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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3-00688
[ 主题分类 ]
国家安全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平河乡人民政府
[ 发字文号 ]
平河府发〔2023〕33号
[ 标  题 ]
平河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平河乡消防工作站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04-10
[ 发布日期 ]
2023-04-14
[ 有 效 性 ]

平河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平河乡消防工作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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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河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平河乡消防工作站的通知

平河府发〔2023〕33号


各内设机构,各村“两委”,各乡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平河乡消防治理体系和消防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现挂牌成立平河乡消防工作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站  长: 冯雪碧   平河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副站长:饶贤林   平河乡应急办主任

成  员: 余  华   平河乡农服中心主任

        程正俊   平河乡规建环保办主任

        向  悦   平河乡应急办工作人员

        蒋长赟   平河乡应急办工作人员

        陈义权   平河乡应急办工作人员

        谭开俊   平河乡农服中心工作人员

        朱  艳   平河乡党政办工作人员

        各村综合治理专干

乡消防工作站下设办公室在乡应急办,饶贤林同志兼任消防专管员,负责组织参与初起火灾扑救、协助县消防队进行火灾扑救等应急任务;开展日常体能训练、应急演练、设备保养维护、服装物资采购等日常事务;协助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治理等执法检查工作。

二、工作职责

承担灭火救援、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等工作,配合公安、消防、安监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重大火灾事故和影响较恶劣的火灾事故的调查,对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其上级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行政监察机关提出书面行政处理建议,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平河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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