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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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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的复函


王松委员、王伟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光伏产业的建议》(第109号)收悉。经与县经济信息委、县生态环境局、县文化旅游委、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深度规划发展清洁能源产业

一是积极争取能源指标。进一步围绕国家、市级新能源项目建设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强与市级部门沟通对接,积极争取年度竞争性配置建设指标,合理规划现有指标,力争指标利用效益最大化。二是优化调整建设体系。将充分利用光伏开发试点县这一契机,结合“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着力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对全县风光等清洁能源再摸底、再规划,对部分适宜开发建设项目的区域进行优化调整,对剩余适宜建设区域主动靠前服务,联合规自、林业等部门,结合规划积极化解限制性条件,包装策划推动更多项目建设落地,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三是项目发展有序规划建设。积极开展招商工作,引进优质新能源企业,助推光伏项目落地。截止2024年5月底,建成集中式光伏项目2个,总装机38.2万千万,屋顶分布式光伏并网352户5770.28千瓦,年发电约3.8亿千瓦时、年产值约1.8亿元。

二、优化清洁能源项目建设环境

主动靠前服务,多部门联合打通建设环节堵点。会同交通、林业、规自、有关乡镇提供“项目前期—项目建设—建成投运”全链条“保姆式”服务,持续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间、增便利、强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树立“抓项目、促投资”理念,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到企业,指导企业优先使用本地劳务人员,发挥项目效益、提高群众收益。

三、探索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模式

一是促进产业融合。将光伏设施与旅游景点、研学基地进行有机结合,为游客提供独特的旅游体验,参观光伏电站、了解光伏发电原理、欣赏美丽的乡村风光等。探索打造以两坪乡为代表的农(林)光互补项目建设试点,让学生们在实践中学习光伏发电、农业、生态等知识,提高他们的科学素养和实践能力,实现“光伏+旅游”、“光伏+研学”等“光伏+”模式联动发展。二是完善产业布局。以园区为载体,持续完善县内“2+2+X”生态工业产业布局,充分利用现有光伏产业优势,开展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全产业链条项目及企业招引,不断提升清洁能源生产、储备、输送等配套服务能力,规划太阳能光伏技术产品特色赛道,提升清洁能源产业链,确保资源有序开发。三是推进示范引领。选择交通、产业等区位因素较为成熟的乡镇,积极索农(林)林光互补项目建设试点,创建“光伏+农林+观光旅游”示范村,发展“板下经济”,拓展光伏价值链。

此复函已经陈勇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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