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指南

日期:2024-11-11

字号:
分享:
打印:

一、高龄津贴

补贴内容和标准:具有巫山县户籍的,健在的、年满100周岁的老人。高龄津贴从审批的次月开始享受,发放标准为300/月人。

补贴方式:按月打卡发放

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高龄津贴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辖区内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以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长期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办理流程:1.本人申请

2.乡镇(街道)初审

3.县民政局审批

办理部门:培石乡民政办

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办理时间:3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巫山县培石乡场镇

咨询电话:023-57517001

 二、高龄失能补贴

补贴内容和标准:具有巫山县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中年满60周岁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具体包括: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四类一、二级重度残疾失能老年人和因病瘫痪卧床不起6个月以上的重病失能老年人;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对象中的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不含前述失能老年人)。上述补贴对象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补贴。

补贴标准: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200元。

补贴方式:按月打卡发放

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

申请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的对象须提交以下材料: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区县级以上(含区县级)医院诊断证明、残疾人证(第二代)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重庆市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

申请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的对象须提交以下材料: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困难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重庆市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

办理流程:1.本人申请

2.乡镇(街道)审核和公示

3.县民政局审批

办理部门:培石乡民政办

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

办理时间:工作日

办理地点:巫山县培石乡场镇

 咨询电话:023-5751700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扫一扫:分享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