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红椿土家族乡2024年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安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重庆市林业局等10个部门《关于印发全市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渝林防〔2023〕16号)和县森防办相关要求,现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请各各村、乡属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坚决遏制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我乡林区社会稳定。
红椿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红椿土家族乡森林火灾隐患排查 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刻汲取2023年夏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经验教训,及时排查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减少森林火灾发生概率,坚决遏制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我乡森林防火态势平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持续盯紧林区及林缘重点设施、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和可能受火灾威胁的重点目标,聚焦“人防”基础、“技防”支撑、“物防”保障和“处理”能力全面提升,推动数字赋能,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力“防未、防危、防违”,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目标,坚决“遏重大、防较大、降总量”,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为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提供高质量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红椿土家族乡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谭洪平 党委书记 司小龙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母 科 党委副书记 成 员:陈玉蓉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任尊辉 党政办负责人 高 勇 财政办主任 万游华 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人 罗雄文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任 王昌林 民政办办公室负责人 李玉华 社保所负责人 李 建 经济发展办办公室负责人 谭光元 卫生院院长 李良果 红椿小学校长 孙植国 林业站站长 陈 莹 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吴雪艳 瓦店村支部书记 林松涛 高炉村支部书记 李绪凤 偏岩村支部书记 徐言龙 大坪村支部书记 曾许洲 红椿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农服中心,母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玉蓉、陈莹负责日常工作,定期组织调度。 各村要组建工作专班,充分发挥林长制作用,调动各方力量,高质量推进专项行动,重要工作和情况,及时向本级和上级林长报告。为加强工作衔接,各村要明确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与乡农业服务中心对接联络,每月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重点范围 加强对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以内的重点设施、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目标和重点人群的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森林防灭火重要目标风险隐患台账。 (一)重点设施。主要包括输配电站及线路、通信基站及线路、千丈岩发电、水电站等重要设施。 (二)重点部位。主要包括村林密接、农林接驳、坟场和林区在建工程等重点部位。 (三)重点区域。主要包括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 (四)重点目标。可能受森林火灾威胁的世界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及自然文化双遗产等重点目标。 (五)重点人群。主要包括老人、小孩、智力障碍和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群。 四、重点任务 (一)聚焦“人防”基础,织密防控网络 1.压实防火责任。各村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重要论述,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全国、全市、全县、全乡会议精神;严格履行森林防灭火属地责任,逐级签订责任书,实行年度责任目标管理;落实“十户联防”责任,签订责任书,实行责任倒查;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确定联防区域,开展联防工作。各村、乡属单位在防火关键时期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解决本辖区防森林草原灭火重大问题,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各村、乡属单位履行好森林防灭火行业监管责任。各村林区经营主体要建立森林防灭火责任制,划定责任区,明确责任人,规范设立责任公示牌。 2.强化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宣传方案,利用“森林防火宣传月”“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制作发放森林防火宣传手册和宣传用品,开展典型森林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森林防火期内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语,林区道路沿线宣传碑牌设置密度不低于每5公里1块(座、条)。组织开展敲门行动,上门入户宣传。林区经营主体按规定对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开展进林区、进社区、进校园、进村社、进农户的“五进”活动;达到电视有图像、网络有报道、广播有声音、入林有短信、林内有标语、课堂有教育“六有”标准。 3.排查设施隐患。定期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检查和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建立台账。对林区及林缘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输配电、电信基站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倒塌、老化、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泄漏等隐患;林区及林缘重要设施的防火隔离带开设,林区公路、林下通道可燃物清理,防火道路通行状况;森林消防水池、山坪塘蓄水状态;林区铁路沿线森林火灾危险地段防控措施等开展排查。 4.落实预警响应。各村、乡属单位根据本区域火险等级变化,适时发布林区禁火令、封山令。各村要定期开展业务培训,落实工作职责和工作保障。根据发布的森林火险趋势预测、火险(气象)等级和高森林火险预警,落实对应响应措施。森林防火标准检查站、简易检查站及重要路口规范设立火险预警信号标识牌。 5.严格火源管控。