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竹贤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理指南
一、办理事项: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二、办理条件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且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从2022年9月1日起,我县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932元。
四、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书;
(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三)家庭(个人)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四)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情况;
(五)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集体初审意见;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办理流程
申请→乡镇审查受理→调查核实→群众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发放特困供养金。
六、办理时间、地点
(一)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和周未除外)。
(二)办理地点:
重庆市巫山县竹贤乡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福坪村1组)
七、联系方式
余德水15730601601、阳开燕15310019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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