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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1536/2024-0004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大昌镇人民政府
[ 发字文号 ]
大昌府发〔2024〕33号
[ 标  题 ]
大昌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9-13
[ 发布日期 ]
2024-09-23
[ 有 效 性 ]

大昌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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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昌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的

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有关科室,镇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管理,明确职能职责,建立高效的分工协作长效机制,经研究,现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程  明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杜茂盛    副镇长

成  员:卢登海   党政办主任

        廖春华    平安办主任

        马林卓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石权生    经发办主任

        吴明望    卫健办主任

        侯  旭    派出所所长

        高用勤    教管中心主任

        王世新    大昌中学校校长

        郑福利    泰昌中学校长

        肖光朗    大昌小学校长

        刘  军    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张宇林    中心卫生院院长

二、领导职责

大昌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和成员单位或科室主要负责人为项目实施和监管的第一责任人。

三、职责分工

大昌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卫生院,由张宇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一)党政办:负责统筹协调镇属相关单位,联系村居委会工作。

(二)卫健办:负责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民生实事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工作的日常监管。

(三)卫生院:负责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对院内科室和村卫生室开展绩效考核评估,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服务运行和保障机制。

(四)卫健办:负责爱国卫生、卫生乡镇创建与管理工作。

(五)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食品药品卫生安全的监管工作。

(六)学校:负责协助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健康教育、传染病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工作。

(七)教管中心:负责协助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健康教育、传染病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八)文化站:负责协助开展健康教育、惠民政策宣传工作。

(九)其他职责:鉴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要等因素不断调整,对新增加的工作将与相对应的机构职责进行确定。

                                                 大昌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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