在重点进山路口和重点防火区域设置森林防火检查站(卡),落实巡护守卡人员,设置防火二维码,严格执行扫码入林。巡护人员开展管护区内日常巡护、守卡,排查风险隐患,制止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并安全处理。在森林防火期且处于森林防火区内,严查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对违规用火行为严格执法。建立辖区内重点人群管理台账,签订责任书,落实监护责任。 (二)聚集“物防”保障,夯实设施建设 1.充分发挥防火设施作用。对已建的森林防火宣传碑牌、森林消防水池、防火道路开展检查维护,清理林下通道可燃物,满足应急车辆、人员通行,并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森林防火设施作用发挥。 2.严格落实“四同步”要求。在林区依法开办工矿企业、设立旅游区、新建开发区,或者新建输变电站及线路、电信基站及线路、石油天然气生产基地及管道等设施,或者进行工程造林,其相应的森林防火设施与该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3.推进规划任务落地落实。按照《重庆市林区规划技术导则—森林防火、森林质量提升专篇》,编制并印发本级林区专项规划,编制的规划应科学合理、具备可操作性,确保落地见效。将森林草原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结合本级林区专项规划和“十四五”防火规划年度任务,完成森林防火宣传碑牌、检查站、森林消防水池及管网、林火阻隔系统等建设任务。 (三)聚焦“处理”能力,遏止火情成灾 1.充实应急力量。加强各村森林消防应急力量建设,建立森林火灾扑救群众队伍,符合条件的林区经营主体要按规定建立专业或半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伍。 2.做好应急准备。一是配备基础设施装备。各村、乡属单位要及时补充物资,配备森林消防车辆和水泵、水带、移动水池等专业物资装备,及时做好车辆及扑火器材装备维护更新。二是开展应急演练。要针对极端天气制定本区域重点林区火灾扑救方案,修订完善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督促指导林区“面状”经营主体制订可操作的早期火情处理方案或办法。每年至少开展1次森林防灭火实战演练。三是配备作战图。农服中心要配备不小于1:5000比例尺的地形图作为作战图,并及时更新、符合现状,提升早期火情处理和森林火灾扑救支撑能力。 3.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执行森林火灾归口报告制度。高森林火险期,各级各类森林消防专业和半专业队伍靠前驻防、开展带装巡护。发生森林火灾,及时启动相应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扑救方案并及时采取扑救措施。 五、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自查自改、排查促改、抽查督改、总结提升四个阶段,各阶段交叉进行、压茬推进。 (一)自查自改阶段(2024年7月底前)。各村结合本地实际,制订辖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行动步骤。各村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自查自改,对不能立查立改的隐患,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主动向农业服务中心报告。 (二)核查促改阶段(2024年8月底前)。乡农服中心、庙宇派出所、应急办及相关办公室将组成工作专班和联合检查组,对森林火灾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核查,督促问题整改。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治理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对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管控”三个环节实行全过程实名制管控,逐一明确属地村的责任人,落地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对不能立查立改的隐患,要挂牌督办,形成闭环。 (三)抽查督改阶段(2024年10月底前)。结合各村建立的隐患排查整治台账,乡联合检查组将通过抽查的方式分头组织检查验收,每个辖区抽查的“点状”“线状”“面状”林区经营主体数量不少于1个。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11月底前)。各村全面完成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任务,结合乡级联合检查组检查验收反馈情况,认真梳理成果经验,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由农服中心办公室牵头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并更新情况统计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及重要目标风险隐患台账,报送至县林业局。 六、工作要求 (一)制定方案,专班推进。各村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级林长作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组建工作专班,落实专门力量,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要对照本方案制定本地区行动方案,采取自查和部门联合核查的方式开展全面排查,切实把底数摸清、隐患查全、风险找准,对重大风险点纳入“八张问题清单”管理。有关办公室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强化协同配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二)宣传引导,全民参与。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除险清患”工作的宣传力度,发挥“十户联防”、有奖举报、“森林火灾隐患码”作用,引导全民积极参与,全面查找森林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林区经营主体和群众法治观念和防火自觉,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提升群防群治成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三)建立台账,闭环管理。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实行“清单化、台账式”管理,通过智慧防火平台及时更新隐患和整治情况。乡农服中心要指导各村、林区经营主体用好智慧防火平台,规范建立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数字化台账。要边查边改,对能够当场整改的,督促相关责任主体立即整改;对短期难以整改的,要“一患一策”,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制定临时防控措施,防止森林火灾发生;对排查发现的重大森林火灾隐患,由乡政府或相关部门进行挂牌督办;隐患整改完成后,要对治理结果跟踪复查,实现森林火灾隐患从排查发现到整治完成的闭环管理。 (四)严格执法,责任倒查。各村、相关办公室要综合运用行政、法律手段,严格依法查处森林防火相关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做到有火必查、有案必破、有责必究。严厉打击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以内违规农事、祭祀等生产和非生产性用火,并将查处情况登记造册,立卷归档。对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林区经营主体,乡综合执法队应责令改正并给予罚款。相关办公室要对各村和林区经营主体进行常态化检查,对整治工作不落实、拒不整治的,要下达问题隐患整改通知书;问题严重的,进行警示约谈,督促整改落实。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力导致火灾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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