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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自然灾害,如何获得救助?

日期:202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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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4个程序: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具体如下:

1.户报:受灾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因特殊原因不能申请的,也可以由村(居)民小组提名。

2.村评:由村(居)委会成员、村(居)民代表、受灾人员代表组成民主评议小组,对受灾人员受灾情况和经济状况进行民主评议。经过民主评议后,符合救助条件的,进行张榜公示。无异议或经民主评议认为异议不成立的,由村(居)委会将有关意见和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3.乡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救助材料后,应当进行调查核实,按照分类施救、重点救助的原则,确定救助对象,并上报县级人民政府应急部门。

4.县定:区县人民政府应急部门接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后,应当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抽查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予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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