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竹贤乡经济困难失能老人与高龄老人
办理指南
一、办理事项
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养老服务补贴
二、办理条件
经济困难失能老人:具有巫山县户籍的成乡低保对象中年满60周岁切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具体包括肢体、精神、智力、视力四类一、二级残疾失能老年人和因病瘫痪卧床不起6个月以上的重度失能老人;
经济困难高龄老人:具有巫山县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中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
三、救助标准及发放方式
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均为200元/月,每月通过银行卡发放到个人账户。
四、需要提供的资料
经济困难失能老人提供材料如下:
(一)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二)申请人的残疾证;
(三)银行卡;
(四)区县级以上(含区县级)医院出具的因病瘫痪诊断证明;
(五)委托代理申请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六)填写《重庆市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
(七)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经济困难的高龄老人提供材料如下:
(一)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二)申请人的残疾证;
(三)银行卡;
(四)委托代理申请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五)填写《重庆市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
(六)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五、办理流程
本人申请→乡镇审查受理→调查核实→张榜公示→乡镇初审→区县民政局审批→发放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六、办理时间、地点、时限
(一)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和周未除外)。
(二)办理地点:
重庆市巫山县竹贤乡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福坪村1组)
(三)办理时限:20天
七、联系方式
余德水15730601601、阳开燕15310019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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