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策问答>部门>县人力社保局

问:市场主体就业补贴政策如何“接力”?

日期:2024-01-02

字号:
分享:
打印:

答:一是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按2000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的支持力度。加强了困难群众就业帮扶,对企业招用我市户籍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发放标准为2000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扫一扫:分享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