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办)
(3)对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每月检查1次。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办)
2.对其他安全领域综合监管的现场检查
(1)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每月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排查9次。
责任单位: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办)
(2)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检查。开展“打违”专项检查,包括乡域内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教育、民政、文化类建筑工程),农村建房等建筑行业。每月开展1次安全执法检查。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
(3)消防安全检查。包括超市、餐馆、学校、烟爆专卖店等单位,每月开展执法检查1次。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办)、派出所
3.综合监管事项执法工作
(1)承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跨区域在曲尺乡外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核实、查处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并实施处罚。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办),相关科室及站所
(2)牵头或参与重大节假日的执法检查工作,并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办),相关科室及站所
(3)办理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相关行政执法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以及对重大隐患、突发事件的查处。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办),相关科室及站所
(三)重点工作任务分配
1.一月、二月继续加强新安全生产法及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和“两高”司法解释的宣传和学习,强化宣传安全教育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村(社区)民的安全意识;加大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严厉查处酒驾、醉驾、疲劳驾驶、超载、超员的违章行为,打击非法营运、农用车载客等违法行为。
2.三、四月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监管,整治用电、脚手架、塔吊、跳板、桩机坑等作业环境的安全隐患。
3.五月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整治。重点整治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安全隐患。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点,辖区内1个加油站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非法设立加油点等行为。
4.六月、七月开展消防及森林防火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农贸市场、超市、学校、三合一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重点防火单位排查整治率达100%。培训社区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演练。
5.八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农村宴席的管理,严格实行宴席申报制度。辖区餐饮单位、药店排查率100%,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切实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6.九月开展校园及电力安全整治。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环境整治和校园安全管理水平,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7.十月开展环保、水利、电力等行业安全隐患整治。安全隐患整治率均达100%。
8.十一月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工作协调机制和重大事项通报机制。
9.十二月开展重点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积极配合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做好年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四)重点领域、行业任务分配
1.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专项整治。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点,以解决1-2个突出问题为原则,今年在全乡继续开展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燃气、职业卫生、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政策和法律等角度研究深化提高专项整治效果的思路和办法,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好牵头作用,制订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相关配合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牵头部门,履行好自身职责,确保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2.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做到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制度化、经常化。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消防、建筑施工、校园安全、职业卫生等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形成工作合力。对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严肃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惩处到位。
3.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坚持政府牵头、派出所主抓、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每季度一次,全年不少于四次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按照“政府领导、属地为主、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方针,加强对摩托车以及驾驶人的管理,提高摩托车的登记率、年检率、参保率,在周末、节假日以及农村婚丧嫁娶、学生返校等重点时段加强巡查,严防超员和违法载人车辆、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加强对机动车无牌无证上路、报废车辆上路、非客运车辆载客车、客运车辆超员、客运车辆违规载货、货运车辆载客、酒后驾车、摩托车超员和载客、货运及低速载货汽车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并针对农村道路特点,分阶段、有重点、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落实“一对一”的监管责任,把“人盯人、人盯路、人盯车”落实到人头,形成严管重治的高压态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继续开展“除隐患、防火灾”消防安全百日专项治理行动。全年开展一次以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四个能力”为重点的专项整治。特别是针对辖区的“九小场所”、“三合一”建筑、学校,开展“除隐患、防火灾”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坚决消除各类致灾隐患,提高乡乡辖区消防安全系数。同时,组织消防人员走进企业、社区开展防火减灾宣传,不断提高社会防范、应对火灾和灾害的能力。
八、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效举措。乡安委会各办、站、所要结合年度监督计划,编制月度检查方案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范监督行为,提高监督质量。加强监督人员培训和管理,努力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使监督人员监督效率和水平得到不断提升。应用法律条款和技术标准准确、程序合法、文书填写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得当,力争无错案、无复议、无败诉。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严格要落实“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三部曲”,做到“检查—复查—持续整改”闭合管理,提高检查水平,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效能。对监督行为严重违规、严重不作为或失职渎职的,按照有关规定问责追责。
(三)联合监督,提升监督效率。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涉及同一家企业的监督检查,尽可能合并检查,控制涉企检查频率,节约监督资源,提高监督效率,形成监督合力。同时,每月底前要将当月监督情况汇总表及下月监督计划表报法规处汇总调度。
(四)强化保障,严格落实监督计划。要充分做好监督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年度监督计划落到实处。积极主动协调,事先安排好监督车辆,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事项,不能以人员、装备、时间不足为由而影响监督计划的实施,确保监督计划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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