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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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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复函

徐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场镇污水管网扩容升级和建立农村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议》(第16号)收悉。经与县生态环境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进场镇污水管网扩容升级

龙溪镇污水管网改造已纳入巫山县大宁河流域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该项目涵盖龙溪、福田、骡坪等乡镇的污水管网改造,将新建、改建污水管网79.8公里、污水检查井2660座,对龙溪等场镇污水管网及检查井进行全面改造整修。目前已经完成项目包装,可研报告已经市发改委初审通过,正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待资金到位后立即启动项目建设。

二、建立农村集中污水处理设施

县生态环境局为龙溪镇向狮村生活污水治理争取整治资金30万元,为整治工作提供资金保障,确保工程保质保量顺利完工,聚集点生活污水能够得到规范处置。同时,包装《巫山县2024-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可研报告,目前已基本进入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储备库,待资金下达后,进一步完善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此复函已经李刚军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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