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2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乡村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村(居):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乡村治理工作,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等3部门印发《2022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乡村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和市、县三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在镇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乡村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一)成立领导小组。按照巫山县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农业农村委三部门印发《2022年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乡村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李刚军同志和党委副书记、镇长宋德波同志为双组长,分管乡村振兴工作的副书记成诗群同志为副组长,全体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经发办,其他办公室配合协作,承担试运行期间乡村治理有关工作。
(二)主要工作职责。统筹协调指导督查考核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总结宣传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形成各其特色的治理样板。针对实时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易地扶贫搬迁后扶模块数据,着重研究,灵活部署,对标县乡村治理工作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和联络员协调制度,协同推进乡村治理工作。
二、明确工作目标
围绕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乡村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推进我镇3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层党组织、村(居)民自治组织全覆盖,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政府、市场、社会多方参与社区服务格局基本建立,社区便民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搬迁群众社会融入进一步实现,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三、制定工作计划
(一)建立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按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到哪里,党的组织和工作就要覆盖到哪里”的工作思路,完善村党支部、村委会、楼门长、相关科室等“四位一体”的安置点乡村治理组织体系,及时协调解决安置点管理服务中的问题。同时,鼓励退役军人、返乡大学生、农民工、致富能手等群体参与乡村治理。
(二)推广乡村治理创新方式。在安置点内全面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针对移风易俗出台约束性措施,加入所在村社积分超市排名,不断增加搬迁群众致富内生动力。
(三)推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评比活动,每年开展1次“卫生文明户”“最美家庭”评比活动,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选,并公布评选名单。广泛开展安置点精神文明建设、文化体育和科学普及等活动。定期组织广场舞、象棋等文娱活动,不断提升搬迁群众文明素质,树立良好社会风气,失去搬迁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更新生活习惯和生产方式,融入新生活。
(四)开展移风易俗专项行动。每年集中开展1次安置点农村移风易俗问题专项治理,将抵制陈规陋习纳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围绕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等移风易俗内容,不断推进文明乡村建设,树立文明新风,认真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不断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五)强化重点群体监测帮扶。把集中安置点作为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区域,持续强化监测帮扶。充分发挥村“两委”成员、小组长、楼栋长在监测帮扶中的作用,及时掌握消除返贫到处贫风险。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两委、乡镇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乡村治理工作,要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推动乡村治理各项任务落实见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村承担乡村治理的主体责任,镇乡村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乡村治理工作,建立乡村治理协同运行机制,经发办、振兴办、规环办、民政办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指导、推进工作。
(三)强化服务保障。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村干部培训,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积极发挥作用,指导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等围绕乡村治理主要任务全面开展工作。健全投入保障机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财政补贴、奖励等多种形式,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分级分类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创建活动,大力选树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乡村治理向纵深发展,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官渡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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