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复函
黄先清委员:
你提出的《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监管的建议》(第30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电梯安全工作,立足职能职责,依法行政,有效保障电梯运行安全。全县电梯数量且呈逐年递增态势,截至2023年5月,全县已进行使用登记电梯达1500余台。为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监管,我局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安全监管,精准施策突出重点管理
着重督促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把有限的监管力量用在刀刃上。一要持续加强重点领域电梯专项整治,持续对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老旧电梯,增设电梯,投诉较多隐患突出的电梯开展专项整治。二要借力开展电梯专项抽查,积极配合市局和市特检院每年开展好电梯门锁装置及扶梯安全专项抽查。三要重点关注电梯维保质量服务水平,要着力破解电梯维保低价、低质竞争乱象,在向业主、电梯使用单位做好安全宣传的同时,对低价维保和长期出现电梯故障的维保单位开展专项抽查;针对在巫电梯保有量较少的维保单位,要关注是否在辖区设维保点,是否有能在30分钟内赶赴现场救援的能力;针对维保人员人机匹配量大于40台/人的要重点关注是否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维保。四要积极推广电梯责任保险制度,鼓励电梯相关方积极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提高保险覆盖率;加快“保险+服务”“电梯养老保险”等保险创新模式的研究和试点推广,更好地发挥保险在电梯维护更新、风险预防等环节的作用。
二、持续聚焦民生,不断推动电梯改造增设
一是继续推动全县老旧电梯大修改造更新,拟通过工作推进会、执法检查等方式继续督促相关工作开展,特别是电梯评估结论等级为D级的电梯要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对评估结论等级为B、C级的电梯要鼓励通过电梯大修改造更新的方式消除隐患,对评估等级为A级的电梯可以采用一般修理或加强维护保养的方式消除隐患。二是畅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提取,建议针对老旧住宅电梯进一步明确专项资金提取细则,将电梯安全评估费用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支持老旧电梯大修改造更新。三是加强协作做好增设电梯安全工作,继续加强安全宣传,让增设电梯业主、使用单位关注点从“重增设速度”向“重质量安全”转变,继续引导业主找物业、装监控、买保险;加强各部门协作,保持信息互通,以便更好的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科技创新,智慧管理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充分运用现有平台大数据,结合重庆市智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系统飘红预警信息、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等平台,有针对性、高效地开展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探索特种设备智慧监管新模式。二是以点带面推进按需维保,以金科小区为试点,鼓励开展按需维保,引导电梯维保单位从“重维保过程”向“重维保效果”转变,引导电梯使用单位从“低效人工记录”向“高效信息采集”转变,不断提升电梯维保质量和电梯安全管理水平。三是持续探索基于物联网开展电梯生命周期管理,电梯的安全运行是受设计、制造、安装、维保、使用、改造、检验检测等多个环节影响,而现实情况是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保单位各管各自环节。可以通过深入开展电梯物联网建设,运用标识解析等方式,探索电梯全环节追溯方式,全过程全方位掌握电梯基本数据,消除电梯管理盲区,更好督促落实各单位责任,保障电梯安全运行。
四、践行为民服务,强化电梯安全宣传教育
一要广泛开展安全宣传,结合安全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通过开展主题宣传、社会普及、电子屏字幕、彩页宣传、工作会议等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电梯安全知识,营造人人关注电梯安全的浓厚氛围。二要推动落实电梯管理责任,对于属于共有产权的电梯,要督促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共有人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护保养单位或者专业公司等市场主体管理电梯,更好落实管理职责。
此复函已经贺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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