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贤府发〔2024〕11号
竹贤乡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4秋季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巫山县竹贤八一爱民小学及附属教学点:
为确保全乡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推进,结合我乡当前教育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义务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发展,实施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领导小组
组 长:任伟朋
副组长:张琳
成 员:杨国栋、成相俐、涂婵子、余才清、艾承令、黄骏
校长为各学区的第一责任人,严格按招生入学工作程序,组织教师做好招生入学的各项工作,确保本校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招生原则
(一)坚持义务教育依法入学原则
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凡年满6周岁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坚持学前教育“计划招生、自愿选择”的原则
学校要摸清全乡年满3-6周岁(截止2024年8月31日)适龄幼儿准确人数,并动员入学,制定招生计划,并分校点提供所需学位。坚持由家长自愿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幼儿园就读。
(三)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本乡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的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各中小学、幼儿园不得采取考试、评测、面试,或者将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文化课考试成绩、奥数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以及学科竞赛成绩、考试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参考和依据。
(四)坚持规范公平原则
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谨”招生纪律要求,严格控制班额,所有学校的招生班额都必须是标准班额,对违规超班额招生的学校,将追究校长的责任。实行“阳光招生”,做到信息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五)坚持惠民有感
全面启动“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线上录取,优化报名流程,简化审核材料,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全时段为学生及家长提供招生政策、咨询答疑等众多服务,切实做到信息公开、流程清晰、环节快捷、材料精简、时效增强。
(六)坚持尊重历史的原则
学生居住地地处乡镇或校区交界处,应尊重群众意愿和历史习俗,合理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三、招生计划
根据近期对竹贤乡适龄儿童摸底,截止2024年8月31日,我乡共有年满6周岁儿童57人,年满3周岁儿童8人。根据调查摸排,需在异地借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52人,幼儿园学生6人。本乡竹贤八一爱民小学计划招生1个班15人,附属幼儿园1个班8人,下庄教学点1个班3人。全乡2024年春季学期小学毕业学生19人全部直升骡坪中学就读。
四、招生范围
巫山县竹贤乡药材村1-4组、巫山县竹贤乡福坪村1-4组、巫山县竹贤乡石院村1-6组、巫山县竹贤乡石沟村1-7组、巫山县竹贤乡阮村1-6、巫山县竹贤乡下庄村1-4组。
五、招生办法
(一)本乡户籍学生入学
1.线上报名。
申请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学生家长,可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 以下简称“专栏”)或“渝快办”APP 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以下简称“专区”),进行在线报名。
2.线下报名。
按计划招生的原则,对因错过报名时间等特殊原因未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于8月31日前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到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需带证件:
(1)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各中小学、幼儿园必须按照相关政策保障流动人口家庭子女按时入学,开学报名时,由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到实际居住的就近学校申请报名登记。
需带证件: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
3.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三)残疾儿童入学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
适龄残疾儿童在申请教育安置有争议的,按《巫山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估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四)需提交的材料
凡户籍在巫山县的适龄儿童、少年,随迁子女及其他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在“教育入学一件事”子女信息维护时,应在“我的材料”中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提交以下证件的原件电子材料,信息核验全部通过的不用再提供印证材料到现场进行确认。
幼升小新生入学
1.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租住廉租房的需提交廉租房合同或分配文件;居住移民安置房的需提交避险安置文件;
3.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等有关材料;
4.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等12类特殊群体子女入学,需提供相关证件及文件;
5.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未在同一户口簿等部分特殊情况需根据实际提交监护人婚姻证明或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小升初新生入学
1.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市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初中新生需提交小学毕业证或全国学籍证明;
3.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等12类特殊群体子女入学,需提供相关证件及文件。
(五)招生中的特殊问题
1.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挂靠在其他户籍上的,应以户籍所在地当年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为准。
2.农村地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家长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线上报名或现在报名入学方式。
3.在招生入学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学校依据国家、重庆市有关法规和我县政策妥善解决。
六、规范招生程序和时间
(一)公布招生入学政策
2024年5月15日前,各村委会、学校应公布本辖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工作安排、报名程序、招生计划、入学登记通知等相关信息。
(二)子女信息维护
2024年5月23日至5月29日,学校组织辖区内所有申请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家长,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对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监护人手机号码等入学相关信息进行填写,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凭有效证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修正。
(三)正式网上报名
2024年6月25日至6月29日网上集中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在专栏或专区进行入学报名(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
(四)网上审核录取
对已完成正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家长,各小学、幼儿园要在10个工作日内对相关证件材料和报名信息逐项进行核验。全县所有学校应在7月10前完成入学审核验证。
(五)结果查询确认
小学及幼儿园要根据招生工作安排,完成网上报名信息核验后,及时告知家长通过登录专栏或专区查询报名录取结果并予以确认。全县适龄儿童和家长应在7月15日前完成入学确认。
(六)发放入学通知书
2024年7月20日前,各小学、幼儿园将通过“渝快办”陆续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生成入学“报到码”。家长可以对入学通知书进行查看、下载、打印,并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对因错过报名时间等特殊原因未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要主动服务,按照招生政策做好线下报名入学登记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益。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小学及幼儿园要进一步完善招生工作监督机制,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招生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完善方案,加强对招生工作的过程性管理,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规范有序。
