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水利函〔2024〕61号
巫山县水利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第87号建议的复函
李忠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龙潭沟排洪沟隐患和污水管网的建议》(第87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龙潭沟由多条小冲沟汇合而成,干流在高唐街道与龙门街道交界处汇入大宁河。龙潭沟全流域面积6.23km2,沟道全长4.99km,沟道平均比降103‰。
2017年我局牵头,由重庆巫山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公司融资对龙潭沟进行了治理,由柳树沟(龙潭沟右岸支沟,发源于巫山县城西北部的白杨湾一带)自汇合口处向上游延伸57.33m处为该河段整治起点,龙潭沟自汇合口处向上游延伸54.72m为龙谭沟整治起点,工程终点位于龙潭沟入大宁河河口处,整治河段全长2108.74m,其中新建明渠段长1065.43m,已建箱涵段长221.29m,已建明渠段长885.02m,工程实施完成并已验收。由于东胜实业有限公司、茂林废旧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单位已在工程实施前就自行建设了箱涵,在工程治理中因涉及产权和安全问题,工程治理措施仅对箱涵淤积物进行了清理。《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填堵、封盖集水面积超过两平方公里的河道。因企业单位自行修建箱涵的问题无法整改,为避免与法律法规相冲突,影响巫山县经济社会发展,我局综合权衡,未将龙潭沟纳入全县河道名录。目前无法按河道治理项目争取资金对上段进行加盖。
建议中提到的污水排放造成的环境问题,县委主要领导于5月进行了专题调研,我局赓即安排技术人员进行了调查论证,龙潭沟已治理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未治理的支沟现状能满足20年一遇暴雨泄洪要求,目前汛期最大隐患是污水管线过流能力不足造成的污水外溢。经衔接,目前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了城市更新领域的污水管网整治项目,已上报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如获批将及时启动污水管网整治项目。
此复函已经李斌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电话:13896263653
联 系 人:杨世彬
巫山县水利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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