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官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官阳镇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
果市级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相关站所室、镇属各单位:
现将《官阳镇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市级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巫山县官阳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官阳镇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市级
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按照《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2022年度巫山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有关情况的通知》(渝委农办〔2023〕15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改目标
针对市委农办反馈巫山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估在交叉核查、第三方评估、东西部协作考核评价、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和巩固脱贫成果认可度调查发现的23个具体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按时整改销号。扎实开展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从制度上、源头上进行整改,坚决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发生,确保脱贫攻坚成果更巩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更有成效。
二、市级考核评估反馈我县具体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交叉检查发现问题
1.在座谈访谈中发现,某镇部分镇村干部对“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对象调整不熟悉,认为脱贫人口也能继续享受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政策培训。召开全乡村(社区)和卫生健康系统业务培训会,确保系统干部做到应知应会。二是加强宣传引导。转发关于贯彻落实《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过乡村干部、医生、护士、医疗服务窗口等宣传“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调整后的对象人员。三是在医疗机构综合服务窗口张贴“先诊疗后付费”告知书,并向每位入院患者发放“先诊疗后付费”告知单,确保群众知晓政策。(牵头单位:经发办;整改时限:7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某村村民等2户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后,未按要求建新拆旧。
整改措施:督促各村(社区)严格执行“一户一宅”要求,加大农村宅基地政策宣传力度,对涉及易地扶贫搬迁未按要求建新拆旧问题进行“回头看”,建立问题相关台账,按期整改销号。(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整改时限:10月底前完成)
3.监测对象纳入不及时。某村农户2022年4月因病在河南省做手术,自费3万多元,5月回巫山县老家后,于7月新享受低保,龙湾村于11月14日将曾玉成户纳入监测管理。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各村(社区)全面开展自查和举一反三,确保无类似情况发生。二是强化政策业务培训,进一步解读收入采集口径范围,提升业务人员工作能力。三是强化政策宣传,发放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和帮扶政策“明白纸”,宣传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提高群众知晓度。(牵头单位:经发办;整改时限:7月底前完成)
4.某村村民家庭环境卫生差,厕所污垢较多,厨房杂乱脏,卧室垃圾多且杂物较多。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机制,指导督促各村(社区)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环境整治,树立清洁卫生“主人翁”精神,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建设美丽村庄、干净人家,持续营造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二是督促各村(社区)建立农村户厕日常管护机制,扎实开展农村户厕日常管护宣传,明确责任,细化管护措施,确保户厕改得好、用得住、管得好、有效果。(牵头单位:经发办;整改时限:7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5.脱贫户家庭年纯收入存在部分核算不准确。如某村农户家庭经营农家乐,但收入计算中漏登了农家乐经营收入;某村农户收入计算中务工收入为8个月,实际务工只有2个月;某村农户其女儿2022年6月毕业,但在收入计算中将其务工收入计算为10个月。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解读收入采集口径范围,提升业务人员工作能力。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合理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在收入采集时,能够真实反应实际收入。三是强化督促考核,压实乡村主体责任,将收入数据真实性作为日常督查暗访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对各村(社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综合考核评估。(牵头单位:经发办;整改时限:7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
