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街道办发〔2024〕9号
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街道直属各单位:
现将《高唐街道办事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高唐街道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1.1 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高唐街道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山洪灾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2.《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等重庆市人民政府颁布的法规、条例。
1.2.2 国家、市、区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告
1.《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2.《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3.《重庆市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4.《重庆市自然灾害处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以及经批准的国家、市、区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告,以及水土保持规划报告等。
5.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1.3 编制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列为首要目标,团结协作,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原则,科学预防、提前预警、迅速动员,做到指挥有力、抢险有序、救灾有效,确保将灾害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的精神,防、抢、救相结合,坚持重点突出,并兼顾一般动员和全民动员的原则。
3.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坚持以职能部门为主,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尽可能调动全社会参加山洪灾害抢险救灾的原则。
4.因地制宜,实行属地管理、分片预警、全街道动员、全民参与的防御机制,保证防御机制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5.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升级原则。预案等级随着灾害的升级而升级,即由低级向高级逐级递进的原则。预案的启动应根据所启动预案的级别分别由街道主要领导、山洪灾害防御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巫山县高唐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一切山洪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本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山洪灾害所预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是高唐街道实施指挥决策和防御调度、抢险救灾的依据。
1.5预案执行与修订
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执行,由街道山洪灾害防御领导小组根据本地区山洪灾害防御的具体情况进行适时修订。
2 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2.1 划分原则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供人类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临时转移安置的避灾场所。
划分原则:1、对处于历史洪水线及各溪河10年遇洪水淹没线以下河谷、沟口、河滩、易损堤段范围以及陡坡下、低洼处、不稳定山体下的居民点所在区域划入危险区。2、在危险区以外,能避开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作为临时避灾地点的区域划为安全区。
2.2 危险区和安全区的基本情况
经过详细调查,高唐街道地质灾害危险区和转移安全区进行了规范和明确:
(一)朝云居委地质灾害危险区和安全转移区为:二坪子1号楼西侧滑坡点向七校合一方向安全点转移;二坪子24号楼——26号楼滑坡点向七校合一方向安全点转移;西堰塘1号楼滑坡向七校合一方向安全点转移。
(二)松峦居委地质灾害危险区和安全转移区为:淀粉厂宿舍外坎滑坡向东西两方撤离;统建房1号——10号楼滑坡向东西两方撤离;望霞路290号滑坡向北撤离;
(三)集仙居委地质灾害危险区和安全转移区为:小区10号楼滑坡点向净坛一路东西两头疏散。
(四)上升居委地质灾害危险区和安全转移区为:水厂泵房滑坡点向上升街143号转移至巫峡中学。
(五)神女居委地质灾害危险区和安全转移区为:高唐观滑坡点向北至市政广场方向转移。
(六)圣泉居委地质灾害滑坡危险区和安全转移区为:烟厂滑坡点向平湖路两侧撤离。
(七)飞凤居委地质灾害危险区和安全转移区为:牛蹄窝滑坡点向净坛一路方向转移。
(八)登龙居委地质滑坡危险区和安全转移区为:秀峰寺滑坡点向北面撤离至广东东路。
安全区多位于沿河两岸较高地区,地势平坦,坡度平缓。常年居住人口较少,主要是当地耕作区和公益性区域,地质结构稳定,不受山洪灾害威胁。
3组织指挥体系
3.1街道组织指挥机构
指 挥 长: 魏 珉 办事处主任
副指挥长: 刘 芳 党工委副书记
王昌俭 办事处副主任
黄嘉成 办事处副主任
曾纯清 人大工委主任
梁昌柱 办事处副主任
胡昌辉 武装部长兼政法委员
成 员: 尚 勇 应急办主任
石泽楚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任
史文华 平安建设办主任
张小娟 民政和社区事务办主任
曾 敏 党政办主任
熊 越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陈保英 财政办主任
