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21号建议的复函
陈光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邓家土家族乡邓家村五社至湖北辽箭村道路硬化建设项目的建议》(第121号)收悉。经与邓家乡人民政府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自收到《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2023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巫山府办发〔2023〕12号)文件后,县乡村振兴局高度重视,针对陈光贵代表提出的建议,赓即组建工作专班多次奔赴实地进行项目调研,并于6月20日会同邓家乡人民政府召集当地群众,召开院坝会,现场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经实地调研,该建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硬化邓家土家族乡邓家村五社至湖北辽箭村道路,全长约5公里,宽4.5米,预计需资金投入400万元,项目实施可解决55户178人(脱贫户18户52人)出行安全隐患,同时可带动周边农户产业发展。该建议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民生实事角度出发,符合实际情况,对邓家村和邓家乡的乡村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严格程序,规范管理。该项目主要用于产业发展和群众出行,符合衔接资金支持方向。根据《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加强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渝财农〔2022〕73号)文件要求,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将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中选择,对入库项目实施动态管理,有进有出,已入库项目未执行的,经审定后可滚动纳入下一年项目库。现经邓家乡人民政府申报,已将邓家土家族乡邓家村五社至湖北辽箭村道路建设项目纳入了项目库。
三、持续跟踪,强化落实。2023年我县共到位衔接资金25041万元,涉及项目148个,前期已完成各项目的申报、设计、实施,现已无法变更。2023年邓家乡下达资金项目8个,资金622万元(衔接资金项目5个,资金444万元;统筹整合资金项目3个,资金178万元)。按照市乡村振兴局统一安排和部署,下半年将拨付部分资金到区县用于保障到人到户补助类及其他考核硬性指标项目,在不影响考核的情况下,县乡村振兴局将优先把该项目纳入实施计划,并报请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如本年度确属无法实施,我局将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将此项目滚动纳入2024年项目库,在2024年衔接资金中优先予以支持。
此复函已经杨本君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电话:13272568183
联 系 人:王欢
巫山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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