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2767/2024-00002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三溪乡人民政府
[ 发字文号 ]
三溪府发〔2024〕4号
[ 标  题 ]
三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溪乡2024年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1-18
[ 发布日期 ]
2024-02-18
[ 有 效 性 ]

三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溪乡2024年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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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溪乡2024年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室(站、所),乡属各单位:

为有序推进我乡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和监管职责,经研究,现制定《三溪乡2024年度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溪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三溪乡2024年度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为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有效提升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监管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规定,结合我乡辖区实际,特制定三溪乡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监管体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体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围绕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落实行政监督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提升我乡高危行业和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全乡安全生产监督,实现严格监督、公正监督、文明监督,强化事故预防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监督能力,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企业一般安全生产事故。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有力地促进全乡各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通过严格、有序的监督活动,争取将全乡各类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严格控制在县政府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坚决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监督检查方式

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现场监督检查的方式分为:

(一)日常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状况的综合性全面检查。

(二)专项检查:为解决阶段性突出安全问题,在一定时间内针对安全生产管理专项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三)随机检查: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定监管对象,按照工作需求安排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内容

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职业卫生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包括:

(一)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六)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等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

(七)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技术交底情况。

(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九)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十)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一)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监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二)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四)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十六)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十七)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八)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九)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十)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乡内安全机构设置和工作人员基本情况

平安建设办(应急管理办):现共有在岗人员7名;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现共有在岗人员3名;

经济发展办公室:现共有在岗人员4名;

农业服务中心:现共有在岗人员5名;

交管办:现共有在岗人员2名;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现共有在岗人员3名;

卫健计生办公室:现共有在岗人员 2名;

自然资源规划所:现共有在岗人员2名;

供电所:现共有在岗人员5名;

派出所:现共有在岗人员8名;

据统计:

三溪乡涉及安全监管工作的单位为10个,工作人员为41名。

各办公室职责分工及工作内容见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文件。

六、监督检查对象及各行业具体监管计划

根据各行业、领域的不同特点和各单位安全生产状况,重点检查道路交通安全、非煤矿山安全、煤矿安全、危化安全、烟花爆竹安全、工贸企业(含消防)安全、敬老院安全、校园周边秩序安全、农机安全监督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林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河道安全、农电安全、道路建设安全、建筑安全、地质灾害安全、天然气及液化气安全、平安建设办综合监督等。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19。

七、2024年安全监管监督工作日确定

根据乡安委会各办、站、所上报数据,经乡安委会研究决定,各行业2024年安全监管检查工作日安排如下:

(一)执法工作日测算

计划的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1004-80-212-16-30=666个工作日

1.2024年合计251个工作日,应急办共计4名执法人员,合计1004个执法工作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每季度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矿山安全等上级部门考核督查5(一个季度5天迎接上级检查)*4(4个季度)*4(4名执法人员)=80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县、乡两级学习培训、党群活动会议预计每人每周参加1次53周*1*4=212个执法工作日;病假、事假每人每年4天,4*4=16天;法定年休假3*5=15天;1*15=15,共计30天。

(二)各行业领域总检查工作日测算

本年度道路交通检查总计工作日197个;

本年度非煤矿山监督检查总计工作日36个;

本年度煤矿安全监督检查总计工作日144个;

本年度危化安全监督检查总计工作日48个;

本年度烟花爆竹监督检查总计工作日48个;

本年度工贸企业(含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总计工作日36个;

本年度敬老院安全监督检查总计工作日36个;

本年度校园安全监督检查总计工作日109个;

本年度农机安全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总计工作日12个;

本年度林业安全检查总计工作日24个;

本年度水上交通监督检查计划工作日36个

本年度河道监督检查总计工作日12个;

本年度农电安全监督检查总计工作日24个;

本年度衔接资金项目监督检查总计工作日32个;

本年度道路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日48个;

本年度建筑安全监督检查总计工作日96个;

本年度地质灾害监督检查总计工作日68个;

本年度天然气及液化气监督检查总计工作日26个;

本年度平安建设办综合监督检查计划工作日48个。

八、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提高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效举措。乡安委会各办、站、所要严格落实年度监督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质量。加强监督人员培训和管理,努力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使监督人员监督效率和水平得到不断提升。应用法律条款和技术标准准确、程序合法、文书填写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得当,力争无错案、无复议、无败诉。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严格要落实“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三部曲”,做到“检查—复查—持续整改”闭合管理,提高检查水平,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效能。对监督行为严重违规、严重不作为或失职渎职的,按照有关规定问责追责。

(三)健全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涉及同一家企业的监督检查,尽可能合并检查,控制涉企检查频率,节约监督资源,提高监督效率,形成监管合力。

(四)夯实基础保障,严格落实计划。要充分做好监督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年度监督计划落到实处。积极主动协调,事先安排好监督车辆,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事项,不能以人员、装备、时间不足为由而影响监督计划的实施,确保监督计划的严肃性。

附件:

表1:2024年三溪乡道路交通检查计划表

表2:2024年三溪乡非煤矿山监督检查计划表

表3:2024年三溪乡煤矿安全监督检查计划表

表4:2024年三溪乡危化安全监督检查计划表

表5:2024年三溪乡烟花爆竹监督检查计划表

表6:2024年三溪乡工贸企业安全监督检查计划表

表7:2024年三溪乡敬老院安全监督检查计划表

表8:2024年三溪乡校园安全监督检查计划表

表9:2024年三溪乡农机安全、农产品质量监管检查计划表

表10:2024年三溪乡林业安全监管检查计划表

表11:2024年水上交通监督检查计划表

表12:2024年三溪乡河道水库安全监督检查计划表

表13:2024年三溪乡农电安全监督检查计划表

表14:2024年三溪乡衔接资金项目监督检查计划表

表15:2024年三溪乡道路建设安全监督检查计划表

表16:2024年三溪乡建筑安全监督检查计划表

表17:2024年三溪乡地质灾害监督检查计划表

表18:2024年三溪乡天然气及液化气安全监督检查计划表

表19:2024年三溪乡平安建设办综合监督检查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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