易铁生 退军站站长
唐康斌 经发办主任
刘淮引 派出所所长
李来金 教管督导中心主任
肖尊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各社区支书
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下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5个工作组和应急抢险队。
应急抢险队: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民政和社区事务办、派出所、交警中队、供电公司等相关职能部门、社区及居民,由应急办主任尚勇负责。
监测组: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测报监测点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社区联系人,由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任石泽楚负责。
信息组:文化服务中心、电信、移动、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社区,由文化服务中心主任孙韬负责。
转移组: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党群办、派出所、学校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社区,由民政和社区事务办主任徐伶俐负责。
调度组:党政办、民政和社区事务办、财政办、派出所、交警中队、等相关职能部门和供电公司、卫生院、学校、社区,党政办主任曾敏负责。
保障组: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平安建设办、退军站、经发办、派出所、交警中队、供电公司、卫生院、中心学校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社区,由平安建设办主任史文华负责。
3.2 分工与职责
3.2.1 分工
高唐街道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本区域内山洪灾害防御群测群防工作,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共同完成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3.2.2 工作职责
1.行政首长主要职责
高唐街道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负责本辖区内山洪灾害防御的实施和指挥调度工作。
2.高唐街道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主要职责
在指挥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1)制定完善并落实街道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负责山洪灾害防御避灾躲灾相关的责任落实、队伍组建、预案培训演练、物资准备等各项工作。
(2)掌握街道山洪险情动态,收集各地雨情、水情、灾情等资料,及时上报发布预警信息,并督促各社区定期进行水库、山塘、堤防等险工险段的监测巡查。
(3)指挥调度、发布命令、签发调集抢险物资器材,并组织上报街道山洪灾害相关信息。
(4)指挥并组织协调各社区进行群众安全转移,做好灾民安置及恢复生产工作。
3.各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应急抢险队:当紧急情况发生时,听从街道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命令,迅速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监测组:负责监测辖区各类监测站的雨情、水情,重要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洪泛区水位,山体开裂、滑坡点、泥石流沟的位移等信息。
信息组:负责对区防汛办、气象、水文、国土等部门汛前各种信息的收集与整理,掌握本辖区内暴雨洪水预报、本地降雨、山体开裂、滑坡、泥石流、水库溃坝、决堤等信息,及时为指挥长提供决策依据。
转移组: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报通知,组织群众按预定的转移路线转移,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及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调度组:负责与交通、农业、林业、粮食、民政、水电、电信、物质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调度所有抢险救灾工作所需的救灾车辆、救灾物资、设备等。
保障组:负责了解、收集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派员到灾区实地查看、核实灾情,汇总、上报灾情数据;做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物资的组织、供给、调拨和管理等;指导和帮助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和重要基础设施的恢复工作;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的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管理、分配、下拨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物的使用、发放和信贷工作;组织医疗卫生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预警发布员: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并迅速上报指挥部,按照指挥部命令行事。
4. 街道及各社区防汛值班责任人
街道防汛值班室电话:023- 57682629
各社区防汛值班责任人、联系电话:
社区名称 |
防汛值班责任人 |
手机 |
座机 |
神女社区 |
余承琼 |
18290236665 |
57694110 |
飞凤社区 |
李自培 |
13193225134 |
57682213 |
集仙社区 |
牛东林 |
18323760288 |
57693110 |
登龙社区 |
陈明 |
15683543108 |