6.收入核算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实地调查发现,发现4户脱贫户存在收入虚高和漏登情况,如某村脱贫户系统显示2022年工资性收入9万元,但其本人自述今年由于疫情影响仅务工8个月,工资性收入约5万元,存在工资性收入虚高与人均纯收入虚高;某村脱贫户系统显示其生产经营性收入为12000元,但本人自述去年仅养一头猪,且为自己食用,因残疾未种植,故实际生产经营性收入仅6000元,存在生产经营性收入虚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解读收入采集口径范围,提升业务人员工作能力。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合理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在收入采集时,能够真实反应实际收入。三是强化督促考核,压实乡村主体责任,将收入数据真实性作为日常督查暗访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对各村(社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综合考核评估。(牵头单位:经发办;整改时限:7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7.村卫生室药品过期。某村村卫生室药品不全,具体抽查出4种药物,均已经于2022年过期。
整改措施:一是配齐基药,督促村卫生室配齐80种基本药物,并定期开展药品质量检查,将过期药品进行专册登记并转至药品过期专柜存放。二是强化培训,严格执行每月例会制度,以会代训开展业务培训,规范乡村医生执业行为。三是加强督导,经发办强化管理,督促各村(社区)卫生院常态化对本辖区村卫生室开展督导检查。(牵头单位:经发办;整改时限:11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8.某村脱贫户于2015年进行D级危改,截止调查时点,危房仍未拆除。
整改措施:督促各村(社区)严格执行“一户一宅”要求,加大农村宅基地政策宣传力度,对涉及危房改造未按要求建新拆旧问题进行“回头看”,建立相关台账,按期整改销号。(牵头单位:规建办;整改时限:10月底前完成)
9.监测对象纳入不够及时。如某村突发严重困难户,村会议记录显示2022年11月5日已经开会进行评议,2022年11月7日进行了经济核查,每月防返贫监测台账显示11月10日开展民主评议会,11月30日进行县级公示,纳入监测程序时间事实上超过15天;某村监测户2022年11月23日提交农户申请书,但2023年1月5日系统才将其纳入监测户。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政策业务培训,提升乡村干部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业务水平。二是强化政策宣传,宣传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提高群众知晓度。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将监测对象识别的及时性纳入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牵头单位:经发办;整改时限:7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10.公益性岗位管理不规范,存在顶岗现象。某村脱贫户防返贫监测系统显示该户2022年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务工12个月,但其本人兼有保洁员的公益性岗位,访谈时其本人自述父亲在代做公益性岗位。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公益性岗位统筹。强化对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和要求,通过实地调研、电话核查、大数据筛查等方式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监督管理,确保公益性岗位开发合理、管理规范。二是加强岗位制度建设。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开发管理制度。如公开招聘制度、培训制度、公示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及动态退出机制等。三是实行“能进能出”动态管理。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公益性岗位的日常考勤监管,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台账,及时清退不属于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人员。严禁一人多岗、人岗分离、他人代岗、他人顶岗等现象,杜绝挂空岗、吃空饷、养懒汉,真正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过渡就业保障。(牵头单位:社保所;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成)
11.产业联农带农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实地调查发现,巫山县发展产业的189户脱贫户与监测户中,仅21.2%有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带动。无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带动的149户农户中,43.8%的农户自己在市场销售农产品,46.6%没有销售。家中有发展产业的农户中,59.3%得到技术培训,21.2%得到免费种苗、化肥等,18.5%得到消费帮扶,产业帮扶形式较为单一。受访农户中,产业帮扶满意度为87.6%,位列14个原国家级贫困区县的第10位。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加强对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情况动态监测,将政策扶持与联农带农效果有效挂钩。加大农民合作社的培育和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引导有意愿农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加大产业政策宣传力度,延续优化实施产业扶持政策,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落实到户资金,带动低收入脱贫人口发展农业产业的积极性。三是加快落实“五小庭院经济”奖补、耕地地力补贴、种粮大户等产业补贴,持续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四是加大培训力度,针对不同经济作物生长不同时期,实地开展管护、用药等培训指导。(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整改时限:10月底前完成)
