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培石乡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全面开展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机关各办公室,乡属各单位:
现将《培石乡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培石乡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培石乡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
工作“十五条硬措施”全面开展安全
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以下简称“十五条硬措施”),以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委办〔2022〕10号)、市安委办市减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的通知》(渝安委〔2022〕9号)、市安委办办公室市减灾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渝安委〔2022〕26号)、巫山安委〔202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聚焦“控大事故、防大灾害”核心目标,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统筹发展和安全,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大检查,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灾害,以实干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任务
国务院安委办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已有规定、以往管用举措和近年来针对新情况采取的有效措施,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若干措施》(安委〔2022〕6号),明确了“十五条硬措施”。按照县上“十五条硬措施”分解的66项重点任务,各科室要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认真对照“十五条硬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等开展全面滚动排查整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细举措、更足马力,不折不扣逐项狠抓落实。
三、职责分工
依据科室职责分工,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深化开展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两重大一突出”专项整治。乡平安办负责,重点排查整治乡镇燃气罐安全隐患,整治货车超载超限、危险化学品运输风险管控和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公路、水上安全隐患,整治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双重预防机制不落实问题、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工业企业消防安全隐患。乡规划建设环保管理办负责,重点排查整治建设施工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和危险重大工程管理不落实等问题,整治地质灾害安全隐患。乡文化服务中心负责,重点排查整治高风险旅游项目设施安全隐患。官渡市场监管所负责,重点排查整治特种设备等安全隐患。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重点排查整治防汛抗旱、森林火灾安全隐患。其他行业监管科室全面排查整治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工作步骤
各村(居)、各有关科室和有关单位要严格对照《巫山县贯彻落实“十五条硬措施”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任务及操作要点》,立即部署、迅速行动,确保大检查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一)全面行动,自查自改。要深刻汲取近期各种事故灾害教训,结合本乡、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实际和近期易发多发事故灾害类型,聚焦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明确重点内容,细化任务措施,确定排查方式,压实各方责任,立即启动并全面持续开展自查自改。自查问题要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各单位排查出的问题及时将整改台账交平安办汇总。(工作时限: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
(二)科室联动,帮查整改。乡级有关科室要制定专项检查方案,从“条”上牵头推动大检查工作,指导督促本行业领域工作落地见效。乡级有关科室要到现场开展指导帮扶和督促整改。乡安委办、乡减灾办要强化统筹推动,深入开展督查检查,推动排查整治工作层层落实。(工作时限:即日起至2022年7月)
(三)明查暗访,重点核改。乡安委办、乡减灾办将对各村(居)、各有关科室和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明查暗访,核查工作进度,核实整改情况,建立核查、交办、反馈闭环机制,推动各项任务快速落地、高质见效。各行业监管科室要同步开展明查暗访,跟踪督促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到位。(工作时限: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
(四)跟踪督办,问责促改。乡安委办、乡减灾委对自查自改不认真、整改不落实的进行追责问责,跟踪督促整改。对薄弱区域、部位和环节点对点督导,严防漏管失控。(工作时限: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为严格落实各级责任,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乡成立安全大检查工作专班,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平安办牵头、相关科室具体负责。同时,从人力、物力、财力方面做好大检查的支持保障工作。
(二)坚持动真硬碰,严格督查督办。相关科室要充分职能作用,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现场严督细查,充分利用信息化、智能化等方式方法,通过大检查真正解决安全问题、提高安全水平。要紧盯事故多发易发区域领域,坚决惩戒一批突出违法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严重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三)抓好工作统筹,严肃工作纪律。要把握好政策基调,坚持稳中求进,高质量统筹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注意从实际出发处理好“红灯”“绿灯”“黄灯”之间的关系,既要抓紧时间务实推进大检查,又要杜绝运动式、简单化、“一刀切”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要严防摆拍式、作秀式检查,杜绝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确保大检查工作落地见效。
(四)强化信息报送,构建长效机制。要及时报告工作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全面总结工作成效,提炼固化长效机制和标准规范。在党的二十大、市第六次党代会等特殊重点时段,要认真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乡安委办、乡减灾办。县安委办已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纳入对乡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要内容,各村(居)、各有关科室和有关单位要立即部署开展大检查工作,并同步做好迎检工作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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