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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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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中发〔2021〕3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40号)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引领全域旅游发展成功创建为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带头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强化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方向正确。一是确保学习入心入脑。建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县政府党组定期集中学法制度,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学习20余场次。认真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作为宣传宣讲重要内容。积极将法治政府建设列为县委党校(县行政学院)重点课程。强化“以案说法”,组织领导干部参加职务犯罪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旁听。二是确保谋划常效长效。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印发了《2021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着眼长远,认真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写入巫山县第十五次党代会报告,作为巫山未来五年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内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细化部署。三是确保落实有力有序。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推进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督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等各项工作。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实绩考核。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落实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测试和工作人员法治理论网上测试。

(二)持续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持续抓好“放管服”改革,推动营商环境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一是不断深化简政放权。编制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4988项行政权力、364项公共服务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对照《重庆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取消证明事项63项,对村(社区)证明事项进行清理,取消证明事项36项。二是不断改进监管方式。对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开展违规涉企收费专项整治,全面落实金融机构禁止向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等规定。健全市场主体信用约束机制,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健全“万所联万会”工作机制,搭建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新平台,深化“法治体检”和“法律三进”活动,助力深化法治民企建设。三是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不断提升“渝快办”效能,不断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机制,严格落实政府服务“好差评”制度。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2021年全县公开信息2.4万余条。

(三)持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强化以良法促善治。坚持推动政府治理各方面制度更加健全、更加完善,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一是强化政府行政制度建设。制定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新任命领导干部宪法宣誓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10余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健全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和行政执法批评建议处置机制。二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制发程序和合法性审核,全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全年清理规范性文件6次,累计废止11件。

(四)持续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健全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巫山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中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进一步促进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全程列席县政府常务会制度,全年对107件重大合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行政规范性文件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形成审查意见600余条。二是完善行政决策运行机制。建立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和跟踪反馈机制,县政府在重大决策出台前严格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征求工作建议。决策机关在重大决策出台后坚持全程跟踪决策执行,对决策实施后的社会影响、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监督。

(五)持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着眼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深入践行执法为民。一是积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9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劳动保障、城乡建设等7个领域实施部门内综合执法。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设立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6支。通过联席会议和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效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三是大力推动重点领域执法。做好疫情防控执法,严格执行公共卫生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管控防控政策措施。做好生态环保执法,坚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林长制,严格执行长江十年禁渔,坚决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推动全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四是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加强队伍管理,全年规范办理行政执法证件156个,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库,对全县1433名执法人员进行系统管理,强化教育培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线上线下培训1000余人次。

(六)持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不断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监督。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确保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严格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和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群众列席县政府重要会议,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26件、政协委员提案96件,按期办结率100%,满意率96%。完善行政违法投诉举报有关制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二是严格规范行政应诉。支持人民法院办理行政诉讼案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依法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全年办理应诉案件6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55.17%。

(七)持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坚持运用法治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加强矛盾解纷化解。积极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深化“三调”对接、“一庭两所”联调机制,各级调解组织排查矛盾纠纷360余次,调解矛盾纠纷43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二是加强行政复议质效。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7件,期限内结案率100%,通过调解申请人撤回申请终止行政复议7件,占77.77%。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完成“七五”普法圆满收官,启动“八五”普法规划,印发《民法典与生活同行》《疫情防控、法治同行》等宣传资料5万余册,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长江保护、乡村振兴、禁毒、公共卫生安全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3000余场次。四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组建法律服务团,接受法律咨询、开展法律服务,开展《法律援助法》专题宣讲20余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5件,开展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促进法律服务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主要表现在:干部群众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运用法治化解矛盾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示范建设率先突破还不够。

三、2022年工作思路及目标举措

2022年,我县将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对标对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统一部署安排,不断以法治促进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助力全县加快建设生态优先新高地绿色发展示范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提高法治建设水平。坚持开展集体学法活动,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大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力度。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为市场主体松绑、铺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满意度持续提升。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级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侵犯企业利益的行为。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加大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力度,依法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加强普法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推进城乡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深化“枫桥经验”巫山实践十项行动,完善信访制度,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凝聚多元力量,加快建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巫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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