12.就业帮扶力度有待提升。实地调查发现,2022年新冠疫情影响,受访的363户脱贫户与监测户中,23.7%务工时长减少,10.7%务工收入减少,就业帮扶措施满意度为89.3%,位列14个原国家级贫困区县的第13位。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就业状况摸排。结合我县人力资源信息库和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全面掌握脱贫人口就业创业及培训需求和就业创业状态。根据脱贫人口需求,开展培训、就业创业等针对性服务,落实跨区域交通补贴、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重点群体一次性创业补助等政策,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创业。二是加强岗位信息推送。针对未就业脱贫户和监测户的就业需求,广泛收集山东、重庆、广州、本地企业等市内外岗位信息,通过短信发布、上门服务、开展岗位推送活动等途径,加大推送力度。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微信公众号,以及短信、电视、宣传资料等传统模式,多角度、全方面开展政策宣传,进一步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工作满意度。(牵头单位:社保所;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成)
13.乡村建设和治理有待进一步强化。评估结果显示,巫山县人居环境满意度为88.5%,位列14个原国家级贫困区县第9位。实地调查发现,存在垃圾处理不得当,造成垃圾大量堆积的情况。如某村村民住房周边存在大量垃圾堆积;某村村民住房周围存在大量垃圾堆积。受访群众对乡村治理满意度为86.5%,列14个原国家级贫困区县第12位,说明乡村建设和治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各村(社区)在辖区内合理放置垃圾桶,做好垃圾清理、清运工作,做到日产日清,杜绝二次污染,并定期对垃圾桶及周边进行清洗和药品消杀,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定期安排专人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垃圾收运情况进行现场专项督促指导,做到应收尽收。三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巫山县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各村(社区)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收运工作主体责任单位,督促各村(社区)按照方案具体落实相关工作。四是扎实推进“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确保全乡所有行政村“积分制”“清单制”全覆盖,100%的行政村开展“小院家”试点工作,推动建立乡村治理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通过提高群众的参与度,提升群众对乡村治理的满意度。(牵头单位:规建办、经发办;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发现问题
14.项目库建设管理不够规范。抽查20个项目中,有2个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项目库填制建设内容不一致。
整改措施:一是项目资料核实完善项目入库程序等项目库资料。二是精准建立项目库。积极开展项目库管理培训,精准测算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计划,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各村(社区)提前精准建立项目库,确因实际情况需调整建设内容的及时准确完成项目库调整。(牵头单位:经发办;整改时限:10月底前完成)
15.项目绩效管理不够规范。抽查20个项目中,有1个项目未执行绩效审核程序;2个项目绩效审核滞后;1个项目绩效监控执行不到位;1个项目未实现绩效目标。
整改措施:一是补充完善绩效目标审核、监控等资料,确保时间逻辑等无误。二是要强化业务培训。积极参加项目管理业务培训,同时强化项目跟踪调度,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合同约定付款。(牵头单位:经发办;整改时限:10月底前完成)
16.公示公告不够到位。抽查20个项目中,有2个项目村级公示公告不到位,有5个项目乡镇级公示公告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政策业务培训。练好内功,提升业务水平。二是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严格按照《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巫山委农办〔2021〕17号)要求,不折不扣做好项目库、项目资金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完成情况等公示。(牵头单位:经发办;整改时限:10月底前完成)
17.部分项目管理不够规范。抽查20个项目中,1个项目实施程序倒置。
整改措施:加强项目前期比选及过程监督,保证项目推进质量。(牵头单位:经发办;整改时限:10月底前完成)
(五)巩固脱贫成果认可度调查发现问题
18.巫山县驻村工作队工作认可度总体为83.48%,在14个原国家级贫困区县中排第10位。其中分项指标,脱贫村中84.22%的受访者知道自己村里有驻村工作队,在14个原国家级贫困区县中排第11位。
整改措施:一是公示公开信息。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将照片、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在所驻所驻村公开公示,定期公布工作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强化日常管理。实施下村签到、工作纪实、在岗抽查,严格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确保驻村工作队员每月2/3以上时间吃、住、干“三在村”。三是强化督查考核。把驻村帮扶工作统筹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督查,开展明查暗访。实施驻村干部年度考核、期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用从严从实的督查考核推动帮扶工作落地见效。(牵头单位:党群办;整改时限:7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19.巫山县村两委作风认可度为92.74%,在14个原国家级贫困区县中排第12位。从分项指标数据来看,办事公道和工作态度认可度在14个原国家级贫困区县分别排第8位和第14位。
