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233R/2023-00004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骡坪镇人民政府
[ 发字文号 ]
骡坪府发〔2023〕56号
[ 标  题 ]
关于印发《巫山县骡坪镇人民政府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逃生应急处置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09-07
[ 发布日期 ]
2023-09-22
[ 有 效 性 ]

关于印发《巫山县骡坪镇人民政府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逃生应急处置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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骡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巫山县骡坪镇人民政府

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逃生应急处置方案》的通知

 骡坪府发〔2023〕56号



各村(居)、相关办公室(站所):

按照《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避灾安置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避灾安置点安全管理,切实提升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结合应急避难场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避难场所基本情况

骡坪镇应急避难场所位于骡坪镇场镇社区公共休闲广场,地理坐标(东经110.10度,北纬31.21度),属短期室外应急避难场所,避难场所有效避难用地面积约1.05公顷,容纳可宿住避难人数6000人,容纳暂时避难人数10000人。

二、成立应急疏散指挥机构

在巫山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骡坪镇应急避难场所疏散指挥部,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朱从璠任指挥长,史学泳任副指挥长,党政办、党群办、财政办、规建办、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社事办、经发办、人武部、骡坪卫生院、骡坪派出所为成员单位,负责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和指挥工作,做好人员应急疏散安置、应急物资供给、社会治安和秩序维护、道路疏通、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卫生清理等工作,协调各科室和单位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和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由应急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疏散响应

骡坪镇人民政府决定启用避难场所后,各相关科室在指挥部的指挥下,按各自职能,有序组织开展应急疏散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就近避难、服从指挥、有序疏散”的原则进行紧急避难疏散。

(一)紧急疏散的重点

骡坪场镇社区负责优先组织动员辖区内学校、幼儿园、辖区内的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进行疏散撤离。到达集中地后,以村组为单位集中,组织人员疏散安置的机构要立即组织清点人数,及时向骡坪镇人民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二)紧急疏散注意事项

灾情发生后,辖区所有人员要按照规定的紧急疏散路线迅速、有序地撤离疏散到紧急避难场地,等待政府统筹安置。

四、避难场所启用和关闭

灾情发生后接到镇政府启用避难场所、接收安置受灾人员的指令后,要立即组织实施。其程序包括:

(一)避难场所启用

1.发布启用避难场所、接收安置受灾人员的通告;

2.确定需要启用的避难场所,启动避难场所应急设施设备;

3.引导受灾人员有序进入避难场所;

4.妥善安置进场受灾人员,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二)避难场所关闭

1.当突发事件危害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时,及时组织疏散安置人员撤出避难场所,返回原住地。疏散安置人员撤出避难场所,返回原住地的指令和通告,由组织人员疏散安置的机构发布。

2.组织疏散安置人员撤出避难场所、返回原住地,其梯队编成、撤离路线与组织方式等,可参照先前人员疏散安置行动实。必要时,也可采取其他有效方式组织实施。

3.骡坪场镇社区负责做好疏散安置人员撤出避难场所的相关工作。

五、应急保障

有关科室要按照本预案,切实做好突发事件人员疏散安置的各项保障方案,确保人员疏散安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交通运输保障

应急办负责优先安排和调度保障人员疏散安置的交通工具与交通线路。必要时,对现场及相关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开设应急专用通道,确保人员疏散安置安全、快速。

(二)物资保障

党群办、应急办等科室负责人员疏散安置所需相关基本生活用品等物资的协调保障。应急办负责组织救援队伍搭建临时帐篷,设置救济物资临时供应点,社会捐赠活动的组织,款物接收、管理和分配。有关科室协同调配和供给救灾生活物品,保障避难场所内灾民的基本生活。

(三)供水供电保障

党群办、应急办等科室负责协调供水、供电部门提供避难场所内供水、供电和设施保障维护工作。必要时,采用蓄水车移动供水,备用发电设施发电,确保避难场所内受灾群众的用水、用电基本需求。

(四)医疗及环境卫生保障

骡坪卫生院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防控等工作。必要时,动员组织社会资源参与突发事件人员疏散安置的现场应急救护与卫生防疫保障。规建办负责场所的环境卫生。必要时,采用移动卫生间、清扫车等设备,确保避难场所内受灾群众的卫生环境。

(五)治安维护保障

骡坪派出所、应急办负责突发事件人员疏散安置的治安维护。加强对人员疏散安置的重点区域、场所、线路、人群及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按照有关规定,镇人武部负责协调镇民兵、应急队伍参与人员疏散安置的治安维护。

(六)通信信息保障

经发办负责建立有线与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人员疏散安置行动的通信顺畅。

(七)经费保障

突发事件人员疏散安置的日常管理所需经费,由财政办按照科室预算管理规定予以保障。

(八)救援保障

应急办负责组织人员救灾和财产救援及避难场所消防安全工作。

(九)宣传教育保障

应急办、规建办、农服中心等办公室及时向应急避难场所内灾民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积极稳妥地开展防灾抗灾、地震应急、自救互救的宣传教育,提高灾民战胜灾难的信心;制止各种谣言的传播,稳定应急避难场所的社会秩序。

六、信息发布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文化服务中心及时发布灾情有关信息,积极稳妥地开展防灾抗灾、自救互救的宣传教育,提高灾民战胜灾难的斗志,稳定避难场所的社会秩序。

七、附则

(一)本预案由骡坪镇人民政府编制并负责解释。

(二)法律、法规对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此件公开发布)

                                     骡坪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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