(二)规范招生行为
小学及幼儿园要严明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按照审核的招生计划和划定的学区范围进行招生,不得擅自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不得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
(三)严格控制班额
小学及幼儿园要根据本地实际,按照相关政策合理规定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规模和班额,不得盲目撤校并点,保障学生就近入学需要。
(四)大力推进“阳光招生”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工作部署,5月15日前,学校要主动通过学校宣传栏、家长会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发布区域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招生对象、招生范围、招生办法、结果查询、咨询方式、监督举报电话、日程安排等,宣传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政策,使之家喻户晓,推动全社会共同支持和监督阳光招生工作实施,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学校要建立健全响应机制,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做好招生入学核心政策和群众关切。对不实招生信息要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
(五)规范报名信息采集
积极推进“互联网+招生”改革,用好“教育入学一件事”市级管理平台实行一网通办,简化入学手续。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不要采集”原则,清理取消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严禁采集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严禁学校利用“渝快办”以外的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学校要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学校(幼儿园)教师,特别是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班主任加强学习和培训,全力做好网上报名的宣传、指导和服务,确保家长全面掌握网上报名的操作方式和规定。
(六)做好招生服务保障
小学及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全县统一的招生时间节点和流程,科学引导家长错峰报名。对于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家庭,学校应设立线下报名登记服务点,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的班次,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确保在招生高峰期有足够的人员提供线下服务,协助适龄儿童少年家长网上报名。
(七)严格学籍管理
小学及幼儿园要严格执行重庆市有关学籍管理规定,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严格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要求,按时完整准确地录入学籍信息。严格遵守巫山县教委的学籍管理制度,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对学籍管理系统空挂学籍的学生,要进行逐一排查,落实去向,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八)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
小学及幼儿园要密切关注我乡户籍适龄儿童报到入学情况,建立入学登记台账,重点关注残疾学生、留守儿童、贫困学生等群体的就学情况,务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实。严防新增辍学失学现象发生,持续巩固“义务教育有保障”攻坚成果。对无故未按时报到入学的,要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切实做好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对家庭困难、身体残疾、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返乡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有学习困难、外出打工等辍学高风险倾向的学生,建立健全“一对一”关爱帮扶机制。高度关注在“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接受教育或在家接受教育的学生,对未按《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要立即启动义务教育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街道),对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通知书,切实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严格执行九年义务教育,严禁通过延长和缩短学制预录生源,严禁以“1+5”“2+4”等方式超纲超前教学,变相储备生源。
(九)严肃监督问责
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要求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示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持续深化违规招生治理。县教委投诉电话57692192,57686131。学校要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信访和舆情线索,严肃查处招生违规行为。招生工作结束后,学校要及时对招生入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附件:1.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
2.巫山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3.巫山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客服专班
巫山县竹贤乡人民政府
2024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
一、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
二、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三、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四、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五、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七、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
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八、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九、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
考状元和升学率;
十、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附件2
竹贤乡2024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
工作内容 | |
5月 |
23日~29日 |
所有申请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的学生家长,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或“渝快办”APP 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 |
6月 |
25日~29日 |
网上公办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或“渝快办”APP 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进行入学报名。 |
线下登记。因错过报名时间等特殊原因未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前往各区县教育部门设立的线下登记点进行入学报名。 | ||
7月 |
10日前 |
各小学、幼儿园对完成正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家长的证件材料进行核验。 |
15日前 |
各小学、幼儿园根据招生工作安排,完成网上报名信息核验后,及时告知家长在专栏或专区查询报名录取结果、确认就读意愿。 | |
20日前 |
各小学、幼儿园通过“渝快办”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 |
附件3
巫山县竹贤乡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客服专班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单位 |
岗位 |
对外客服电话 |
1 |
杨国栋 |
男 |
巫山县竹贤八一爱民小学 |
副校长 |
57754268 18102399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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