整改措施:一是做好管理监督。负责做好村(社区)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实行村(社区)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和民主评议制;建立并落实坐班值班制度;推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建立村(社区)干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村(社区)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全乡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统筹安排。乡作为村(社区)干部培训的主体,村(社区)党组织负责抓好本村(社区)党员干部的经常性学习教育。三是强化考核评价。镇党委严格落实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办法,按照考核内容和程序,综合评定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村(社区)专职干部年度综合评分,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年度考核结果。(牵头单位:党群办;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成)
20.巫山县政策落实认可度为94.90%,在14个原国家级贫困区县中排第5位。其中分项指标用水方便认可度在14个原国家级贫困区县排第8位。
整改措施:一是对全乡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动态监测、建立问题台账,对排查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供水工程设施设备,不断提升供水保障水平。三是建立健全农村抗旱保供水及管护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可持续发展。(牵头单位:水利办;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1.巫山县防返贫监测认可度为92.92%,在14个原国家级贫困区县中排第7位。其中分项指标干部联系情况认可度在14个原国家级贫困区县排第10位。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压实帮扶责任。严格按照《巫山县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具体措施》要求,监测对象帮扶干部每月至少入户走访1次,宣传政策、解决问题。二是精准落实帮扶措施。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对风险单一的,及时针对性帮扶,尽快解决问题;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分层分类实施综合性帮扶措施,做到管用够用,切实提升监测对象认可度。(牵头单位:党群办、经发办;整改时限:7月底前完成)
三、整改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2022年市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镇长杨裕富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汪石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经发办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改工作落实。
(二)切实压实责任。各村居、各科室站所要自觉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已经整改的及时进行“回头看”,确保“不反弹”。要建立整改核查验收机制,明确整改标准和具体要求,严格落实“谁销号、谁签字、谁负责”的签字背书销号制度。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村居、各科室站所要把市级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来落实,与国家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见巫山委农组〔2023〕2号)以及市级考核督查巡查发现问题和县级年终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贯通起来,一体统筹抓整改,通过整改来深挖问题根源,达到促进推动工作的目的。
(四)加强信息报送。请各村居及各科室于7月25日前将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取得阶段性成效情况,报乡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请各村居、各科室站所务必高度重视,问题整改情况将作为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年终考核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
附件: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市级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表
附件
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市级考核评估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表
整改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发现 问题方式 |
序号 |
问题简述 | ||||
交叉核查 |
1 |
在座谈访谈中发现,某镇部分镇村干部对“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对象调整不熟悉,认为脱贫人口也能继续享受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
