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的通知(原文摘要)
渝人口发〔2013〕2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口计生委,万盛经开区人口计生局、北部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市人口计生委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计生利益导向有关政策进行了规范,并通过市法制办审查备案(渝文审﹝2013﹞46号),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扶助标准:
1.农村独生子和双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
2.农村独生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560元。
二、扶助时间:
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口径的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本规定,以前有关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口径的相关规定废止。
重庆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201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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