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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5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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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5号建议的复函

牛东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集仙小区高挡墙安全隐患的建议》(第95号)收悉。经与水利局、高唐街道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高挡墙位于重庆市巫山县高唐街道集仙社区净坛一路394号(消防队至祥云路支路)567号楼背面,8910号楼背面。此两段高挡墙原来存在上方雨污管网部分未接入市政主管网出现渗水,挡墙上方原地坪破损开裂,挡墙上杂树丛生,违建搭设,离居民楼较近等问题。

二、已实施整治措施

经过现场查看,优先将其纳入了老旧小区改造,于20237月开工,11月完工。改造主要内容有:一是567号楼正面管网实施雨污管网分流,污水以埋设污水管网的形式引入市政污水主管网,雨水以雨水明沟的形式引入市政主雨水管网。二是567号楼背面挡墙上及顶部的杂草树木进行砍伐清除,挡墙顶部破损、开裂地坪进行修复,挡墙临边处安装防护栏杆。三是8910号楼背后的挡墙进行杂草以及树木的砍伐清除。四是拆除高挡墙上的违建。

三、下一步建议

根据您的反映,近期又出现渗水现象。59日,住建委、水利局、高唐街道及社区相关负责人现场查看后,先由水利局开展水质检测,摸清水源来源情况。529日,收到《巫山县水利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9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巫山水利函〔202445号),该单位从现场监测及水质检测发现:一是原挡墙设置的泄水孔未发生作用;二是挡墙渗水量大小与居民用水高峰时段成规律性变化;三是根据提取渗水样本检测表明,渗水基本判定为生活污水,从而初步确定渗水源于小区污水管网破损渗漏。建议重点对小区污水管网进行排查,阻断污水渗漏,同时加强对挡墙泄水孔处理。

我单位将根据水利局的建议,进一步开展现场勘察,明确整治方案。同时,高唐街道将继续做好常态化监测和巡查工作,发现险情及时预警和上报。

此复函已经李刚军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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