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 政务新媒体矩阵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策问答>部门>县人力社保局
问:市场主体就业补贴政策如何“接力”?
日期:2024-01-02
答:一是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按2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的支持力度。二是加强了困难群众就业帮扶,对企业招用我市户籍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发放标准为2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政策原文: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山县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相关新闻:
【政策问答图解】《巫山县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任务分解方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