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宇府发〔2023〕10号
庙宇镇人民政府
关于划分林业中心管护员管护区域的通知
各村(居):
为加强林业资源管护,落实管护员责任,明确工作范围和职责,经庙宇镇天然林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庙宇镇中心管护员管护区域和面积划分通知如下:
陈宏毅:龙骨坡社区、田合村、小营村、新城村、报丰村、杨柳村、永安村、永风村、柏树村,面积48807.3亩。
范宏扬:水磨村、长梁村、白庙村、银矿村、九台村、南溪村、庆上村、长房村、长坪村,面积60336.75亩。
各中心管护员要根据《巫山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公益林集中管护员管理办法》,对管护区森林资源进行巡护,掌握辖区林地、林木数量、位置等情况,对重点地块、珍稀树种、古树名木实行重点管护;依法制止并及时上报管护区内发生的乱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破坏林业宣传牌等损害森林资源的行为;及时上报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扑救森林火灾。加强对生态护林员的指导,检查并督促其开展管护工作。
各村(社区)要积极配合中心管护员开展工作,并对中心管护员的管护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庙宇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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