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消防工作站的通知
三溪府发〔2023〕17号
各村(社区)、乡属各单位、各科室:
为加强三溪乡消防监管力量建设,落实消防监督责任,根据《巫山县消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消防工作规范化的通知》(巫山防办发〔2023〕4号),经研究决定,现成立三溪乡消防工作站。
一、工作站人员
组 长:魏祖云 乡 长
副组长:杨晓东 副乡长
成 员:刘海艳(执法人员) 刘实贵 胡 洲
范李国泰 魏 萍 谌烈忠 夏昆明(执法人员)各村(社区)支书
工作站下设办公室于乡应急办,由刘海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消防工作站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本级党委、政府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负责统筹协调、谋划部署、督促指导辖区消防工作。
2.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消防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等,分析研判形势,提出意见建议,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3.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村贯彻执行消防工作决议,指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并进行检查督促。
4.组织协调消防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以及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配合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5.完成本级党委、政府和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管理
消防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接受县消防救援大队的领导和乡的统筹管理,人员组织关系由属地负责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县消防救援大队的指导和培训,消防工作人员如有变动,需以政府文件报县消防救援大队备案。
三溪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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