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23-00728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三溪乡人民政府
[ 发字文号 ]
三溪府发〔2023〕17号
[ 标  题 ]
三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消防工作站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04-13
[ 发布日期 ]
2023-04-21
[ 有 效 性 ]

三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消防工作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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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消防工作站的通知

三溪府发〔202317


各村(社区)、乡属各单位、各科室

为加强三溪消防监管力量建设,落实消防监督责任,根据《巫山县消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消防工作规范化的通知》(巫山防办发〔20234),经研究决定,现成立三溪乡消防工作站

一、工作站人员

魏祖云     

副组长:杨晓东   副乡长

  刘海艳执法人员刘实贵   

        范李国泰  魏  萍  谌烈忠  夏昆明(执法人员)各村(社区)支书

工作站下设办公室于乡应急办,由刘海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消防工作站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本级党委、政府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负责统筹协调、谋划部署、督促指导辖区消防工作。

2.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消防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等,分析研判形势,提出意见建议,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3.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村贯彻执行消防工作决议,指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并进行检查督促。

4.组织协调消防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以及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配合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5.完成本级党委、政府和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管理

消防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接受消防救援大队的领导和的统筹管理,人员组织关系由属地负责管理,业务工作接受消防救援大队的指导和培训,消防工作人员如有变动,需以政府文件报消防救援大队备案。


                      

  

                                   三溪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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