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河乡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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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要求,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助力市场主体享受各类政策利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自我革命”的勇气推进自身改革,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规范职责权限,同时把企业与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作为改进政务服务的重点,取消不必要的审批证明,简化繁琐手续,降低办事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了企业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切实规范文件管理。按照“法无授权即禁止”原则,对规范性文件内容和程序做到应审必审,对规范性文件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事项采取备注提醒的方式,督促起草部门整改落实。根据县政府法制办要求,对已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自查清理,提出了继续保留、修改或废止的意见建议,政策出台更加有效、规范。

(三)切实提升执法水平。根据《重庆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程序及执法文书模板(试行)》《重庆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问题解答》资料汇编要求,加强行政执法部门统一培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巫山县平河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建立统一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平台。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工作,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及时在系统库中补录、完善执法人员相关信息,按时完成县政府法制办统一部署的行政执法人员证件审核清理和培训考试工作。

(四)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完善乡、村、社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格,通过访调对接、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手段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20年全乡集中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6次,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50余件次,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99%,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100余批次、300余人次,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五)切实规范权力运行。严格落实向乡党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乡人大监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重点公开财务预决算、行政处罚、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信息。畅通政务信息申请公开渠道。

(六)切实增强法治思维。严格落实国家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组织乡政府领导干部、村干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执法人员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日宣传等活动,有效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紧紧围绕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托法治进村社、进学校,对全乡干部、学生和群众等开展法治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动普法教育、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

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高度重视,带头学法。将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乡政府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带头在党委中心学习组会议上学法,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邀请法律顾问专题授课,大力营造学法用法良好氛围。

(二)统筹推进,全面履职。将法治建设纳入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同安排、同部署,将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情况纳入年度述职。严格执行政府会议规则,要求重大决策事项上会前必须进行合法性、可行性审查,用好用活法律顾问,严格依法依规决策。

(三)率先垂范,模范用法。专题研究部署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治乡村建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清理等一系列重大法治建设工作。带头研究重大涉法事项,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重大社会矛盾。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我乡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执法力量有待加强。由于乡镇编制较少,人员配备不足,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进一步加强。

(二)执法行为有待规范。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够,部门在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或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未与法律顾问进行有效沟通,导致行政行为不够规范。

(三)群众法治观念不强。部分群众的法治观念薄弱、素质不高,为达到个人目的而提出不合理要求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群众“信访不信法”,有纠纷不是去积极寻求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而是将上访作为化解纠纷的主要渠道。

四、2021年及“十四五”期间工作安排

(一)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完善法律顾问使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等方面的作用,推动行政部门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依法决策、科学决策。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培训,严格执法人员资格准入条件。完善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等制度,对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进行通报、落实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三)健全创新普法责任制。加强乡村干部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顾问以案释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新出台法律法规的解读和宣讲,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在普法宣传中的重要作用。



巫山县平河乡人民政府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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