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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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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的复函

谭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造庙宇镇污水管网的建议》(第101号)收悉。经与县生态环境局、庙宇镇人民政府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庙宇镇污水管网改造已纳入巫山县官渡、庙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该项目新(改)建污水管网63.73公里、污水检查井2124座,对官渡、庙宇场镇污水管网及检查井进行全面改造整修。目前已完成项目包装并取得可研批复,正在积极争取中央超长期国债资金,待资金到位后立即启动项目建设。

此复函已经李刚军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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