一是强化政策培训。召开全乡村(社区)和卫生健康系统业务培训会,确保系统干部做到应知应会。二是加强宣传引导。转发关于贯彻落实《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过乡村干部、医生、护士、医疗服务窗口等宣传“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调整后的对象人员。三是在医疗机构综合服务窗口张贴“先诊疗后付费”告知书,并向每位入院患者发放“先诊疗后付费”告知单,确保群众知晓政策。 |
7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经发办 |
各村 (社区)、卫生院 |
2 |
某村村民等2户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后,未按要求建新拆旧。 |
督促各村(社区)严格执行“一户一宅”要求,加大农村宅基地政策宣传力度,对涉及易地扶贫搬迁未按要求建新拆旧问题进行“回头看”,建立问题相关台账,按期整改销号。 |
10月底 前完成 |
农业服务中心 |
经发办、各村 (社区) | |
3 |
监测对象纳入不及时。某村农户2022年4月因病在河南省做手术,自费3万多元,5月回巫山县老家后,于7月新享受低保,龙湾村于11月14日将曾玉成户纳入监测管理。 |
一是督促各村(社区)全面开展自查和举一反三,确保无类似情况发生。二是强化政策业务培训,进一步解读收入采集口径范围,提升业务人员工作能力。三是强化政策宣传,发放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和帮扶政策“明白纸”,宣传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提高群众知晓度。 |
7月底前 完成 |
经发办 |
各村 (社区) | |
4 |
某村村民家庭环境卫生差,厕所污垢较多,厨房杂乱脏,卧室垃圾多且杂物较多。 |
一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机制,指导督促各村(社区)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环境整治,树立清洁卫生“主人翁”精神,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建设美丽村庄、干净人家,持续营造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二是督促各村(社区)建立农村户厕日常管护机制,扎实开展农村户厕日常管护宣传,明确责任,细化管护措施,确保户厕改得好、用得住、管得好、有效果。 |
7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经发办 | ||
5 |
脱贫户家庭年纯收入存在部分核算不准确。如某村农户家庭经营农家乐,但收入计算中漏登了农家乐经营收入;某村农户收入计算中务工收入为8个月,实际务工只有2个月;某村农户其女儿2022年6月毕业,但在收入计算中将其务工收入计算为10个月。 |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解读收入采集口径范围,提升业务人员工作能力。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合理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在收入采集时,能够真实反应实际收入。三是强化督促考核,压实乡村主体责任,将收入数据真实性作为日常督查暗访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对各村(社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综合考核评估。 |
7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经发办 | ||
第三方评估 |
6 |
收入核算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实地调查发现,发现4户脱贫户存在收入虚高和漏登情况,如某村脱贫户系统显示2022年工资性收入9万元,但其本人自述今年由于疫情影响仅务工8个月,工资性收入约5万元,存在工资性收入虚高与人均纯收入虚高;某村脱贫户系统显示其生产经营性收入为12000元,但本人自述去年仅养一头猪,且为自己食用,因残疾未种植,故实际生产经营性收入仅6000元,存在生产经营性收入虚高。 |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解读收入采集口径范围,提升业务人员工作能力。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合理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在收入采集时,能够真实反应实际收入。三是强化督促考核,压实镇村主体责任,将收入数据真实性作为日常督查暗访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对各村(社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综合考核评估。 |
7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经发办 |
各村 (社区) |
7 |
村卫生室药品过期。某村村卫生室药品不全,具体抽查出4种药物,均已经于2022年过期。 |
一是配齐基药,督促村卫生室配齐80种基本药物,并定期开展药品质量检查,将过期药品进行专册登记并转至药品过期专柜存放。二是强化培训,严格执行每月例会制度,以会代训开展业务培训,规范乡村医生执业行为。三是加强督导,经发办强化管理,督促卫生院常态化对本辖区村卫生室开展督导检查。 |
11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经发办 | ||
8 |
某村脱贫户于2015年进行D级危改,截止调查时点,危房仍未拆除。 |
督促各村(社区)严格执行“一户一宅”要求,加大农村宅基地政策宣传力度,对涉及危房改造未按要求建新拆旧问题进行“回头看”,建立相关台账,按期整改销号。 |
10月底前完成 |
规建办 |
规建办、各村 (社区) | |
9 |
监测对象纳入不够及时。如某村突发严重困难户,村会议记录显示2022年11月5日已经开会进行评议,2022年11月7日进行了经济核查,每月防返贫监测台账显示11月10日开展民主评议会,11月30日进行县级公示,纳入监测程序时间事实上超过15天;某村监测户2022年11月23日提交农户申请书,但2023年1月5日系统才将其纳入监测户。 |
一是强化政策业务培训,提升乡村干部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业务水平。二是强化政策宣传,宣传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提高群众知晓度。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将监测对象识别的及时性纳入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 |
