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大昌镇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 对象 |
公开 方式 |
公开 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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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共同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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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政给付 |
人民调解员补贴发放 |
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发放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司法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县政府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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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咨询服务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咨询服务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司办通〔2019〕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司法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县政府门户网站,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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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查询服务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相关规划,实体场所地址、热线电话、中国法网和重庆法网网址,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 |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司办通〔2019〕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司法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县政府门户网站,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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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公共服务 |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
法律法规资讯、普法动态资讯、普法讲师团信息等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转发〈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司法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县政府门户网站,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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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
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信息,法治文化作品、产品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转发〈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司法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县政府门户网站,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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