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两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两坪乡2021年度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门前三包”“五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两坪府发〔2021〕39号
各村、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26号)、《重庆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行城市综合管理“五长制”的通知》(渝城综管办〔2018〕7号)、《巫山县城市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门前三包”“五长制”相关资料的通知》文件要求,巩固农村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将《两坪乡2021年度“门前三包”“五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巫山县两坪乡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两坪乡2021年度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门前三包”“五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立健全乡农村人居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场镇及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促使各单位及广大村民主动参与维护市容市貌和管理环境卫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在全乡范围内实行“门前三包”“五长制”责任制,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巩固农村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紧扣“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部署要求,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环境突出问题和关键小事,有序开展人居环境专项整治,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安全,以新的城乡面貌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组织机构
成立我乡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门前三包”“五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逢玉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陈国琪 乡党委副书记
成 员:杨坤燕 乡规环办负责人
胡开俊 乡规环办工作人员
覃昌典 朝元村支部书记、主任
向君波 石龙村支部书记、主任
向世银 仙桥村支部书记、主任
伍早清 向鸭村支部书记、主任
向天存 同心村支部书记、主任
周继文 华家村支部书记、主任
郝 勇 溪沟村支部书记、主任
蒋祖元 周家村支部书记、主任
谭松林 金线村支部书记、主任
沈长文 望霞村支部书记、主任
刘 林 青峰村支部书记、主任
张世何浩 益晟环卫负责人
三、目标任务
各村各单位要加大文明经营宣传教育力度,以主次干道、居民小区(院落)、楼栋、临路门店、住户为重点,广泛推行“门前三包”“五长制”。积极与我乡范围内道路两侧的住户、经营户、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对影响我乡人居环境卫生秩序、破坏生态等违法行为进行“教育一批,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明显的成效,使目前有些“脏、乱、差”的现象得到较好改观,确保我乡人居环境整洁优美、文明有序。
四、门前三包的内容、范围、形式
(一)门前三包内容
1.包卫生
无暴露垃圾、渣土、粪便、污水,规范垃圾投放,保持环境整洁;建构筑物门窗、橱窗、门店招牌和景观照明设施保持整洁美观;建构筑物屋檐、窗檐、顶棚、阳台无污垢和积存垃圾,院落杂物码放规整有序,畜禽养殖生态达标,粪污有效处置利用。
2.包秩序
无乱摆摊、乱搭建、乱堆放、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和乱丢乱倒行为;无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匾和标识行为;无环境噪声污染,无超出门窗外墙设置摊位摆卖、经营行为;无在树木及护栏、路牌等设施上乱晾晒、乱吊挂行为;无车辆乱停放行为;无违规从事污染环境经营活动行为。
3.包设施
不得擅自拆除、侵占、关闭环卫设施,不得擅自损坏供水设施和排水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挖掘道路设施;不得擅自损坏道路、桥涵、照明等相关设施;不得私自在公共区域内种植植物;户外招牌无残缺、无漏字或无灯光显示不全的现象;空调外机、防盗网(窗)等设施设置符合规定。
(二)门前三包的责任区范围
“门前三包”责任区域范围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经营户、住户等门前及周边的院坝、台阶、空旷地、人行道区域。责任单位门前为包干地段,以左右毗邻单位(住户)权属或延伸范围为界限。具体范围由各村各单位自行界定,做到责任范围明确,不留空白地带。
(三)门前三包的形式
1.“门前三包”责任制实行挂牌公示制度。责任单位或个人与本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后,必须在其门旁悬挂统一制作的“门前三包”责任牌,明确“三包”内容、范围及具体责任人。
2.各村各单位要明确一名人员对“门前三包”工作日常监督、检查。
五、五长制管理职责
(一)街长。我乡实行街长制,由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街长。负责落实上级城市综合管理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部署和要求;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检查考核、推进实施各项工作;负责对突出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移交转办、督促落实;负责督促责任街区路长、巷长、楼长、店长开展工作;负责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其他目标任务。
(二)路(村)长。主次干道、窗口地区、重要连接道实行路长制,由辖区村支部书记任路长。负责监督辖区内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牵头协调督促巷(社)长、楼(院)长、店(户)长解决相关问题;负责辖区内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具体指挥和调度,督促检查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确保辖区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相关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负责督促辖区内单位、经营户、住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指导责辖区所属巷(社)长、楼(院)长、店(户)长履行职责;负责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其他目标任务。
(三)巷(社)长。自然村落实行巷(社)长制,由各村村支两委成员担任巷(社)长。负责解决责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范围的相关问题,督促区域内楼(院)长、店(户)长落实具体责任;负责加强责任区域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处理、上报人居环境整治问题;负责督促单位、经营户、住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督促指导楼(院)长、店(住)长开展工作;负责完成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其他目标任务。
(四)楼(院)长。住宅小区、楼院楼栋、院落实行楼(院)长制,安排人员或志愿者担任楼长。负责宣传、劝导、督促、协调、解决楼宇及周边的场镇综合管理问题,落实场镇综合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及时发现、处理、上报场镇综合管理问题,对责任楼栋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牵乱挂、乱倒乱扔等问题进行监督、劝导、督促整改;负责完成场镇综合管理其他目标任务。
(五)店长。门店实行店长制,由门店经营者或企业负责人担任店长。负责责任区域内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场镇综合管理工作,自觉接受辖区和行业部门的监督检查;负责遵守、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文明诚信经营,劝导不文明行为。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准备阶段(2021年7月底前)。廖家坝社区、绿春坝村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体系,召开制定和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范围,确定管理要求。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1月底前)。继续做好责任书的签订工作,狠抓落实工作,对集中整治内容进行宣传,对典型事件进行曝光,引导和鼓励群众共同参与。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12月底前)。对此次专项整治开展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整治措施进一步落实到位,做好整治活动工作总结,将“门前三包”“五长制”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把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推广“五长制”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有序推进落实;严格督查考核,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完善制度标准。积极对照目标任务,结合辖区实际,进一步明确管理要求和推进落实操作标准,不断完善具体措施和总结实践经验。
(三)强化手段创新。要积极探索网格管理、过程管控、服务模式、末端落实等创新,促进“门前三包”“五长制”成果转化,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场镇管理经验。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介,积极宣传“门前三包”“五长制”相关法规政策、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引导群众建言献策,形成群策群力、众管众享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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