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宇府发〔2024〕2号
庙宇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庙宇镇三、四轮摩托车低速电动车
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机关各站、所、室、中心,镇属各单位:
现将庙宇镇三、四轮摩托车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庙宇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7日
庙宇镇三、四轮摩托车低速电动车
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范三、四轮摩托车低速电动车超员、违法载人等(以 下简称摩托车、电动车“ 两违” 引发的较大事故和群伤事故,结合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研判风险,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 100 天的三、四轮摩托车、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有针对性、有操作性地开展工作, 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重点针对三、四轮摩托车低速电动车违法载人、超员、逾期 未年审、无牌无证、无保险等突出问题, 通过开展教育引导、源头管控、 部门共治、路面纠正、隐患治理等综合治理措施,做到不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和涉险事故、亡人数双下降,摩托车、电动车守法率明显提升。
二、组织领导
成立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领导小组,负责全镇专项工作统筹协调,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贾继垚 镇长
副组长:杨 闯 政法书记、武装部长
邱志高 副镇长
翟友成 宣传委员
成员单位:派出所、应急办、运管执法中队、市场监督管理所、平安办、规建办、农业服务中心、教育督导中心、大庙中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道安办,由政法委员杨闯兼任办公室主任,派出所所长陈涛、应急办主任龚文昊为副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推进、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
三、整治措施
(一)摸底排查。结合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下发的数据,各村(社区)网格力量全面摸清辖区内三、四轮摩托车低速电动车的实有数量和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摸排辖区三、四轮摩托车低速电动车销售商、销售车辆类型、规格等情况,各村(社区)排查辖区大型施工项目 、集中务工地、农产品生产加工地等三、四轮摩托车低速电动、使用情况,逐一建立台账。
(二)宣传发动。发动各村(社区)网格力量,积极采取媒体平台宣传造势、宣讲道路交通安全法、 案例警示、采取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等形式逐户宣传关于巫山县三、四轮摩托车低速电动车 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泛宣传三、 四轮摩托车低速电动车交通违法突出问题的危害, 形成共同抵制、社会共治的氛围。积极向群众讲解驾驶报废、无牌无证以及不合格的三、四轮摩 托车低速电动车的危害性和安全性以及法律后果,逐人逐车发放宣传资料、签订安全文明驾驶承诺书,争取其自行拆除销毁, 减少安全隐患。
(三)集中整治。针对前期摸排情况,组织执法力量,强力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组建由交巡警、运管执法中队、市场监督所、派出所、应急办、规建办、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队伍,持续加大无牌无证以及不合格的三、四轮摩托车、低速电动车违法上路行为的查处以及不合格的三、四轮摩托车、低速电动车的违法销售行为的查处, 最大限度减少安全风险, 依法严厉查处、扣留无牌无证、到达报废标准、不合格的三、四轮摩托车低速电动车。
(四)源头管控。一是开展行业源头治理。由市场监所牵头联合公安派出所、应急办、运管执法中队、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将监管工作前移至源头,对违规销售三、四轮摩托车低速电动车的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督促销售企业对销售的三、四轮摩托车低速电动车登记造册,引导购买者登记上牌购买保险。二、分管统筹和各村居按分管领域和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本行业管理的施工建设项目、集中务工、农产品生产加工等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企业使用、用工出行车辆必须登记上牌、购买 保险,要严防不合格车、超标车上路行驶,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加大检查处罚力度。
(五)隐患治理。严格落实属地属事责任, 针对落石、塌方、滑坡等地质灾害路段以及农村道路、施工道路、漫水路桥、 城市易涝积水等路段,全方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建立台帐查出来尚未整改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特别是急坡,临水临崖路段,要尽快落实整改治理;对短时间内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增设沙袋、条石等临时安全防护设施,安排专人值守, 确保管理到位。
四、工作职责
道安办: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统筹、推进实施、督导跟
进以及相关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
派出所:集中整治查处,依法处置行动期间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指导督促相关行政执法的工作推进落实。
运管执法中队:负责严厉打击三、四轮摩托车低速电动车非法载客营运。
规建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加快落实防护栏生命工程,对于道路安全隐患及时排查、上报、整改特别是急弯陡坡临崖临水路段和点的隐患治理。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用车管理工作,做好农产品集中生产地、农产品种植大户的交通安全宣传、管理和服务。
市场监管所:负责做好三、四轮摩托车低速电动车售卖企业的源头监管,对违规生产、销售不合格和非法改装等开展大排查 、大检查、大执法行动,对于无证、超经营许可范围从事经营销售三、四轮摩托车、低速电动车的企业、个体要严格从重、从严依法依规处理。
平安办:负责化解治理过程中的不稳定社会矛盾。
党群办:负责为行动宣传造势,对违法载人、超员、 逾期未年审、报废车辆,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案例曝光。
教育督导中心:教育引导,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进校园,小手拉大手告知家长。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文明执法 。坚持理性平和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教育,配齐各种执法装备 。路面执勤执法时,要做到着装、言语和行为“三规范”,严格按照“ 一 上前 、两个礼 、三个先 、四句话”的要求规范开展执法 ,严禁随意呵斥、调侃当事人 、严禁暴力拆除 、 严禁违规拖移扣留车辆, 防止授人以柄。执法过程要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不间断摄录,并按规定上传保存,确保执法活动有据可查 、全程可回溯,严禁因执法工作激化矛盾,带来负面舆情事件等,确保社会效果和执法效果。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抓好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的落实。对专项行动期间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造成重大舆论等情况的, 将严格报请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三)强化信息报送。要确定专人报送信息,行动结束后上报工作总结,重要工作情况、典型案例要随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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