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23-00730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三溪乡人民政府
[ 发字文号 ]
通知 三溪府发〔2023〕39号
[ 标  题 ]
三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溪乡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05-19
[ 发布日期 ]
2023-05-29
[ 有 效 性 ]

三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溪乡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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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溪乡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三溪府发〔2023〕39号


各村(社区)、各科室、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全乡火灾防控“除险清患”,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摸清火灾重大隐患存量、严控增量,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整体提升火灾防治水平,根据《巫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巫山县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巫山安委〔2023〕5号)文件要求,现将《三溪乡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三溪乡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三溪乡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持续优化体制机制,压实防控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城乡和森林重特大火灾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目标。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全乡火灾防控“除险清患”,扎实推进“遗留问题大起底、设施设备大排查、突出问题大执法、安全素养大宣教、应急救援大演练、数字赋能大提升、队伍能力大建设”七方面重点工作。摸清火灾重大隐患存量、严控增量,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重点范围

(一)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

(二)敏感特殊场所。包括地下工程、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和学习等。

(三)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厂房库房,老旧商住楼等。

(四)林业重点区域、部位。包括林区及林缘的各类电力、石油、燃气的生产、输送、存储、销售等各环节设施管线,以及通信基站等重要设施城市面山、村林密接、农林接驳、坟场等重点区域;

三、重点任务

(一)聚焦消防设施,开展大排查

1.防灭火设施。未按要求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2.安全疏散设施。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3.防火分隔设施。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

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破坏建筑防火分隔。

4.林区设施火患。对林区及林缘输电线路、铁路的安全距

离,输配电、电信基站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倒塌、老化、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油气管线破损、泄漏等隐患;林区及林缘重要设施的防火隔离带开设,林区公路、林下通道可燃物清理,防火道路通行状况;森林消防水池、山坪塘蓄水状态;林区铁路沿线森林火灾危险地段防控措施等开展排查。

(二)聚焦突出问题,开展大执法

1.违规用火用电。电器线路敷设、照明灯具安装、大功率电器使用不符合规定;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充电;医院、养老机构制氧站和氧气瓶间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轮椅未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2.违规动火作业。电气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账、未落实动火审批制度、未落实防止火花飞溅措施、现场未配备消防器材、未清理易燃可燃物、未明确专人看护。

3.违规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医院、冷库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

4.占堵“生命通道”。开展消防车通道和救援场地“除障、查违”行为,全面清理影响消防车通行和妨碍消防车操作的各类障碍物,严禁电动自行车使用“飞线”在楼道停放充电。

5.户外违规用火行为。在森林防火期且处于防火区内,严查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烤火、野炊、吸烟、燃放孔明灯、烧蜂驱兽、小孩玩火等非生产性用火,烧荒积肥、烧木炭、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违规焚烧疫木以及未经批准的开山爆破、切割、电焊等生产性用火)。

(三)聚焦安全素养,开展大宣教

1.入户宣讲。开展居民家庭防范火灾宣传,制作防火手册和印有防火常识的日用宣传品;村、社区组织开展敲门行动,按照“一户一册”标准,大力宣传“文明用火、安全用电、家庭防火、逃生自救”等防火知识,提升公众防火安全意识。

2.多形式宣传。村、社区依托农村“大喇叭”、小区“小广播”开展消防提示警示宣传。

(四)聚焦应急救援,进行大演练

开展灭火应急演练。督促社会单位、居民小区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灭火逃生疏散演练;全年至少开展 1 次森林防灭火实战演练和培训。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抓落实的合力

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和森林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主题教育学习内容,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行动自觉,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的政治责任二是成立三溪乡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抓好统筹协调,建立定期调度、清单管理等工作机制,强力推进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好重要时段带队检查城乡和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定期研究解决积案化解、事故防控、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

(二)健全制度,形成抓落实的机制

一是完成全面执法排查,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治理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对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管控”三个环节全过程实名制管控,明确属地责任人员,层层压实责任,务实推进排查整治。建立明查暗访机制,对问题起底质量、隐患整治效果等开展明查暗访,对推进不力、整改不实的进行警示约谈、通报批评。

(三)强化监督,硬起抓落实的手腕

一是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原则。二是定期分析本辖区生产安全火灾事故和森林火灾事故,建立典型火灾案例复盘检视和警示通报机制,加强对本辖区生产安全火灾事故和森林火灾事故等具体案例的研究剖析、复盘倒查,深入分析事故前因后果、查清责任不实情况、查透教训和薄弱环节,通过细致调查分析研判深层次共性问题。三是将专项行动作为报表和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重视、排查不全面、化解不及时、管控不到位、信息报送失误等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或造成重大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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