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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1536/2021-0020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大昌镇人民政府
[ 发字文号 ]
大昌府发〔2021〕38号
[ 标  题 ]
大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昌镇创建“农村安全用电示范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08-20
[ 发布日期 ]
2021-08-20
[ 有 效 性 ]

大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昌镇创建“农村安全用电示范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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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昌府发〔202138

大昌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昌镇创建“农村安全用电示范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为大力提高我镇农村用电安全管理水平,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制定《大昌镇创建“农村安全用电示范镇”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昌镇人民政府

                                 202189

大昌镇创建“农村安全用电示范镇”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的安全“红线意识”,按照“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大力推动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国家战略,切实构建农村安全供、用电环境,保障广大农村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用电意识淡薄、电线电器老化、供电设备不规范等原因发生人身触电安全事故。按照《巫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的通知》(巫山安办〔202124号)文件要求,在县应急局、县经信委支持下,通过我镇与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巫山供电分公司沟通协调,决定在大昌镇创建“农村安全用电示范镇”,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创建时间

    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

二、创建组织机构

(一)成立创建“农村安全用电示范镇”领导小组

组  长:李贤金   党委书记

       吴明洋   党委副书记、 镇长

    副组长:向应灯   人大主席

        卢家庆   党委副书记

        龙从兵   政法书记、副镇长

        王昌俭   武装部长、副镇长

        唐海军   纪委书记

        杜茂盛   宣传委员

        黎时姣   组织委员

        王国凡   巫山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工作职责:负责统筹创建工作,制定创建安全用电示范镇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相关单位每月召开工作协调会,负责落实用户家用漏电保护器资金来源及安装工作。在各行政村(社区)成立管电小组,明确村(社区)安全用电“协管员”。建立电力安全隐患挂牌协调处理机制,积极协调供电企业对线路树障清理、线下建房、违法施工等隐患进行处置。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经济发展办公室内,成立创建“农村安全用电示范镇”工作小组如下:

组  长:王昌俭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成  员:向  红   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陈常明   经发办公室主任

        黄玉军   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吴明望   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人

        陈贤文   财政办公室负责人

            李家有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解维兵   巫山供电公司安监部负责人

        杨太国   巫山供电公司运检部负责人

        刘宗保   巫山供电公司营销部负责人

        黄明生   巫山供电公司党建部负责人

        唐长志   巫山供电公司乡村中心负责人

        胡原宁   巫山供电公司大昌供电所所长

        王大武   灯盏窝社区支部书记

        易行勇   邓家岭社区支部书记

        邓  超   马家堡社区支部书记

        马林银   西包岭社区支部书记 

        成径太   龙塘村支部书记

        田其春   龙早村支部书记

        梁发强   七里村支部书记

        谭开平   兴胜村支部书记

        骆宝权   双胜村支部书记

        黎扬楚   洋河村支部书记

        黎远学   洋溪村支部书记

        刘  焦   宁河村支部书记

            陈迎秋   光明村支部书记

        马林全   营盘村支部书记

        方龙舟   长胜村支部书记

        付远亮   兴旺村支部书记

        赵武章   樟树村支部书记

        龚正猛   石里村支部书记

        赵行友   槐花村支部书记

        周希辉   太阳村支部书记

        赵晓平   上马村支部书记

        叶德果   明阳村支部书记

        王祥春   毛坪村支部书记

        沈洪柱   自力村支部书记

        曾宪青   公平村支部书记

        艾明荣   白果村支部书记

        史万生   白洋村支部书记

        曾宪普   黄林村支部书记

        刘敬林   马渡村支部书记

        胡直聪   官庄村支部书记

        陈方权   民寨村支部书记          

工作职责:负责召集工作组成员参加每月工作推进协调会;负责协调安装用户漏电保护器;负责组织对用户室内用电安全开展诊断检查,下达隐患诊断书,督促用户整治室内用电安全隐患。充分发挥村(社区)管电小组和“协管员”作用,积极协调处理线路树障清理和线下违章建房施工,坚决制止用户私拉乱接、违约用电行为。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涉及电力隐患处置,联合供电所大力开展安全用电宣传活动。

三、创建目标

(一)安全用电目标

1.不发生第三方触电伤害事件;不发生森林火灾或电气原因引发的房屋火灾等事故。

2.全面落实防人身触电安全工作要求,完成全镇*户农户三级户(漏)保的安装工作,户(漏)保安装率及投运率达95%及以上。

3.协调对镇内电力线路跨越鱼塘设置硬隔离遮拦,督促鱼塘主安全协议签订率100%,安全培训率100%。

4.各村(社区)成立管电小组,各村(社区)安全用电“协管员”覆盖率100%。

5.加强与巫山供电公司的工作协调,建立政企两方面的配合责任机制,及时处理树线矛盾、房线矛盾等带来的安全隐患。

6.家庭用电安全诊断率100%,大昌镇组织各村(社区)管电小组,联合供电所对大昌镇辖区内住户室内用电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评估与诊断,逐户出具安全用电诊断单,对有触电危险、火灾隐患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到位。

(二)无忧用电目标

1.通过农网、配网项目投入改造,彻底消除低电压台区,家用电器随心接入,畅快使用,从“用上电”到“用好电”转变。

2.因地制宜服务乡村发展。大昌镇将与巫山供电公司建立大昌镇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对重点区域优化网络布局,实现大昌镇各类客户“用电无忧、随用随接”。