85521902 |
翠屏社区 |
陈世芳 |
15978913399 |
57658760 |
圣泉社区 |
翟 瑶 |
18182335561 |
57677203 |
上升社区 |
何 燕 |
15826306565 |
57850168 |
松峦社区 |
曾 平 |
15334577771 |
57616288 |
朝云社区 |
何忠林 |
13896970211 |
57817772 |
起云社区 |
王 鸿 |
18223856567 |
85522051 |
宁江社区 |
徐世雄 |
13594479198 |
57656971 |
净坛社区 |
刘春林 |
15736478788 |
57657289 |
秀峰社区 |
卢先玲 |
18723577888 |
81726065 |
4 抢险救灾
4.1 抢险救灾准备
4.1.1 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意识
各社区汛前必须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科普知识。并选择过去发生的典型事例,教育广大群众掌握简单的山洪灾害识别、监测、预报知识和避让、抢险、救灾措施,提高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增强群众防御山洪灾害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4.1.2 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制定抢险预案
1.指挥协调
街道山洪灾害防御日常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在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和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由街道山洪灾害防御小组具体负责指挥和协调,指挥长负总责,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发生大山洪、特大山洪灾害时,建立由街道领导、各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参与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机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长一名,由办事处分管领导担任,对抗洪抢险工作具有现场处置权;现场副指挥长由现场指挥长确定,主要由办事处人武部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协助现场指挥长开展工作。成员由指现场指挥长确定。
现场指挥根据需要设立工作小组,完成现场的抢险救助、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交通管制、现场监控、人员疏散、安全防护、社会动员、洪灾评估等应急处置工作。
成立山洪灾害应急专业委员会,建立山洪灾害决策咨询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在科学处置防山洪灾害抢险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2.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山洪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和保护山洪灾害监测设施的义务。在紧急防汛期,相关社区、小组应当组织动员社会和公众力量投入抢险救灾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指挥,承担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分配的抢险任务。乡人武部、公安干警、民兵预备役人员、各级山洪灾害防御组织和社会化服务机构是参与山洪灾害救灾工作的中坚力量。
3.抢险队伍组织
山洪灾害抢险队伍是战胜山洪灾害的能动因素,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山洪灾害防御、抗灾的义务,山洪灾害抢险队伍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1)防洪工程管理单位抢险队
防洪工程管理和山洪灾害责任单位要成立抢险队,由各防洪工程管理和山洪灾害责任单位人员组成,分布在各个责任单位,承担巡堤查险、山洪灾害监测、防洪工程设施启闭和简单险情隐患的处理,在受灾的第一时间到达灾害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对本队伍不能处理的及时报告办事处及上级防汛指挥部门,组织和调用其他抢险队协助处理。
(2)山洪灾害机动抢险队
山洪灾害机动抢险队配备30人以上的山洪灾害抢险队伍,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季如风山洪灾害指挥部组织调度,负责本地重点受灾区域的抢险救灾工作任务。必要时,请求县防汛机动抢险队给予增援。
(3)抗洪抢险救灾突击队
抗洪抢险救灾突击队由人武部组织民兵和预备役人员组成的防汛抢险救灾突击队,按军事化正规管理,是抢险救灾的主力军。根据防汛紧急情况的需要,街道可直接请求当地民兵支援,办事处及其相关部门应当为参加抗洪抢险的人员提供必要的抗洪抢险工具和后勤保障,部队抢险现场调度由人武部负责。
(4)群众抢险队
从重点山洪灾害易发区防洪河段、水库附近群众防汛队伍中选拔有抢险经验、素质过硬的人员组成,人数在80人左右,承担水库、滑坡、泥石流和洪水抢险。
4.防御抢险物资调配
(1)防御抢险物资调用条件
当发生一般和较大降水、滑坡、山洪时,所需要抗洪抢险物资由当地社区、小组负责解决;当发生大暴雨和特大暴雨洪水时,可向办事处、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申请动用区级防汛物资。
(2)防汛物资调用原则
先主后次,确保重点的原则。当多处申请调用防汛储备物资时,优先考虑防汛重点地区、关系重大的防洪工程抢险的物资需要,尽力保证重点地区和重大防洪工程的安全。
(3)防汛物资调用程序
由社区、小组和水利工程管理以及山洪灾害责任单位以文件形式向办事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向储备单位发调拨令。在特殊情况下,可先电话联系报批,后补办有关手续、文件。申请调用防汛物资的内容包括用途、需用物资品名、规格、数量、运往地点、接收单位、时间等。
5.交通运输调配
