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586866599R/2021-00079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人民政府高唐街道办事处
[ 发字文号 ]
高唐街道办发〔2021〕27号
[ 标  题 ]
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高唐街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06-21
[ 发布日期 ]
2021-07-01
[ 有 效 性 ]

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高唐街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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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街道办发〔2021〕27号


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高唐街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

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街道各办公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高唐街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高唐街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辖区内高层建筑抗御火灾风险能力,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5号)、《巫山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升计划(2020—2022年)》和《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山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巫山府办发〔2021〕30号)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指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原则,扎实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我街道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以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其他分管行业副职领导为副组长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开展高唐街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三、工作目标

围绕“责、规、建、管、防、改、宣、救”8个方面,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底线思维、系统思维,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五整治、四提升”9项行动,巩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效,综合施策解决高层建筑“人上不去、水上不去、车进不去”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夯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升高层建筑抗御火灾风险能力。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五大隐患整治行动

1.建筑消防设施整治攻坚行动

(1)攻坚整治消防用水问题。2020年已完成街道辖区无水高层建筑整改销号。加强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定期组织维护保养,形成长效机制。对新发现存在消防用水问题的高层建筑,纳入隐患整治清单,报送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小组办公室备案,并督促相关责任人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治责任、措施和要求,确保整改完毕。

(2)分类整治消防设施隐患。应急办要加强对高层建筑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突出的高层建筑,要建立隐患清单,挂牌督办,确保整改一栋、销案一栋。一要落实整改责任。对挂牌督办的高层建筑,根据其建筑类别,落实责任单位。有管理单位的由管理单位负责,无管理单位的由辖区社区负责。责任单位要对建筑存在的隐患,分类制定整改方案。二要落实过程跟踪。对挂牌督办的高层建筑,要督促责任主体落实整改资金,审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

(3)巩固整治成效。民政和社区事务办要督促物业管理单位或社区,落实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公示制度,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落实消防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措施。对无管理单位、无维护管理资金的,原则上由所属社区指定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并采取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委托专业机构负责维护保养。

2.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行动

(1)强化发动引导。在前期拆改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县住房城乡建委要进一步细化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措施,确立整治标准,发布整治通告。要发动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一线力量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做实做细群众工作,积极引导业主自行拆改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等消防安全隐患点。

(2)开展集中拆改。积极配合县住房城乡建委提请建立政府补贴、多方分担等整改保障机制,结合市容环境提升、城市更新行动等集中开展拆改,对高层住宅设置的可燃雨棚,进行拆除或更换为不燃、难燃材料;对突出外墙的防护网,进行拆除、更换或开设应急疏散逃生口;对拒不整改的,会同县级有关部门依法开展联合整治,进行“定点拆除”。2021年12月底前,所有高层住宅可燃雨棚全部完成拆改。同时,结合实际推进多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等消防安全隐患点拆改工作。

(3)严格日常管理。督促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发现、劝阻、报告高层建筑新增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等火灾隐患以及宣传教育职责,发挥日常安全管理前哨作用。要大力倡导和推广阻燃雨棚的生产、销售和安装,阻止可燃雨棚进入高层建筑。

3.深化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行动

(1)严查严治违法行为。各社区要积极主动配合县城管局,联合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深化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常态化执法行动,清理影响消防车通行和灭火救援的绿化、市政设施、停车位、广告牌等障碍物,依法查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的违法行为。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严重的住宅小区,采用“上上城小区、圣泉小区”的整治工作模式,“一小区、一对策”开展综合治理。

(2)缓解停车供需矛盾。积极争取县城管局、县发展改革委和县住房城乡建委要合理编制全县停车场专项规划和年度建

设计划,加快停车场建设和停车资源优化利用,通过“弹性停车、错时开放”等手段,盘活社会停车资源,适时调整路内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利用差异化的收费政策合理引导车辆停放行为。

(3)巩固“生命通道”管理。督促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的标识、标牌进行全面清理完善,对住宅小区合理设置停车位,车辆实行“一位一车”限量管理。

4.深化用电用气专项整治行动

(1)深化用电用气设施排查整治。督促非居民用户落实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责任,组织排查整治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缺失、责任不落实、设施安装使用不规范等问题,配合县经济信息委在2021年6月底前依法开展用电用气设施检查检测和维护保养。供气企业2021年6月底前完成非居民用户检查,制定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检查计划,定期开展检查、指导服务。供电企业2021年6月底前完成非居民用户,以及非居民用户与供电企业产权连接点及附属设施检查,并根据各社区需要及时提供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检查、指导服务。

(2)深化物业设施排查整治。积极配合县住房城乡建委要督促指导物业管理单位开展物业管理区域排查,整治责任范围内其他管沟与电力燃气设施间距不足、占压圈围电力燃气设施、电气线路超负荷运行、私拉乱接、电缆井防火分隔被破坏、电动车违规充电等问题。2021年6月底前,解决电缆井防火分隔破坏、电力燃气设施占压圈围问题。

(3)深化醇基燃料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积极配合县应急局、县经济信息委、县市场监管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对高层建筑内非法经营、储存、处置醇基燃料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时限、任务、措施。督查物业管理单位切实履行发现、报告高层建筑内非法经营、储存、处置醇基燃料行为的职责,及时发现问题并报相关行业部门查处。2021年6月底前,完成高层建筑内非法经营、储存、处置醇基燃料问题整治。

(4)深化监管执法。组织相关单位,通过公开提醒、法制教育、联合检查等方式,解决入户难、隐患整改难等问题。

5.油汽类安全隐患整治行动

(1)开展全面排查。积极配合县商务委及行业部门逐一清理排查高层建筑内非法经营、储存可燃油料等问题,2021年4月底前建立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化解;对排查出的重点群体和人员,及时落实稳控措施,严防失控漏管。

(2)限期整改隐患。会同县商务委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主体,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整改任务,强化整改措施。2021年6月底前,完成高层建筑内可燃油料非法经营、储存问题整治。

(3)严格依法查处。积极配合县商务委,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对责任主体整治工作情况依法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开展四大能力提升行动

1.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提升行动

(1)推行标准化管理。各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单位要常态化开展“三查三清”,及时排查整改动态火灾隐患,加强住宅小区地下空间、底层商业的日常管理,对违规改建、违章动火动焊、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情况,应立即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2)强化网格化管理。各社区要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排查纳入社区管理内容和网格员日常工作范畴,加强楼栋管理,建立用电用气安全入户检查、隐患整改联动机制,加强对风险隐患的排查、报告和处理。要将高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纳入重点管理范畴,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和执法力度。要强化对无管理单位的高层住宅小区的监管排查,做好人防物防。

2.居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持续深化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群众消防法律法规意识、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3.灭火应急能力提升行动

建强微型消防站。加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器材和装备,健全完善微型消防站人员与消防救援队联勤联训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执勤训练、应急疏散和灭火救援演练,提升初起火灾处置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街道是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将综合治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合力。积极配合相关行业部门要建立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会商研判、情况通报、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治理格局。加强与责任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联合行动,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化解风险矛盾,落实全链条监管,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导检查。街道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对社区的督促指导,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单位予以通报;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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