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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庙宇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巫山县庙宇镇龙潭街1号

联系电话:023-57583388

政府网站:http://www.cqws.gov.cn/xzfjz/blz_77544/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研究决定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村镇建设规划并抓好贯彻执行;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发展各项服务事业,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四)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行政村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等服务,加快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五)负责抓好义务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民政事务、防灾减灾、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工作,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六)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作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七)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承担消防工作职责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疫、防火、防震、抢险和救灾等工作。

(八)建立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统筹协调辖区内的派驻机构和派驻人员,协调推进市场监管、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承担“一中心四板块一网格”基层智治体系建设和基层治理智治平台的运行监测以及线上线下统筹协调、分析研判、协同流转、应急指挥、督查考核等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负责政务督查督办和公文、档案、机要、保密等工作。

(二)党的建设办公室。承担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以及民主法治、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群众团体等工作。负责辖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服务工作职责。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村镇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财政管理、统计、审计等工作,负责制定和执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强化产业引导,落实全镇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四)民生服务办公室。承担教育、文化、卫生健康、民政、体育、劳动就业等工作,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退役军人服务、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政策,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平安综治、应急管理、综执法、信访稳定、人民武装等领域工作,健全应急管理和除险清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执法协调、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网上网下联动化解网络舆情风险等机制,推动平安法治和社会治理工作落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