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策问答>部门>县发展改革委

【政策问答】《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日期:2023-06-16

字号:
分享:
打印:

(一)居民用气

1.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如何调整?

答: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在现行价格基础上每立方米上调0.17元,其中,调整天然气门站价格上浮的每立方米0.152元,顺价疏导2020年增加的天然气管道运输费每立方米0.009元,以及4%的供销差率,即居民天然气一、二、三阶梯价格分别由现行每立方米2.36元、2.54元、2.89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53元、2.71元、3.06元;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社会福利场所、宗教场所、城乡社区和村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及公共服务设施、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商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等,以及残疾人创办具有公益性、福利性且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经营场所,其用气价格执行居民类,价格为每立方米2.58元;符合条件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部队食堂用气价格执行居民合表用户价格每立方米2.58元。

2.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为什么上调?

:2023年4月1日起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上调了我市居民门站价格,我委根据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相应上调了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

3.本次调价对家庭日常生活用气支出有什么影响?

:以家庭日常生活月均用气量30立方米计,家庭月增支5.10元。

4.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是否需要听证?

:鉴于2018年建立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时已召开了听证会,并明确凡上游价格调整对城市居民燃气成本的影响,实行顺价调整,不再进行价格听证。

5.调整后的价格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与2023年非采暖季上游门站价格上调时间保持一致,自4月1日起执行。

(二)非居民用气

6.工业、商业、集体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为什么不调整?

:去年采暖季期间上游门站价格自11月起上调。为缓解疫情对工商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去年11月、12月未联动上调我县工业、商业、集体用气最高销售价格,期间未疏导的燃气成本与今年非采暖季门站价格调整情况品迭后,此次工业、商业、集体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不作调整。

7.CNG原料气和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为什么不调整?

答:为有效统筹天然气价格调整与相关行业平稳协调发展,此次暂不调整CNG原料气和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扫一扫:分享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