四、具体任务

(一)构筑安全群防群治防控机制

1.开展大昌镇内电力线路跨越鱼塘硬隔离遮拦设置。该工作先由各村(社区)进行全面摸底,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村要动员鱼塘主积极配合。巫山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安装硬隔离遮拦和在鱼塘线路跨越处两端装设安全警示标牌。完成时间:2021年7月30日前。

2.三级户(漏)保全覆盖推广。对大昌镇辖区内所有用户安装漏电保护器(户保),由大昌镇、村(社区)落实资金渠道,原则上由用户自筹,标准:50元/户,由村居统一收取(时间要求在8月15日前),巫山供电公司统一购买漏电保护器(户保)并协助安装。同时由各村(社区)管电小组组织对用户产权的表后线路开展安全检查、评估与诊断,逐户出具安全用电诊断单,对有触电危险、火灾隐患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到位。完成时间:2021年11月前。

3.线路通道内树竹障碍清理,由各村(社区)负责配合当地供电所进行清理,负责供电所清理线路通道内树竹的群众协调工作,形成政企联动,有效提升供电线路安全运行保障。完成时间:2021年11月,并在每月春、秋两季按照开展。

4.成立各村(社区)管电小组。负责协调本村(社区)内用电相关事宜,协调、督促解决村民用电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组织落实用电安全宣传相关事宜,建立与当地供电所常态联系、联动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隐患报告等机制。村(社区)委设1-2名安全用“协管员”,对村民开展安全用电宣传、教育和培训,协助、督促村民安全规范用电。各村(社区)2021年6月30日前书面成立管电小组并设立“协管员”。当地供电所协助对村民安全知识宣传,开展安全用电培训,确保管电小组和“协管员”有效发挥作用。

(二)统筹大昌镇电网升级改造

1.完成大昌镇范围内10千伏线路跨越房屋隐患治理。

2.完成兴加村3号变、白果5号、马渡4号、光明1号等6个台区低电压治理,新增黄林1号、官庄5号、宁河18号等7个变压器。

3.完成D级危房线路隐患整改。

4.完成大昌镇辖区内触电隐患治理。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7月)

    一是召开大昌镇“农村安全用电示范镇”创建启动会,动员各村(居)、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二是各村(社区)召开宣传动员院坝会,村(社区)委会宣传讲解安全用电示范镇创建目的、意义和工作要求,供电所派专人到场开展安全用电知识及户保用途作用宣传讲解;三是在镇政府、各村(社区)委会设立安全用电宣传栏,在学校、街道等显著位置安装安全用电宣传展板;四是利用村支两委会议、村委院坝会、农村赶场等时机,通过广播、标语、宣传咨询台等有效形式大力开展用电安全宣传,引导群众安全、正确用电,提高群众安全用电和自我保护意识;五是协调巫山供电公司营销部、党建部,起草编制《“安全用电示范镇”宣传方案》,达到宣传和示范效果最大化。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8月-2021年11月)

各村(社区)认真开展宣传工作,8月15日前完成筹集漏电保护器费用。同时,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主动配合安装单位全面逐户开展安装投运。具体时间为:8月樟树村、石里村、槐花村、太阳村、上马村、明阳村、双胜村,9月龙塘村、龙早村、七里村、兴胜村、洋河村、洋溪村、宁河村、光明村、官庄村,10月毛坪村、自力村、公平村、白果村、白洋村、黄林村、马渡村、民寨村,11月营盘村、长胜村、兴旺村、邓家岭社区、灯盏窝社区、马家堡社区、西包岭社区。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12月)

对各村用电安全建设内容进行检查验收、资料收集、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农村安全用电示范镇相关工作的长效机制,积极向上级部门申报“农村安全用电示范镇”,争取12月底完成授牌工作。

(四)深化保持阶段(长期)

各村(社区)继续加大安全用电宣传、群众护线工作力度,实现全镇、全村范围用电安全氛围持续加强,用户安全用电意识不断提高,不发生触电安全事故,并基本杜绝全乡范围内的违约、违章用电。巫山供电公司持续跟进投入,在确保用户规范、持续用电的基础上,根据需要适时开展电力网络规划和电力项目建设,保障大昌镇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大昌镇“农村安全用电示范镇”创建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各自履行工作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经发办,负责创建工作日常事务,加强与巫山供电公司工作协调沟通,积极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村(社区)成立以村支书为组长、村委会成员为成员的村(社区)“农村安全用电示范镇”管电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本村(社区)农村安全用电示范镇创建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本次“农村安全用电示范镇”创建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调查研究,精心组织力量,组织制定工作方案以及工作保障措施,分解工作任务,把握工作进度,组织督促检查,并做好总结验收等工作。巫山供电公司全面负责安全用电示范镇创建相关电力设施改造,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确保电力设施改造有序、规范推进。各村(社区)负责动员辖区内群众积极安装户保,动员鱼塘主协助供电公司安装硬隔离及警示标志,并大力宣传安全用电,积极协调创建工作过程中的矛盾纠纷。

(三)严格管控考核

各村(社区)要积极开展“农村安全用电示范镇”政策宣传,积极配合创建工作开展,及时协调解决矛盾纠纷,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我镇将“农村安全用电示范镇”创建纳入2021年度村(社区)目标考核,年度前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对创建工作开展不力,宣传不到位,群众矛盾纠纷多,工作推进缓慢的村(社区)进行通报批评,并对村(社区)年终目标考核扣分。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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