街道根据山洪灾害抗洪抢险救灾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的范围内调用各部门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制定车辆调配计划,要真正做到定人、定车、定位、定线,确保出险时道路的畅通和运输机具的正常使用。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按照办事处的决定,依法对特定的重点防汛区域实施交通管制,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转移。
6.医疗卫生救护保障
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好灾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御工作、认真制定山洪灾害发生情况下的调用方案,一旦灾情发生,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必须迅速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组建灾区临时医院或医疗所,抢救、转运、医治伤病员,灾区就近地的医院、卫生所、卫生点也应积极加入抢救队伍中,及时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安全等,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还必须做好当交通、通讯中断情况下,辖区抢险救灾所需医疗防疫计划。
7.通讯与信息保障
(1)利用电信、移动、联通、铁通、网通等公共通讯网络。
(2)重点水库配备专用电话。
(3)其他相关部门或个人修建、管理的水利工程也应配置应急通讯系统并保障通讯畅通。
(4)汛期正常情况下使用电信、移动、联通等公共通讯网络。
(5)公共通讯网络无法实施通讯保障时,应联系通讯部门开通战备通讯网络,保障信息畅通。
(6)紧急情况下申请上级防汛部门启动防汛卫星通讯系统。
8.制度保障
(1)全年汛情会商制度。每年春节后即组织街道相关部门和单位召开全年汛情会商会。
(2)汛期会商制度。由办事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险情进行不定期会商、为防汛指挥提供决策依据。
(3)抢险技术方案会商制度,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分析会商抢险方案,为山洪灾害防御提供技术保障。
(4)重大决策会商制度,由建设与国土管理科中心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抗洪抢险救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会商、科学决策、统一调度。
(5)防汛决策咨询制度,成立山洪灾害应急技术组,为防汛应急处置进行决策咨询。
(6)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检查制度,汛情,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对全年防汛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先由各单位自查,主管部门进行核查。
(7)山洪灾害防御值班制度,汛期从5月1日至9月30日,办事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指挥部领导带班制度。
9.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对首脑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济物品集散点,等重要目标的警戒,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胜利进行。
10.物资保障
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的主要品种编织袋、复合编织布、木料,强光探照灯,充电式应急灯,救生衣,救生圈,抽水机组,油料等。
11.避难场所保障
根据高唐街道实际情况和不同山洪灾害级别,规划选择灾害发生时的紧急避难场所,确定转移路线,并对灾民进行安置。
12.技术储备与保障
为使抢险工作科学合理,尽可能多的挽回社会经济效益,使洪灾损失减到最小,必须加强对防洪减灾工作的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街道成立相应技术组,依据各专业部门的技术力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研究本地短期暴雨预报技术,提高江河洪水预报精度。信息的采集传输和洪水警报发送,反馈技术为防洪抢险提供技术装备与保障。
13. 抢险救灾的准备
(1)救助装备准备:街道物资现有手电筒、应急灯、编织袋、铁锹、锄头、木桩、喊话器等。
(2)资金准备:街道将防汛应急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计划,财政所做好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保障抢险救灾的需要。防汛应急资金坚持自力更生为主,国家补助为辅,分级负责的原则,通过财政补助,部门支持,社会捐赠等各种渠道解决。同时社区、小组也要有一定的资金准备。
(3)物资准备:做到仓库储存,专人管理,物资安全、完整,并在每年汛前做好所储备物资的质量检查、性能测试、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大汛时能及时发放、调运。根据汛情发生需要,可向社会和企业征用防汛物资及设备。各受洪水威胁的企业单位和在建工程,根据自身防汛任务,自行筹集防汛抢险物资。
4.2 抢险救灾
4.2.1 发生险情时的处置
(1)一旦险情发生迅速查明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报告的同时,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行政责任人到位指挥,明确应急抢险救灾路线并保障道路的畅通。
(2)立即调用防汛物资,机具和运输车辆以及应急抢险队运送到受灾第一线。立即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尽量减少灾害损失。
(3)在紧急情况下,为了解决抢险救灾物资设备和人力不足,在争得上级防汛指挥部同意后,可以征用和调配本区域内的车辆、设备、物资等防汛抢险所需物资。
4.2.2 对可能出现的新险情的处理
