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两坪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
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两坪府发〔2023〕33号
各村、各相关科室、乡属各单位:
现将《两坪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两坪乡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两坪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专项
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摸排掌握我乡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底数和现实状况,进一步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切实减少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时间
2023年5月9日至12月31日
二、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按照平安巫山建设的总体要求,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管住人、控发案”总体要求,采取专群结合、人技结合、点面结合等方式,逐村逐户、逐人见面、逐一核查、诊断评估,全面摸清患者底数,全面掌握辖区内精神障碍患者的基础信息,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健全基础管理台账,落实分色分类分级管理,有效预防和少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确保全乡社会面大局稳定。
(二)基本原则和要求
1.底数清晰。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防控等优势,建立问题发现机制,切实做好疑似患者排查发现、随访服务、诊断评估、治疗服务等服务,摸清患者底数和风险底数,做到心中有数。
2.重点突出。重点针对失访、持续不服药、贫困、无监护或弱监护等患者等开展摸排梳理,并按照管控要求分别落实有效随访、服药治疗、监护看管等管控措施。
3.分工合作。乡综合管理小组各成员要充分发挥科室分工责任。各村要组织做好辖区疑似患者排查发现、联合服务管理;乡中心卫生院精神卫生医疗人员为重要技术支撑,做好患者诊断评估,就诊患者信息报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落实好患者日常服务管理;巫峡派出所牵头做好警情处置、案件办理等相关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排查疑似患者情况。乡综合服务管理小组依托村委会采取分片包干等方法,掌握本辖区内常住、暂住、流浪或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况,参考精神行为异常识别清单,开展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筛查。
(二)全面梳理特殊患者情况。一是失访患者清查。要按照2018年《关于开展重庆市失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清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渝卫函〔2018〕477号)的要求,加强失访患者动态排查,及时掌握信息,乡综合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各村不定期对卫生库和公安库的失访患者进行梳理,逐人建立工作台账,平安办、巫峡派出所等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共同查找失访患者下落。二是不服药患者调查。乡中心卫生院、各村要及时梳理辖区不服药患者信息,根据“按医嘱规律服药、医嘱勿需服药、间断服药、持续未服药”分类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分析患者不服药原因,实际解决患者服药问题。对因家庭贫困无法解决服药费用的,要推动解决居家患者免费服药全覆盖;对因路途遥远,取药不方便的,要采取送药下乡、送药上门等方式解决,确保患者有药可服,真正做到服务于民,方便于民;对服药依从性差、服药副作用较大或者患者主观抵触服药的,在调整用药基础上,要加强服药教育宣传,及时向患者监护人宣传患者不服药的危害,督促患者按医嘱规律服药;对无监护、弱监护或者服药依从性差的患者可以使用长效针剂,有效控制病情。三是患者监护情况调查。乡中心卫生院、各村要定期梳理辖区无监护、弱监护患者信息,逐人指定患者监护人,落实患者监护责任,督促患者按医嘱规律服药,确保患者有人监管。在未指定监护人以前,由乡综合管理小组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并负责医疗及生活费用;对无法指定监护人的,乡综合管理小组确保患者按医嘱规律服药或送专业康复(托养)机构看护,需要住院治疗的,由村送往县精神卫生中心收治。四是流动暂住患者情况调查。乡属各单位和相关办公室要定期梳理辖区内流动暂住患者情况,户籍地和居住地要落实“双排查、双通报、双列管”措施。各村联合服务管理(关爱帮扶)小组发现患者离开居住地后,及时报告乡综合管理小组,查清患者实际居住地,通过系统流转或发函等方式通报先居住地综合管理小组,并建立沟通联系渠道,定期掌握患者病情变化。现居住地在工作中发现精神行为异常人员属非本辖区的,要及时与户籍地相关部门建立联系,核查该人就诊、监护、列管等情况,及时开展诊断评估工作,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列管,落实以居住地为主、户籍地为辅的“双列管”机制。五是乡属各单位和相关办公室要梳理非在管患者信息,及时通报乡综合管理小组和村联合服务管理(关爱帮扶)小组,加强关心与关爱,积极宣传精神卫生知识和政策,动员患者及家属接受联合服务管理,并督促指导家属有效履行监护职责。
乡综合管理小组要全面梳理辖区失访、间断服药、持续未服药、无监护、弱监护、流动暂住、病情反复发作等特殊患者情况,逐人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综合研判每名特殊患者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研究解决患者查找、服药、监管、送医等实际问题,确保患者有人管、有药吃。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换工作。乡属各单位和相关办公室之间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信息交换,相互通报患者随访、诊断评估、协助送医等情况,跟踪患者住院、服药、监护、病情等信息。各村联合服务管理(关爱帮扶)小组成员日常发现患者有失访、无监护、服药不规律等情况要立即报告乡综合管理小组,对无监护患者,乡综合管理小组要指定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
(四)进一步加强服务管理工作。村联合服务管理(关爱帮扶)小组要规范联合随访工作,小组成员要认真履职,熟悉随访内容,掌握随访技巧,切实掌握患者现实状态、病情变化、治疗服药、监管看护、在(失)控等情况,根据积分随访情况,准确做出分色评估,落实分色管控措施,避免出现小组、成员单独走访、长期使用电话询问代替上门走访或直接造假走访记录等情况。
(五)进一步加强联合处置工作。乡平安办、巫峡派出所、乡中心卫生院要牵头建立由精防人员、社区(驻村)民警、村委员会成员、网格员等联合服务管理(关爱帮扶)小组成员和精神科医师、护士等组成的应急处置队伍,组织危险行为防范措施等相关培训,指导患者家属、监护人参与应急处置,定期开展演练。对工作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患者肇事肇祸行为,巫峡派出所要第一时间出警,做好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并通报乡综合管理小组,协同医疗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和村联合服务管理(关爱帮扶)小组共同开展现场处置、送医救治、善后处理等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专项行动工作由乡卫健办牵头,乡平安办、民政办、中心卫生院、巫峡派出所、各村等部门联合实施。各村成立由患者所在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精神病防治医生、社区民警、民政干部、村康复协调员、网格员、综治专干、患者监护人等为成员的联合服务管理(关爱帮扶)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责任。
五、职责分工
(一)综合协调组(组长:翁升桃)
牵头办公室:卫健办
成员单位及科室:卫生院、平安办、民政办、巫峡派出所及各村
负责排查评估、督导考核、救治救助、会议组织及管理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患者管控组(组长:杨宗祥)
牵头办公室:平安办
成员单位及科室:巫峡派出所、乡卫健办、乡卫生院及各村
负责制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措施,执行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尤其是加强录入公安部“治安重点人管理信息系统”的患者管理。负责查找失访患者,协助民政办查找流浪乞讨患者,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关爱帮扶组(组长:徐培炯)
牵头科室:民政办
成员单位及科室:巫峡派出所、乡卫健办、乡卫生院及各村
牵头推进患者社区康复服务,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患者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中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治救助服务,协助做好患者排查、随访管理。
(四)各村
组织人员定期在辖区内开展排查,发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或疑似患者并及时向乡平安办、巫峡派出所、乡中心卫生院、乡民政办等报告;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危险性评估、随访管理;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案)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的救治救助;落实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工作;动态掌握辖区内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情况,督促居家患者规律服药,协助做好居家康复。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依法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排查行动上来,增强责任意识,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把严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重大案(事)件的发生,作为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平安巫山”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村、乡属各单位及相关办公室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发现、评估、管理、服务、信息报告等环节为着力点,加强信息互通,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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