7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经发办 |
各村 (社区)、各相关站所室 | |
第三方评估 |
10 |
公益性岗位管理不规范,存在顶岗现象。某村脱贫户防返贫监测系统显示该户2022年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务工12个月,但其本人兼有保洁员的公益性岗位,访谈时其本人自述父亲在代做公益性岗位。 |
一是强化公益性岗位统筹。强化对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和要求,通过实地调研、电话核查、大数据筛查等方式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监督管理,确保公益性岗位开发合理、管理规范。二是加强岗位制度建设。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开发管理制度。如公开招聘制度、培训制度、公示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及动态退出机制等。三是实行“能进能出”动态管理。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公益性岗位的日常考勤监管,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台账,及时清退不属于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人员。严禁一人多岗、人岗分离、他人代岗、他人顶岗等现象,杜绝挂空岗、吃空饷、养懒汉,真正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过渡就业保障。 |
12月底前完成 |
社保所 |
各村 (社区) |
11 |
产业联农带农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实地调查发现,巫山县发展产业的189户脱贫户与监测户中,仅21.2%有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带动。无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带动的149户农户中,43.8%的农户自己在市场销售农产品,46.6%没有销售。家中有发展产业的农户中,59.3%得到技术培训,21.2%得到免费种苗、化肥等,18.5%得到消费帮扶,产业帮扶形式较为单一。受访农户中,产业帮扶满意度为87.6%,位列14个原国家级贫困区县的第10位。 |
一是强化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加强对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情况动态监测,将政策扶持与联农带农效果有效挂钩。加大农民合作社的培育和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引导有意愿农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加大产业政策宣传力度,延续优化实施产业扶持政策,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落实到户资金,带动低收入脱贫人口发展农业产业的积极性。三是加快落实“五小庭院经济”奖补、耕地地力补贴、种粮大户等产业补贴,持续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四是加大培训力度,针对不同经济作物生长不同时期,实地开展管护、用药等培训指导。 |
10月底前完成 |
农业服务中心 | ||
12 |
就业帮扶力度有待提升。实地调查发现,2022年新冠疫情影响,受访的363户脱贫户与监测户中,23.7%务工时长减少,10.7%务工收入减少,就业帮扶措施满意度为89.3%,位列14个原国家级贫困区县的第13位。 |
一是加强就业状况摸排。结合我县人力资源信息库和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全面掌握脱贫人口就业创业及培训需求和就业创业状态。根据脱贫人口需求,开展培训、就业创业等针对性服务,落实跨区域交通补贴、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重点群体一次性创业补助等政策,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创业。二是加强岗位信息推送。针对未就业脱贫户和监测户的就业需求,广泛收集山东、重庆、广州、本地企业等市内外岗位信息,通过短信发布、上门服务、开展岗位推送活动等途径,加大推送力度。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微信公众号,以及短信、电视、宣传资料等传统模式,多角度、全方面开展政策宣传,进一步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工作满意度。 |
12月底前完成 |
社保所 | ||
第三方评估 |
13 |
乡村建设和治理有待进一步强化。评估结果显示,巫山县人居环境满意度为88.5%,位列14个原国家级贫困区县第9位。实地调查发现,存在垃圾处理不得当,造成垃圾大量堆积的情况。如某村村民住房周边存在大量垃圾堆积;某村村民住房周围存在大量垃圾堆积。受访群众对乡村治理满意度为86.5%,列14个原国家级贫困区县第12位,说明乡村建设和治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
一是督促各村(社区)在辖区内合理放置垃圾桶,做好垃圾清理、清运工作,做到日产日清,杜绝二次污染,并定期对垃圾桶及周边进行清洗和药品消杀,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定期安排专人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垃圾收运情况进行现场专项督促指导,做到应收尽收。三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巫山县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各村(社区)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收运工作主体责任单位,督促各村(社区)按照方案具体落实相关工作。四是扎实推进“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确保全乡所有行政村“积分制”“清单制”全覆盖,100%的行政村开展“小院家”试点工作,推动建立乡村治理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通过提高群众的参与度,提升群众对乡村治理的满意度。 |
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规建办、经发办 |
