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188Q/2023-00010
[ 主题分类 ]
其他;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官阳镇人民政府
[ 发字文号 ]
官阳府发〔2023〕21号
[ 标  题 ]
巫山县官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协同 工作机制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08-03
[ 发布日期 ]
2023-08-22
[ 有 效 性 ]

巫山县官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协同 工作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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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巫山县官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协同

工作机制的通知

官阳府发〔2023〕21

各村(社区)居,镇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多方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协同机制,确保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效落实,根据国家、市、县有关要求,建立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工作机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积极探索党建引领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的有效路径。强化党组织的引领功能,带动街道、社区等志愿服务组织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注重发挥基层的基础作用

积极配合县级有关单位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的组织、动员、宣传、指导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抖音公众号高唐之声”“工作群”等载体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结合法制教育、节日文化娱乐等活动,组织对街道居民开展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宣传教育,增强居民对城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意识。引导街道居民转变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配合垃圾分类指导员,指导正确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三、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

引导社区在生活垃圾分类中发挥积极作用。村(社区)要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壮大工作队伍,积极承接与垃圾分类相关的公共服务,助力垃圾分类政策的真正落地。充分发挥引导作用,社区等有关单位要配合街道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工作,培养公众垃圾类能力和环保意识。鼓励志愿者作为垃圾分类的主力军,积极发挥能动作用,主动配合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认真学习垃圾分类标准,自觉履行垃圾分类义务,充分使用监督权,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举报处理。

让群众广泛参与,以提升人居环境生活垃圾分类为突破口,开展各村(社区)共享共建共治。

                                                       巫山县官阳镇人民政府

                                                         20238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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