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水利工程设施等,必须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监测和防御,并撤离险区内的人员,确保险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2.3 发生灾情,抢险救灾必须突出重点
(1)被困人员和危险区人员必须安全转移。
(2)重要机密材料、财产和设备设施的安全转移。
4.2.4 对人畜伤亡的处理
(1)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并立即送往就近医疗单位救治,对可能淹埋人员,一旦发现,最大程度组织清理抢救,减少人员伤亡。
(2)对死亡尸体,要立即送往火化场处理,对距离较远死亡较多,一时无法处理,又可能引起疾病流行的,街道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掩埋,以预防疾病流行。
(3)对死亡牲畜尸体就地掩埋。
4.2.5对紧急转移出的人员处理
(1)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等生命必需品。
(2) 救死扶伤,做好灾民医疗卫生工作,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对有关人员接种预防针,进行饮水消毒,防止疾病流行。
(3)加强社会治安,确保灾区稳定。
4.2.6 组织力量,抢修基础设施
灾情发生后,所在地社区、小组要迅速组织各单位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设施等基础设施,尽快恢复其功能,对暂时不能修复的,要采取相应临时措施,确保灾民生活,生产用水,用电和抢险救灾需要。
5保障措施
5.1 汛前检查
汛前由防汛分管领导组织对辖区防御山洪的防汛准备工作进行检查,主要围绕思想、度汛方案、防洪工程、物资、经费、河道清障、通信、预警、防汛信息系统和水情、气象预报等方面进行。由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当地社区、小组为单位进行自查、查清辖区内的山洪灾害隐患点的基本情况和危险程度,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预防措施,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灾,及时发现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造册,及时给予解决,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措施,确保安全度汛。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防灾,并做好应急处置预案。确保汛期安全。
5.2 宣传教育及演练
5.2.1 宣传教育
有关单位要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报纸、互联网、标语等各种宣传形式,向辖区内群众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质灾害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各种山洪灾害情况下有准备与无准备的灾情对比与经验教训,增强全社会的水患意识和山洪灾害防御减灾意识;宣传避险、自救、互救、转移等常识,提高安全自救自保的防护能力。
5.2.2 组织培训
各有关单位,特别是水利工程管理、山洪灾害防治单位要根据本预案要求,制定相应技术预案,组织开展本系统、本单位的责任人,参与应急抢险管理人和抢险人员实施预案的业务培训、熟悉实施预案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懂得在发生不同等级山洪灾害后,知道该做什么和怎么做,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各社区、小组在汛前要组织险区群众进行培训,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和自救逃生措施。
5.2.3 开展实战演练
街道防汛领导小组每年组织水利工程管理、山洪灾害防御单位或临河场乡及相关部门,开展一次特大山洪灾害情况下的应急抢险实战演习。各社区、小组结合当地实际,组织辖区内有关人员开展一至二次实战演练,一旦灾情到来时,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有条不紊的开展抢险救灾。
5.3 纪律
5.3.1 责任人职责纪律
1.必须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讲条件、讨价还钱、借故拖延、出工不出力。
2.必须坚决执行防汛指令,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严禁擅离职守。
3.如有紧急情况,在不违背防汛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意图,所采取的临时紧急措施,事后必须立即向指挥机构报告。
4.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向防汛指挥机构或上级组织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严禁隐瞒不报。
5.服从指挥,顾全大局,顺利完成任务。
5.3.2 紧急转移纪律
1.必须认真组织,安全有序,临危不乱,遇急不慌。
2.转移必须先人后物;先老弱妇幼,后青壮年;先重要物品,后一般物品。
3.被转移人员必须服从指挥,严禁自行其事。
4.被转移人员必须团结互助,互相支援,严禁以强欺弱。
5.3.3 灾民安置纪律
1.各社区、小组必须保证被安置灾民有住处、有饭吃、有衣穿、有医疗。
2.被安置人员必须发扬敬老爱幼,不要聚众喧哗,严禁逞强好胜。
3.安置本着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各安置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安置,遵守安置区的统一规定。
4.被安置人员在安置区内,讲文明、讲奉献、共同维护安置区卫生,严防疫病流行。
5.安置区内,不利于稳定的话不讲,不利安置区稳定的事不做,共同维护安置区的稳定。
当灾情发生的时候,在上级部门和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领导下,街道、社区两级干部将时刻与群众在一起,同甘共苦、同舟共济、同心同德,竭尽全力保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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