各村 (社区) |
衔接资金 绩效评价 |
14 |
项目库建设管理不够规范。抽查20个项目中,有2个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项目库填制建设内容不一致。 |
一是项目资料核实完善项目入库程序等项目库资料。二是精准建立项目库。积极开展项目库管理培训,精准测算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计划,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各村(社区)提前精准建立项目库,确因实际情况需调整建设内容的及时准确完成项目库调整。 |
10月底前完成 |
经发办 |
各村 (社区) |
15 |
项目绩效管理不够规范。抽查20个项目中,有1个项目未执行绩效审核程序;2个项目绩效审核滞后;1个项目绩效监控执行不到位;1个项目未实现绩效目标。 |
一是补充完善绩效目标审核、监控等资料,确保时间逻辑等无误;二是要强化业务培训。积极参加项目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同时强化项目跟踪审核,确保发挥项目效益。 |
10月底前完成 |
经发办 | ||
衔接资金 绩效评价 |
16 |
公示公告不够到位。抽查20个项目中,有2个项目村级公示公告不到位,有5个项目乡镇级公示公告不到位。 |
一是加强政策业务培训。练好内功,提升业务水平。二是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严格按照《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巫山委农办〔2021〕17号)要求,不折不扣做好项目库、项目资金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完成情况等公示。 |
10月底前完成 |
经发办 |
各村 (社区) |
17 |
部分项目管理不够规范。抽查20个项目中,1个项目实施程序倒置。 |
加强项目前期比选及过程监督,保证项目推进质量。 |
10月底前完成 |
经发办 | ||
巩固脱贫成果认可度调查 |
18 |
巫山县驻村工作队工作认可度总体为83.48%,在14个原国家级贫困区县中排第10位。其中分项指标,脱贫村中84.22%的受访者知道自己村里有驻村工作队,在14个原国家级贫困区县中排第11位。 |
一是公示公开信息。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将照片、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在所驻村公开公示,定期公布工作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强化日常管理。实施下村签到、工作纪实、在岗抽查,严格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确保驻村工作队员每月2/3以上时间吃、住、干“三在村”。三是强化督查考核。把驻村帮扶工作统筹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督查,开展明查暗访。实施驻村干部年度考核、期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用从严从实的督查考核推动帮扶工作落地见效。 |
7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党群办 | |
19 |
巫山县村两委作风认可度为92.74%,在14个原国家级贫困区县中排第12位。从分项指标数据来看,办事公道和工作态度认可度在14个原国家级贫困区县分别排第8位和第14位。 |
一是做好管理监督。负责做好村(社区)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实行村(社区)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和民主评议制;建立并落实坐班值班制度;推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建立村(社区)干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村(社区)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全乡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统筹安排。乡作为村(社区)干部培训的主体,村(社区)党组织负责抓好本村(社区)党员干部的经常性学习教育。三是强化考核评价。镇党委严格落实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办法,按照考核内容和程序,综合评定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村(社区)专职干部年度综合评分,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年度考核结果。 |
12月底前完成 |
党群办 | ||
20 |
巫山县政策落实认可度为94.90%,在14个原国家级贫困区县中排第5位。其中分项指标用水方便认可度在14个原国家级贫困区县排第8位。 |
一是对全乡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动态监测、建立问题台账,对排查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供水工程设施设备,不断提升供水保障水平。三是建立健全农村抗旱保供水及管护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可持续发展。 |
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水利办 | ||
巩固脱贫成果认可度调查 |
21 |
巫山县防返贫监测认可度为92.92%,在14个原国家级贫困区县中排第7位。其中分项指标干部联系情况认可度在14个原国家级贫困区县排第10位。 |
一是严格压实帮扶责任。严格按照《巫山县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具体措施》要求,监测对象帮扶干部每月至少入户走访1次,宣传政策、解决问题。二是精准落实帮扶措施。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对风险单一的,及时针对性帮扶,尽快解决问题;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分层分类实施综合性帮扶措施,做到管用够用,切实提升监测对象认可度。 |
7月底 前完成 |
党群办、经发办 |
各村 (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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