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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第49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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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城市管理局

关于县政协第十一二次会议49提案复函

刘晓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露天焚烧管控的建议》(第4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

通过广播(执法宣传车辆)、电视、手机报、微信、发放宣传单张贴横幅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露天焚烧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制造良好的舆论气氛,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劝导等人性化执法手段,促使广大市民、企业自觉遵守、共同爱护,为下一步集中整治打好前战,做好准备。

二、部门联合,集中整治

联合县级各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对非法熏制腊肉、露天焚烧树叶、垃圾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鼓励秸秆、病虫害树枝综合利用,持续利用烟熏腊肉集中服务点,目前共购买和租赁环保无烟肉制品熏肉机6台,通过“5+2”“白+黑”等工作模式,力争对我县城规划区实现全天候监管。

三、全面提升,长效管理

露天焚烧整治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对露天焚烧高发区进行每日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确保将露天焚烧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认真部署,做好露天焚烧纸钱管控工作

为有效将露天焚烧整治工作与市民焚烧纸钱祭奠先祖的习俗相结合,城管执法支队将联合县环保局共同划定纸钱集中焚烧区,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通知等方式进行广发宣传,同时引导市民去指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巫山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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