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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巫山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2022—2028年)》

日期:20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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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巫山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2022—2028年)》规划范围包括哪些区域?

答:规划范围为巫山县全域,包括2个街道、11个镇、13个乡(含2个民族乡)。

二、问:《巫山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2022—2028年)》规划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全社会生态文明理念明显增强。生态经济体系基本形成,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生态产业规模壮大。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自然保护地得到妥善保护,生态系统健康稳定。资源能源利用率有效提高,污染排放总量不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有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绿色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文明系列创建取得积极成效,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取得硕果累累。把巫山建设成为“山清水秀、天蓝地绿、城美乡靓、民富县兴”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三、问:《巫山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2022—2028年)》有哪些任务举措?

答:《规划》结合巫山实际,提出了六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建设高效完善的生态制度体系,二是建设自然优美的生态安全体系,三是建设科学协调的生态空间体系,四是建设绿色低碳的生态经济体系,五是建设健康宜居的生态生活体系,六是建设和谐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

四、问:《巫山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2022—2028年)》有哪些保障措施?

答:《规划》提出组织领导、监督考核、资金统筹、科技创新、社会参与等五方面保障措施,保障主要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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